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章 关于试点、关于二季度小总结
但是这些内地就没抄了。
其中主要的重点是风险约束,如:
订金需由制定信托机构监管,开发商不可随意支取。
第二大块内容就更简单了。
预售证的冻结十分简单,虽然市县一级的住建单位可以进行相关批准,但证书由省住建单位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
源头把控在省里。
下面再怎么有办法也没用,上面不核发,这流程直接终止。
第三大块内容是配合第二大块内容来的。
二是关于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冻结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是关于补充修订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草案公布,草案将于2014年1月1日实行。
第一大块内容所描述的内容很明确,保交楼,顾名思义,即确保已经展开预售的所有楼盘能平稳、有序、及时的完工交付。
主要涉及到的方面有,进一步加强开发商商品房销售资金监管,防范违约风险,确保楼房保质保量如约交付给购买者。
要求各大银行、相关机构等等落实具体责任等等。
占据篇幅是最长的。
没有要一棍子打死预售制的意思,毕竟预售制本身的影响不小,有它积极的一面。
主要内容是抄作业。
预售这个东西是香港的舶来品,是那边五十年代开始进行的楼花机制,九十年代内地引入了这个机制,但作业只抄了一部分。
楼花机制在香港施行了五六十年,早在2003年时期出现过交付风险,然后当地经过审慎立法,约束了风险。
规定很细致。
所有可能钻空子的地方都被堵上了,责任落实到各个主体。
比后世上面提出的‘保交楼’从法律、规定、标准、责任等各个方面更加细致,几乎是不讲究灵活度的。
一切为了确保楼房如期交付。
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