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芒星 第48节
——然而以前走过的那段“错路”却不肯放过他。
一次演出结束后,乐队队长走过来说:“老七,最近有人一直在酒吧里打听你,叫什么龙哥,你认不认识?”
陆延把吉他装回琴包里,一时没想起来那个“龙哥”是谁。
队长拍拍他的肩,走之前提醒他:“小心点。”
地痞流氓间的矛盾,有时候不需要理由,四个字看你不爽就是最好的理由。
你会比谁都高比谁都更接近天空
……”
劣质的车载音响还夹杂着雪花声底噪,但即使再劣质的音响也遮盖不住那份磅礴的力量感。
那是陆延第一次知道“摇滚乐队”。
由于条件有限,他攒钱买的第一把吉他是把最低级的烧火棍,没有人教,只能自己一个音一个音去试。
龙哥是上职高之后才混出‘龙哥’这个名号,以前叫“小龙”,被陆延摁在学校水池子里揍过。
那天龙哥和一群混混朋友去酒吧,在酒精和灯光的刺激下,眯着眼睛发现台上那位引得全场尖叫的吉他手是位“老熟人”,他把酒杯砸在桌上,啐了声说:“妈的,这小子现在这么风光?”
陆延原本没把这个小龙放在眼里。
“——老七,老四被人打了!”
从这把烧火棍开始,一玩就是七年。
中途跑去组乐队后有了收入,陆延彻底从亲戚家脱离出来,平时住学校,放假就住酒吧杂货间。
那会儿他每天想的都是:我要离开这个地方。
想脱离,想跟这里的一切说再见。想冲出去。
高考前,他提前攒下C大的学费和一张去厦京市的单程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