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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我的永生,你却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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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个圣物法宝就是夸父之引,我的小夸。最悲伤的是,激活它的血肉却属于小丁,我在两千多年前的亲生弟弟。

在火之巫族中,我们姐弟本来只是看守圣物法宝的仆从,地位最低下的族民,两姐弟相依为命。但在一次天兆之机中,小丁的梦与小夸的梦融合,于是他的血肉与灵魂就在睡梦中与小夸混成了一体,救活了小夸,却牺牲了自已。

姐弟连心,法宝有灵,亲情加恩情,几千年连绵不断,所以重生的我才会那么疼爱这个“师弟”。因为前生,他本就是我的亲弟弟,而且一直护卫着我。

奇异的是,小丁和小夸早已成为一体,但在跨过时间长河时,不知为何又分离成两个,并失散了一段时间,直到被我师傅找到,带小丁重回我身边。

只是,因为我一下子跑得太远,灵魂经过过两千多年的岁月,像刘易斯那样沉睡着,我暂时尘封了前生所有的记忆,小丁也因为和小夸分离而再记不起往事。

我失去了最后一丝羁绊,身体向那不知名的时空飞去。我的眼角边掠过一条白影,一时间我没有注意到。我只是与里昂四目相投,恨不能以这种方式留住对方,永不分开。

可是千言万语却在那一瞬间湮灭,彼此间,对方的眼睛是最后的印象。而心灵间那条纠缠联系的纽带骤然崩断,疼得我每一个毛孔都封闭,让那痛苦只在身体里盘旋不去,冲撞不已。

我相信,我和小丁是在瞬间消失在现实世界的,速度快到不能以正常的时间单位衡量,可能只是短短眨眼间的万分之一。可是我却清楚的看到里昂仰望着天空,说了八个字……我的永生,你却不在。

……

火之巫族是祝融之后,上古时期操纵火种的神之后裔。

我们甚至忘了,小夸拥有强大的神力,它能令人灵魂重生,也能打开神秘的结界,让人穿越时空。说白了,即可魂穿,又可肉身穿。可当时,我选择了最舒服的方式,想重新活一场人生,想彻底忘却过去。

然而我太傻太天真,火之巫族的印迹已经烙在我心底最深处,就算灵魂重生,到达一定的时间,或者遇到一定的时机,我仍然会记起前生的一切。

于是,在我二十岁那年,我恢复了记忆。

只是小丁,仍然浑浑噩噩。小夸也因为失去小丁魂魄的力量,虽然灵气仍在,但法力衰减,只能令人穿越时空,不再能令人灵魂重生。

可那有什么关系呢?反正我并不想再非正常转生,也不想再回到那个年代。不过当我师祖发现我灵智已开,就请求我为整个人类社会去做一件事情。

不过,族中众人都有着火一样的性格,因而桀傲不驯,自由自在,不愿意接受上天和人世间规则的管束,惹下很多祸事。更是在传到约是秦朝时期,因控制祖辈流传的神火不利,近乎烧天,并为人间带来灾难,又因常年与人类通婚,巫力大减而遭受天灾之劫灭。

那次劫灭,按现代人的理解来说就是一场雷灾,但在科学不发达的古代,却使火之巫族遭到了灭族之创。其实就算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许多神秘事物也是解不开的谜团。所以一切的一切只能用四个字来概括:天意使然。

在那场天灾中,只剩下一个法力最差的孤女巫祝逃生。而她用的逃生方法非常奇特,弃绝了肉身,凭着精妙绝伦的圣物法宝的保护,一步踏尽了历史长河,于无知觉中,令灵魂重生于二十世纪。不然,她也无法避开天雷的袭击,除非她再也不做那一世之人。

本来,火之巫族的传承轮不上她,逃生的机会也不会给她。怎奈,那圣物法宝择主。除了她,谁的号令也不肯听从。因为那圣物在代代流传中,早已失去灵气和力量,后来是由她至亲之人的血肉激活,所以只是认她。

那个人,那个她,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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