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与子同乐,与子同仇
争霸天下,迫不及待。(未完待续)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是战国时期,秦国的爱国诗篇。意思是说,君王与你们穿着同样的衣服,衣裳,怀着同样的仇恨,一起做一见事情。
这与刘循今日所做的事情是完全一样的。
与子同乐,与子同仇,将军,士卒为一体。
这也就是张任所说的,同吃同住,犹如父子兄弟是一般的道理。不过,那个是需要好几个月才能做到的事情。
身为领兵校尉,刘循发现了烂米饭事件之后,给予追究,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事情了。士卒们尽管还是不爽,但不敢不满。
但是因为没有饭吃,就得饿肚子。这米饭虽然烂了,但是吃不死人,还能填饱肚子。
大公子为了他们着想,带头吃这米饭。
千金之子,万金之躯,却甘于与他们一起同吃猪食。
这是何等样的一种感动?
而刘循只花了几天就做到了。
而且,刘循的计划,不仅如此。
下一回合,苦肉计。棒打贪污犯军需官,使军心大悦。
刘循要逆天,要做到张任等名将半年才能做到的事情。
因为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去闯荡,去厮杀了。
在这一刻,这一群新兵们真正的认识到了刘循,并与刘循同心,同乐。
在这一刻,刘循的目光出奇的深邃。
秦风,无衣曰。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