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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儿子十四岁 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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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婧娆很难在白清洋这件事上和安蔷达成共识,她决定不和安蔷继续下去,还是去洗澡吧。

留原市少年犯管理所的早餐段,食堂会用悬挂在高处的四台液晶电视播放新闻,但在这里吃饭的少年们,鲜少有谁会对那些新闻感兴趣的。

刘涛可能是少管所服刑学习的少年里,极少数对新闻感兴趣的另类,每天早上的新闻,他都会全神贯注地扒两眼,哪怕为此耽误了吃饭,也是乐在其中。

坐在他旁边的姜民秀和对面的胖子,都对好朋友的这一爱好,表示不能理解。

姜民秀不太爱喝粥,小的时候被他奶灌得太多,喝到想吐,但在少管所是不许浪费的,他打粥是为了顺馒头吃,等着馒头吃完,粥还有大半碗,他索然无趣地拿着小汤匙在粥碗里乱搅,搅得发混了,才喝下去一口。

上次从香闺回来,程婧娆提了一嘴李暮阳的事,安蔷没接,程婧娆就没有深问,今天晚上,安蔷敢替白清洋说话,程婧娆当然要把李暮阳问个仔细了——好基友咩,就是要互相伤害啦。

“和Stone没有关系,他们是长得像,但明明是两种人两种性格,我怎么还能体会不到,我和李暮阳认识的时候,李暮阳才十几岁,好像和你儿子差不多的岁数吧,他妈是我第一桩离婚关系的委托人。”

安蔷其实挺不愿意提起李暮阳的事,在安蔷看来李暮阳一家子就是一桩悲剧。

李暮阳的父亲比着现代版陈世美也是差不多了,李暮阳的妈却比秦香莲还苦,好在陈世美在包公那里还被铡了呢,现实里,李暮阳他爸抛妻弃子可是过得比谁都逍遥。

“他妈也是傻,好好的农村妇女不当,非要供自己男人念什么大学,好了,男人大学念出来了,还有了自己的事业,也没见把他们娘几个接城里来,反而是在城里偷偷结了婚,娶个漂亮媳妇,等他妈发现时,人家那边的孩子都七八岁了,他妈拉着自己生的那三个孩子找他爸说理,这理是能说得清楚的吗?悔教夫婿觅封侯,从古到今的教训还不吸取,只坑了自己和孩子。”

还有几天又到探视的日子了,陈警官昨天与他说他妈妈是一定会来看他的,他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当然还是高兴的——谁不希望被重视被疼爱呢。

这是安蔷回到国内、硕士毕业实习期间,接手的人生第一桩案子,给她留下的印象实在太深刻了。

李暮阳的妈寻死觅活、又求又闹,接近于疯癫的模样,安蔷一辈子也忘不了。不是为了拉自己闯到街上去的母亲,李暮阳也不会被大货车撞飞,坏了一双眼睛。

“我只愿这世间的女人聪明点儿,我这就算帮她们打离婚也能省心些。”

身为女人,安蔷比男性律师更有感触,婚姻的不幸对于女人的打击远远高于男人的,毕竟女人的青春只有那么几年最珍贵,而男人只要事业成功,青春可以延续到七老八十,总还是能找到孙女辈的小女生愿意和他们共结连理的。

“所以啊,把最宝贝的青春浪费在某些男人身上,还真不如浪费在我自己身上,好好潇洒几年,不枉人间一场,你说,是吧,程程?”安蔷嘴角含着欠揍的笑,拿暖昧的眼神扫了扫程婧娆,“不如你和我一样抱着游戏的态度,和白总在一起当是享受了,白总怎么看着都是优秀男一枚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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