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这个说法林满是比较赞同的,不得不承认,在崖下时,江夜那把短剑体现了许多伤人之外的其它用处。然而,终究不过是一把剑,她始终觉得江夜有些太看重它了。
中年男子又道:“刀剑都是有灵性的,若能与主人产生共鸣,便能发挥出比它本身更强大的力量!而最高境界,便是人剑(刀)合一了……那么,言归正传,出剑成诗,拔剑出鞘即兴作诗一首便可,获胜者可以任意挑选一柄刀剑作为奖励,可有哪位大侠愿意挑战一下?”
看热闹的多,参与的却没几个,归根结底,过来欣赏刀剑展的文人不多,而能文能武本来又是一种很逆天的存在。
你能不能放手?能不能让我一个人安静地看看热闹?
这妖孽的某些行为跟他的装束一样奇怪,似乎并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可既然不爱热闹,又为啥要出来闲逛?待在家里不是很好吗?
不过这些所谓的‘江湖人士’也是没见过世面的,虽然妖孽这身行头扎眼了点,虽然那双凤眸妖孽了点,但是真的犯不着这样盯着人家看好嘛?活像比自己这么个与世隔绝了四年的人还没见过世面一般!而且那妖孽戴着面纱,戴着面纱意味着什么?要么美得惊心动魄,要么丑得登峰造极,这妖孽说不定就是后者,看他分明内心浪荡,却还故作神秘的样,后者机率大大的有!
林满逮着机会便想往人堆里扎,虽然十次有九次会被他发现,拽住手腕制止,但在孜孜不倦的尝试下,总算是成功了一次。
她避开他,一个箭步冲进人流中,借助身高优势将自己隐匿其中,跟着人群走了几步,便开始悠然自得地逛起来,人这么多,那妖孽一下子想找到她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嘿嘿嘿。
一年一度的刀剑展,在西街举行,声势浩大,走在此间,有种置身武林之境的感觉。
街上大多都是争强好胜的彪形大汉,一言不合就开始剑拔弩张。
前方就有两个男子,正在摊位前,争夺一把长剑。
“大兄弟,这剑我先看上的!”男子甲道。
男子乙轻哼一声:“看中有啥用啊,有本事你拿啊,这是大爷我先拿起的!”
只是……他为什么要找她?为什么她这么笃定,他一定会找自己呢?真是莫名其妙。
街道两旁的刀剑展品目不暇接,若想引人注目,就得标新立异,比如眼前这个叫做‘剑舞’的。
剑舞招牌下,中年男子手舞足蹈的说辞,引来了不少看客围观。
他的说法很有趣:出剑成诗。
他说:“不是所有的刀剑都是用来伤人的。”
“话可不能这么说,先来后到,既是习武之人,怎能不讲规矩?”说着,男子甲上前一步欲伸手夺剑。
男子乙侧身避过:“啥规矩?规矩是你定的吗?看啥,看有啥用啊?有本事用眼睛跟大爷过几招啊!”
眼看战争一触即发,林满有些热血沸腾:“吵有什么意思,打啊!”
然而,还没亲眼见到两人交手就被身边人拉走。
她一脸无语:好不容易出来逛个街呢,好不容易能看一次传说中的武林争斗呢?可是尼玛为神马,身边这只妖孽一直缠着自己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