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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我是嚣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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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为什么救自己的是他?岑鹏天觉得这是他一生以来最大的嘲讽,甚至到现在,他依旧是在恍惚。

为什么救自己的是子墨,那个自己眼中的乡巴佬,那个卑鄙无耻的小人?

岑鹏天这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应该是在做梦,一个噩梦。于是他朝他伤口处摸了下,是血。还有,真疼。他不得不承认,这是个噩梦,但这却是个真实发生的噩梦。

方正平走到了岑鹏天的面前,伸出了手,“小伙子,你叫嚣张?很奇怪的名字?”

岑鹏天这时候仍旧在恍惚,子墨不得晃了他两下,才让他回过神。

还有,帮我,说的真好听。要不是,那血眼跑到你面前,马上就准备攻击你了,你会出手。

岑鹏天觉得他还是低估的子墨的无耻,很少有人能像他一样,将谎话说的这么大义凛然。还有,收钱,这乡巴佬,竟然还在这里跟我提钱。

岑鹏天这时候脖子已经气的羞红,他几乎是吼着一句话,“子墨,谁哭了?还有,谁要你帮忙,你走,别在这里帮倒忙。”

这一吼,又被血眼打中。子墨看着摇摇头,感叹道,“我说的不收你钱,就不收你的钱,你不用这样的。”

嚣张同学总是这样要面子啊,完全不用这样啊,毕竟自己很少出手办事,不收钱的,但说了不收,就不会收的。

“你好,大叔,我是嚣张。啊,呸。我叫岑鹏天,谢谢你们仗义出手。”

岑鹏天这时候反应,过来了,救命恩人还在这里,毕竟是大家族出来的,举动还是很有素质的。

岑鹏天不再说话,他觉得他继续说话,会被子墨活活气死,还是那种连葬身之地都没有的死法。

方正平几人都出手,也不过几分钟就将血眼解决了。

岑鹏天站在那里怒视着子墨,如果,目光能够杀死人,那子墨恐怕这一秒钟已经被杀了不下十次。

他的脸色发红,盯着子墨的目光开始涣散,如果有一个老鼠洞给他钻,他一定会毫不犹豫钻进去。

如果,给他选择,他觉得自己死在血眼或者其他幸存者的手中更好,而不是以这样一种方式被子墨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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