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9章 精彩民法课
我首先介绍"一般人"的概念。这个概念的核心思想是,当你面临危险情况时,你可以想象自己是当事人,然后思考在这种情况下你会如何应对,这实际上是一种代入感的思考方式。
如果你是这位妇女干部,你会再次踢那一脚吗?如果我是那位妇女干部,他不仅会用脚踢,还会用砖头砸。只要粪便不溅到我身上,我还要多来两砖。”
听到这话,所有人都是哈哈大笑。
“同学们,这些其实都属于正当防卫,没有防卫过当,什么是防卫过当?”
“是对方已经失去了反抗能力,而你又将他给弄死了,这叫防卫过当,可是当时那个妇女如果不将男人踹进去,任由他爬上来,你觉得那个男人会放过那个妇女吗?”
“不过咱们学校里面没有更大的教室了,这个就是最大的教室,要不就是让学校再盖一个更大的教室!”
“不过学校没有这么多的资金,所以这件事情还比较麻烦!”
“其实这和咱们今天要将的案子还是有一定的关联性的,就是老百姓的诉求得不到满足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记得一个非常经典的案子,在上个世纪80年代的一个夜晚,半山腰上发生了一起事件。一位妇女干部遭遇了一个不怀好意的男人的袭击,后者企图对她进行性侵犯。这女的一看力量悬殊反抗不了,她提议找一个平坦的地方。男人对此立刻产生了兴趣,也就同意了。然而,就在男人脱衣服刚好蒙住头时,这位妇女干部拼命就是一脚。
男子原本以为他能占到便宜,但实际上他被狠狠地踢进了一个粪坑中。在这寒冷的冬天里,他拼命地挣扎着试图爬出来。然而,妇女害怕他再次行凶,当她看到男子试图逃离粪坑时,她毫不留情地踩在他的手指上,结果导致他再次坠入粪坑。经过几次的重复,男子最终在粪坑中溺亡。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说不定他会先jian后杀,所以这位妇女做的一点问题都没有!”
“同学们,如果一只熊猫要攻击你,是否可以将其击毙?”
听到这话,所有人都疑惑起来,毕竟熊猫可是国家的国宝,要是击毙了国宝,那是要受到法律的严惩的。
“我觉得应该躲避吧,不能将熊猫击毙!”
同学们,这位妇女的行为属不属于正当防卫?”
罗飞看向所有人笑着问道。
“属于!”
几乎是所有人异口同声的回答。
“是吧,其实我个人认为也是属于的,可是有人认为妇女的第一脚属于正当防卫,第二脚勉强可以算作正当防卫,但最后一脚被视为过当防卫,因为它导致了男子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