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龙兴之地 第174章 大院子弟
陆铮无奈,只好说:“行,不过我就会一首,血染的风采。”
王耀祖突然大叫一声:“哥,我想喝酒。”
冷不丁大家都被吓了一跳,陆铮笑问:“怎么了?”
王耀祖用力挠挠头,说:“不知道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汤雪唱的什么,但我就是觉得心里难受,想喝酒。”
陆铮笑道:“行,喝吧,我叫小川来接咱们。”拿起手机,给罗川打了个电话,现在罗川、杜小虎等,都配上了摩赛亚8900。
接下来,刘小东的女朋友和杨晨晨再唱歌时虽然仍然动听,但有珠玉在前,未免令人觉得索然无味。
王耀祖道:“找什么代驾?肯定我把铮子哥送回去啊!”说着话,就把啤酒放在了茶几上,转而抓起了一罐饮料。
小东等人都怔住,从来没见王耀祖这个混世魔王这么听话过,感觉王司令员来了一般。
汤雪更是诧异的连看了陆铮几眼。
杨晨晨磨着陆铮唱歌,陆铮只是笑着说不会,令杨晨晨也没有办法,而且,她渐渐感觉到了,这个年青人,好像和王耀祖、刘小东并不是一个路子,实在难以亲近。
大家说笑聊天,陆铮话也很少,在他们唱歌时则礼貌性的鼓掌,刘小东的女朋友和杨晨晨确实唱的很好听,不愧是专业歌者。
一会儿工夫,王耀祖已经咕咚咕咚灌了几罐啤酒,又喝了两杯红酒,这时便闹道:“哥,你唱首,不然成什么了,就来听我们唱歌?我王耀祖面子也太大了?要被我们家老头子知道非抽我不可。”
陆铮笑道:“能听汤小姐一曲天籁之音,这趟就没白来。”
王耀祖连连摇头,说:“不行不行,不是那么个事,汤雪的歌你爱听,等我们俩结婚了,我天天叫她唱给你听。”
汤雪听到王耀祖这话,俏脸立时苍白。
王耀祖站起身,摇摇晃晃走过来,将话筒塞到了陆铮手里。连声说:“哥,唱首吧,我就不信,你比我唱的还难听。”
“汤雪,唱一首,快点!”王耀祖催了几次,汤雪无奈,这才起身,拿起话筒,点了一首英文歌曲。
“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第一句,便技惊四座,其凄美的嗓音令全场立时鸦雀无声。
汤雪是唱高音的,驾驭这首歌游刃有余,清婉的嗓音极具穿透力和感染力,凄美无比,略带淡淡的伤感,当真是宛如天籁,绕梁三日。
汤雪歌毕,好半天,场内还是没有声音,大家都沉浸在她歌曲带来的震撼中,终于陆铮轻轻鼓掌,说:“好,好一首斯卡保罗集市,不愧是国家级文工团的独唱,要不是年纪关系,我看你上首唱没问题,只是这歌太伤感了。歌里第二句唱到了四种花,芫荽、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据说分别代表爱情的甜蜜,力量,忠诚和勇气,也有说这四种花都代表‘死亡’,暗示远在天涯的爱人早已逝去。你小小年纪,这般多愁善感做什么?”
汤雪清澈如水的眼眸略带雾气,深深看了陆铮一眼,说:“原来你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