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难免失手
签约申请没有通过,这几天当歌会修改一下前文,暂且一天一更吧,让当歌多点时间修改吧,我尽量改好一点,希望大家理解。
砰的一声,李全志落地,口中第三次喷出鲜血,他只感觉全身都快散架了,一点力量都提不上来,差点昏死过去。
这场比试,来的突然,进行的突然,结束的更加突然,杨晋仅仅用了两招,在场的士兵们甚至连热情都还没完全点燃,战斗就结束了。
杨晋赢了,不负众望,可是在场的人却还依旧愣在当场,没有反应过来。
直到杨晋走到李全志身旁,在场的士兵们才反应过来,战斗确实已经结束了,他们眼中闪现着崇拜的光芒,也不知道谁先大喊了一声杨晋的名字,士兵们接着大吼道:“杨晋!杨晋!杨晋!……”
虽然只是一场突兀的战斗,但这并不妨碍士兵们崇尚强者的心理。
这个结果虽然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但却也实实在在发生了,谁也无法否认。
“十钧之力?也就与我炼血境时候的力量相当,这点力量也敢在我面前卖弄,还敢不动用元气?哼,你自己找死,可就别怪我了!”
杨晋冷笑一声,脚下一点,飞跃而出,犹如一头猛虎扑食,苍鹰扣爪,奔向空中的李全志,猛地就是一拳轰出。
刚刚那一次碰撞,杨晋就清晰得感受到了李全志的力量,十钧之力罢了,与自己比起来,差了整整三钧之力。
对于杨晋这种有着金刚王拳的武者,力大一钧压死人很难成立,但是对于李全志这种普通武者,还是很实用的,更何况杨晋的力量比他大了整整三钧,一招击飞出去,那都是正常的。
这一刻,杨晋那无可匹敌的身影,已经深深烙印在了他们的心底,谁也无法抹去。
“李都头,比试难免失手,刚刚下手重了点,您没事吧?”来到李全志身旁,杨晋蹲下身,脸上露出一股玩味的笑容。
这原本是自己打定的主意,现在却被杨晋反用在了自己身上,李全志气的几乎吐血,一口气提上不来,两眼一翻,昏死了过去。
“你若是用元气,我还惧你三分,但你却蠢到与我比试力量,找死!”杨晋冷哼一声,站起身来,不再去看李全志。
佟央意味深长得望了杨晋一眼,朗声宣布道:“现在我宣布,本场挑战,杨晋获胜。公羊领第五营第四都都头之位,从现在开始,由杨晋担任!”
当然,这不是李全志力量太小,而是杨晋力量太大了。
烈虎三杀里面有记载,对于普通武者来说,培元镜是一钧到两钧之力,炼血境是三钧到七钧之力,而元气境武者则是七钧到十五钧之力,李全志是十钧之力,既不算好也不算差,中等之资罢了。
只是到了杨晋面前,就有些不够看了,更何况杨晋拳法境界还提升到了刚中带柔的地步,比李全志的炉火纯青高上一筹。
“金刚拂怒!”
杨晋暴喝一声,又一招金刚拂怒出手,狠狠轰击在仍在空中的李全志胳膊上,咔嚓一声将他胳膊生生打断,撕裂了里面的关节,而他本人,也因为杨晋这一击而在此吐血三升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