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逃亡
疯子对地方也很了解,深知海贼一般不会登陆,只在海上劫商船,谁料这一次……
念及此处,疯子就有些沮丧,把总一职也是他辛辛苦苦拼搏出来的,当这么个官儿,他回老家时何其风光,四乡八邻无不艳羡,相当于二十一世纪县里的警察局副局长,这一次倒可好,官儿是没得做了,而且,走也不是留也不是,进城就是死,要是不管不问,却又戴上了一个逃兵的帽子,日后若是被‘兵部’查出来,也没好果子吃。
真个是左右为难,疯子沉默了一会儿,苦笑道:“还能咋弄,都回老家吧。”
这已经是他们进入这片山林的第三日了,当晚海贼从东门入城,而丁震等人都在南门驻守,发现城外有海贼后,二哥便带着近二十人冲出城去与之搏杀,虽然死了几个弟兄,但也将海匪杀了个人仰马翻。
只是,等他们再回来时,城池已经被占领了,四门全部失守,海贼近千人,根本没有取胜可能,进城等同自杀,二哥最后当机立断,领着余下人等一起进了这老林子。
他们本以为海贼掠财之后就会遁走,可谁知至今未走,三天了,他们也在这老林子里待了三天了,所有人灰头土脸,也早已失去了当初的愤慨之气,视死如归之勇。
把总一职,是巡检史的下属,如今巡检史死了,他们这些人就算回去,日后也会被当做逃兵制裁,到时候镇扶司和兵部怎么定罪还不好说。而现在,所有人都在想,回去,还是不回去,若是回去,势必要被制裁,运气好可能不会被杀头,但坐牢也够你做几十年的,而若是运气不好,那就不好说了。
二哥很忧心,他想回去,可看着眼前的一个个灰头土脸的弟兄,又不敢回去。
这种火枪名唤鸟统,又称鸟嘴统,如今在大明朝还不算普及,不过江南不比中原地区,海商较多,这种火枪在这里倒也很常见。之前是梨花枪,突火枪,而鸟统也是其中的一种,不过相比之下,鸟统要好用的多,不像梨花枪,开枪时要一手点火一手扣扳机,枪响后,烟气也突发而至。而鸟统算是前者的演变,不需要点火,装好火药后扣动扳机就行,简单明了。
鸟统虽然好用,但也比较麻烦,毕竟一次只能一枪,想在开枪必须要装火药,而且这种枪还总是咔堂,三天不保养,谁也不知道下一次能否打响。可尽管如此,当火枪刚问世的时候,在大明朝也引起了轩然大波,当时的丁震就一直想要一把,如今得了火枪,他当真是视若珍宝。
只可惜,火枪虽有优势,坏处也不少,相比骑马用刀,冲锋在前,并不实用。
沙沙……
脚踩厚厚树叶的声音从侧面响起,丁震回头望去,只见两个大汉正从不远处走来。
丁震见他面色不好,低声问道:“二哥,怎么了?”
“海匪还在,驿站也被那些人控制喽,那些瓜娃子们还在城里,咱们是回不去喽。”二哥操着一口南方口音,大家都叫他疯子,姓顾,也是丁震的二哥,当然二人不是嫡系之亲,丁震是他父亲的义子。而丁震能来这里当兵,也是多亏了这个二哥的举荐,这年代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当兵的,况且江南一带的兵更是富得流油,要是没有点关系,根本不行。
坤子道:“疯子哥,咱现在咋弄?”
坤子原名丁学坤,大家都叫他丧坤,他和疯子哥的名号也都有些来历,三年前,他俩都在大同当过大头兵,与鞑子打过仗,只因疯子哥一旦出战,那都是照死的来,玩命的干,一往无前,而且骁勇无比,一身武艺了得,故此有了这个名号,疯子。相比之下,丁学坤这人就比较变态了,当年跟着疯子哥一路冲锋,他能对着一个鞑子兵狠狠砍了二十多刀,只将那鞑子剁成了肉泥,丧坤这个名号,便由此而来。
二人性子不同,而相同的是,这二人都有一身好武艺,也是发小,从小玩到大,当年调派疯子来江南如东县坐任把总一职时,疯子点名要丧坤随同。这两个难兄难弟在江南待了二年多,干的也算风风火火,油水捞了不少,这里的确是一片富饶,当官的更是潇洒,这年头当官的要比有钱人牛逼的多,你钱再多,见了官一样要下跪。
“二哥。”丁震急忙站起,走在前面的一个大汉冲丁震点点头,并没有说话,他四顾一眼,只见远近各处,有着十多人都已靠树睡了去。
他侧面,对身边的大汉小声道:“坤子,把人都叫醒。”
坤子点头,上前轻声叫醒众人,而睡在丁震身边的是一个瘦高个,丁震俯下身,拍了他一下,瘦高个迷迷糊糊醒来,见着二哥,立刻起身,与其他刚醒来的人一样,赶紧打起精神,拿起长矛或大刀,一派随时出发的样子。
二哥目扫众人,眼中露出一丝怅然之色。
他们这一行人,也是如东城里的城防兵,被丁震称呼为二哥的汉子便是南门城防上的把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