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三章 ——阿尔巴人队(廿八)
点尽人间苦与疾
中镇边夷平海晏
文安武定喜泪滴
[1] 历史上。豫亲王裕兴因强奸府上包衣女子,导致该女子因此自杀,险些被道光帝处死,后经太后、王公大臣求情,改为革去王爵,圈禁三年。
[2] 据不完全统计,有清一代包衣出任大学士、协办大学士的有来保、高斌、英和(同时还兼任军机大臣)、英廉、官文、崇金;任部院尚书、侍郎、左都御史的有李锳贵、留保、高朴、书麟、奎照(兼任军机大臣)、基溥、崇纶、立山、崇礼、恒祺、英年;任都统的有偏图、雷继宗、雷继尊。任总督、巡抚的有朱国治、张文兴、李瀚、李士祯、吴兴祚、良卿、吕犹龙、张自德、德保、百龄、福宁、麟庆、高杞、广厚、广兴、崇厚;任地方将军的有崇实、延茂。任职较低者更加难以计数。
上三旗包衣有自己的户籍,属于正户,其地位属于正身旗人之列。由他们所组成的服务于皇室的机构——内务府平衡了宦官在宫内的权力。降低了宦官专权的可能性。下五旗包衣中也有一部分拥有自己的户籍,另一部分则依附于主家户口之内。隶属于包衣旗籍之人,除后妃家族抬旗、立战功、为官表现优异、罪案平反等缘故外,其身份是世代固定的,所生子女曰“家生子”。再生为“二辈奴”、“三辈奴”等,世代为主家服务。代数越多越受主家信任,地位也较高,并掌管重要事务。
清朝在入关之后,包衣可以更广泛地参加科举,由此进入仕途;还可以备选甲兵,组成各个种类的兵营。上三旗包衣由于直接隶属于皇帝。属于“皇帝家人”,其地位、仕途、补兵缺的机遇都要大大高于下五旗包衣。下五旗包衣由于私属于王公,出仕机遇也基本局限于王公府内任职。但朝廷一旦选任下五旗包衣为官,也无需征得其主家首肯。终清一代,包衣出将入相、担任封疆大吏之人是非常多的[2]。
因为“包衣”出现于八旗制度之前,所以初期也可以泛指除皇帝、宗室王公之外异姓勋戚贵族、未入八分宗室和一般旗人之家的奴仆。但随着包衣制度在八旗中的完善,为避免混乱,自顺治末年起,异姓旗人的私家奴仆在汉语中改称“旗下家奴”、“八旗户下家奴”等,在法律、婚姻、政治权利等方面的地位均要远远低于包衣。
(本章待续)
《打油诗一首.藏头》
读文阅史只长息
正说当年有契机
版定图开皆夙愿
去来神秘亦难期
起身百载光阴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