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 鸿毛
她抬头看看太阳,紧锁眉头道:“来不及了,我们务必在午时赶到南京城,再走偏僻小道怕是不能及时接应封雷了,而且再往前官兵难保没有探马,我们从镇里直接穿过去,走官道,快马奔袭,官方纵有消息传递,也未必快得过我们的马!”
她的马冲过去了,李大义披头散发地躺在朱漆早已剥落殆尽的道观门前,脸上又是泥又是屎,一只手向前伸着,五指勾如鸡爪,眸子凝固着一股难言的味道,渐渐暗淡了神彩,……
红娘子一身玄衣劲装,白披风飘扬若云。她的唇上还是沾着两撇漂亮的八字胡,眸如秋水,目似朗星,鼻如鹅脂,只有一张嘴显得略小了点儿,不过怎么看都是一个风度翩翩的英俊公子。
这时,正有一个破衣烂衫的文弱乞丐蹒跚行来,虽然蓬头垢面,衣衫破烂,可是从他那明显细嫩的皮肤,和那虽然破烂,但是底料显得很昂贵的衣物来看,应该是破败的富豪公子。
响马盗的骑兵也冲过来了,他们睥睨四顾,也有人看到了破败山门的石阶上趴着一个破破烂烂的乞丐,同样没有人驻马,甚至没有多看一眼,他们只是一个过客。
这里原本有个老香火道人,带着两个小徒弟在这儿住着,自从老道人死后,两个小徒弟卷带了不多的庙产一走了之,这里就彻底冷落下来,沦落成一些乞丐的栖身之所。
李大礼还没有死,只是他连手指也动不了,连一个字也吐不出,他能够听到、看到,却无法再做出一点反应。
方庄,一个不大的村镇,村口的白羊观,是一处破败的道观,村镇太小,肯捐献香火的人不多,道观香火一直不盛。
李大礼嘴角一翘,不着意地轻蔑一笑。鸿鹄眼中岂有燕雀的存在?他们算是什么东西?少爷我只是藉此藏身罢了,从来也没想到,自己会被一伙乞丐嫉恨,因为自己抢了他们的饭碗,哈哈……
李大礼终于扬眉吐气了,他气凝于额头,猛地向前一碰,用脑门把‘狮子头’的脑门撞得稀烂,鲜血脑浆流淌下来,李大礼抖手向后一丢,‘狮子头’就像一捆破麻袋,被扔到观口的石羊上。
于是那些面目可憎的乞丐,就连心也变得可憎起来,把这个刚刚跑到他们地盘乞讨的家伙当成了眼中钉。李大礼咳着赶回观内,扶着那晒得温暖的石羊缓缓坐倒在石阶上,费力地喘着气,旁边几个乞丐立即投来嫉恨的目光。
‘狮子头’的双腿恰好骑在白石羊上边,他虽是正面骑着白色的石羊,可是向前的却是后脑勺,后脑勺磕在石羊的尖角上,鲜血汩汩,染红了石头。
总之,他得到的施舍总是多于那些不止衣服破烂,就连模样也面目可憎的乞丐,尤其是大姑娘、小媳妇儿们,对这样一个眉眼还挺俊俏的小伙子沦落成这副模样,怜惜之心一起,总是比较大方的。
在泰安城下,阿德妮制造的内嵌铅珠、铁片、钢针的大杀伤力手雷爆炸,一截炸断的钢针刺进了他的身体,针随血走,渐渐走到心脏的尽头,堵塞在了那里,紧接着生锈,凝结血团,这些内里的变化以他找过的名医又有哪个看得明白,纵然明白又如何医治?
甄老头儿抢在崔莺儿前头,一马当先,杀向方庄。
方才强行运功行劲,血脉运行骤然加快,冲破了心头滞涸,钢针也被卷进了心脏,在心脏有力的挤压下,戳出千疮百孔,同时他的脑血管也破裂了,现在的李大礼就像一截木头,在静寂中流逝自己的生命。
“好!”甄扬戈大乐,胡子都翘了起来:“这样好,抄小道颠得我这把老骨头都快散了架了,时不时的还得牵马而行,哈哈,这样好,儿郎们,快马加鞭,穿镇而过,咱们进了南京城再好好吃喝一顿,杀呀!”
白披风、黑劲装的红娘子轻骑而过,驰过了道观,李大礼眼中的光正在一点点消失,他直勾勾地看着红娘子,却没有认出一身男装的她来。红娘子无意间回头,也看到了道观门口那个肮脏的乞丐,但她也没有认出这个乞丐——木云——李大礼。
“哈!哈!”李大礼仰天大笑,只笑了两声,就卟嗵一下倒在观口。此时,被他突然跃起,一一置于死地的乞丐才纷纷倒在地上。
此地的百姓们很是乐于施舍他,或许是怜悯他一介豪门公子,不懂求生之技,又整日剧咳不止,明显病入膏荒,有点可怜,又或者是为了一种心理上的满足,满足于自己能够施舍一个往日高高在上,府门前的一条狗都比自己高贵的大人物。
自从冒充青州猎户加入白衣军,先是隐藏实力,再是有力难施,这还是他头一次全力施展武功,也是他生命中最后一次。如慧星一闪、昙花一现,刹那光华惊艳人眼。
现如今兵荒马乱,昨天还是人上人,白衣军一过,马上一贫如洗甚至毁家灭门的豪门有的是,兵荒马乱中暴发户多,破落户也快,百姓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轰然的马蹄声传来,路边有惊慌跑过的百姓,百姓们或许看到了肮脏的俯在那儿的李大礼,却没有人停下脚步,乱世人命不如狗,他们只能为自己苦苦挣扎,怜悯,是一种奢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