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暴君童养媳的日子(重生) 第117节
又劝服了李秋华,“孩子是无辜的,既然怀上了就该把他生下来,我即便知道自己的身体弱,也还是不愿意拿掉她,她是有血有肉的生命。我知道你喜欢剑青,以后由你照顾他我会安心,你又是两个孩子的姨母,玦儿和媛儿我就交给你了。”
李氏说到这里,脸上已经满是泪痕,“姐姐知道我一心寻死,就为我寻了个活下去的理由,或许是我不够爱他,那个孩子还是没能保住,从那之后能让我活下去的就只有你们兄妹了。”
沈剑青为了维持表面的假象,即便不愿意,也要定时踏进李氏的院里,但也只是一同用膳,如果要宿在那边两人也是分房而睡,可这些都是瞒着所有人的,也就难怪他们说是夫妻,却看上去更像是主仆。
沈玦这么多年确实想过无数种的可能,包括他们在保守一个秘密,却从来没有想过,真相竟然是这样的血淋淋。
“是我的错,当年我就该在出事的时候一死了之,可我不敢,才会有今日之种种。”
遇上了这种事,她没脸见人只想一死了之,可被姓郭的威胁,要把她的龌龊心思告诉她姐姐,李秋华只能求着他不要,不敢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
就这样又被他威胁着行了好几次苟且之事,直到她月事没来才知道是怀孕了。
姓郭的觉得事成了,想以此来要挟李家娶李秋华为妻。
李秋华也只能忍气吞声的活着,但没想到的是,那姓郭的太过高兴,第二日喝多了酒竟然从马上摔了下来,脑袋磕到了石头上,当场就死了。
出了这样的大事,哪里还能瞒得住,就被沈剑青和她姐姐给知道了。
沈玦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的迷茫,他看着屋里的人,那他这么多年到底恨了些什么?
应该恨沈剑青吗?他什么都没做,错的是姓郭的他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恨李氏吗?她除了有不该有的心思外,她是最大的受害者,甚至孩子也没有保住,她既可怜又可悲可恨。
可又有人想过他的感受吗?
为此姐姐还险些动了胎气,夫妻二人左右的商量都不知该拿李秋华怎么办,再去看她已经悬梁自尽了,好在丫鬟发现的早被救了下来。
这事虽然与沈剑青无关,但却是他身边的人,李秋华会被骗也与他有关。
李秋华又怀了身孕,哪里还嫁的出去,只能瞒着所有人,以她陪姐姐待产为由留在王府,不让她寻死。
然后沈玦的母亲思虑再三,就提出了要让沈剑青娶她为平妻的主意,但此事不仅沈剑青不同意,李秋华也不同意。
直到她生沈韶媛时难产不治,临死前逼着沈剑青答应娶李秋华为续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