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推论女主喜欢我[穿书] 第62节
宋暮雪有些哭笑不得,说道:“年满18周岁,已经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了。根据您的描述,我认为苏香与易光先生之间是正当的男女交往。顺便,您的行为的确已经涉及到侵犯隐私权,您最好停止这样做。跟孩子之间有什么矛盾,平等正当地沟通交流比较好。”
“虽然已经19岁了,可香香还是个孩子啊!她根本分不清好人和坏人,她肯定是被那畜生强迫的!”苏夫人提高了音量道。
“安全套和房费都是苏香出资,我认为这算不上强迫。”
“可我有证据!肯定是那畜生强迫我女儿的,他是魔鬼!”苏夫人嚷嚷道。
第75章 苏香
“强奸罪在法律上的解释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视情节严重性,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这个区间内,您希望能够得到什么样的结果?”
“十年,当然是十年!”苏夫人恨恨地说:“这种渣滓,判无期徒刑都嫌少了,当然是越高越好!”
“有任何能证明易光曾侵犯香香的证据吗?如果方便的话,是否能告知我细节?”宋暮雪说:“我无意打探隐私或者揭露伤疤,也理解您想要替香香讨回公道的心情,只是了解这些之后,一切都会变得容易得多。”
宋暮雪本以为涉及到这种事情,苏氏夫妇不不会轻易说出口,还得自己做一番心理工作。没想到夫妇二人对视一眼,没有怎么犹豫就开口了。
“他们五月二十六号开房,香香刷的卡,安全套也是香香网购的。开房记录和安全套购买记录我都有。”苏夫人说:“五月二十七号,我就拿着他们用完的安全套去了公安局,想要报案。但警察态度很不好,听说原委了也不管,还吓唬我,说我侵犯我女儿和易光的隐私,已经是违法行为,让我停止这一行为。那安全套我还留着,就是不知道还能不能当做证据?”
“所以, 你要去见苏香?”寇霜问,“这只是大学生约炮而已,其实跟你无关吧。”
宋暮雪说:“因为我看到了苏夫人,她看上去太痛苦了, 根本无法理解女儿的变化。如果我跟她女儿谈一谈,能够让母女俩之间相互理解, 那也是好事情。”
“可这事儿该心理医生去做啊, ”寇霜说完突然停顿了一会儿, 话锋一转说:“想去就去吧, 你是这样的人, 我知道的。”
宋暮雪能够理解各种各样人的痛苦,设身处地地沉浸其中,而不是高姿态地评判各种奇怪甚至畸形的感情。这是宋暮雪成为宋暮雪的原因, 也是她跟小说里不一样的地方。
报过警,警察却不管?
而且苏香又买安全套,又开房?
宋暮雪突然意识到自己忘了问一个问题,而那个问题很可能就是盲点。
“不好意思,冒昧问一句,苏香现在多大了?”
“今年四月份刚满19岁,怎么了?”苏夫人试探地看向宋暮雪,说:“宋律师,您也要因为香香的年龄而置之不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