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章 灵光一闪
嘎子急得满头大汗,老马偏就跑不快。嘎子于是急中生智,往马路上丢木头,丢了半车以后,才走的稍快了些。不过狼还是不肯放过他,只是到嘎子丢的木头上嗅一下,便还是跟着车走。
好不容易熬到了村边,那只狼才跑掉了。嘎子进了村里就不会说话了。别人问他去哪了,他不答;别人给他打招呼,他也不应,便只是瞪着大眼,张着大嘴。回到了家,饭也不能吃,水也不能喝,便只是瞪着大眼,张着大嘴。过了好几天才说出话来,家人听他发出声音来了,都高兴不已。他说:“狼……狼,狼…一只狼,我遇上了,妈的,吓死我了。”
人们总是在恐怖事件来临时反而忘却了恐怖,等到事情过后才想起来害怕,发呆如是想。此时发呆正在山上和几个小伙伴“放夜”,一只手拿着手电筒看一本李敖写的《北京法源寺》,这是王小飞的哥哥在城里打工买回来的书,发呆借了来,王小飞抠门得很,限发呆三天看完,损坏一页要赔偿一支钢笔。
发呆觉得谭嗣同这个人不错,是条汉子,很可佩服。不过发呆只是佩服一下而已,他不愿意做那样的英雄。对于发呆来说只要有书看就足够了,只要闲暇的时候能发发呆就心满意足了。发呆也搞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这么喜欢发呆,有时候他似乎并没有想什么,脑海里空空如也,感觉这根本就是在浪费时间,可是他还是想这样发呆。发呆的发呆是没有理由的,就像日出日落一样,几乎成了他生活中的铁律。他一天之中时而发呆,时而看书,剩余的时间就在干活。
好不容易熬过了一个白天,剩余的时间终于是发呆自己的了。吃过晚饭,牛群回村。在牛倌的吆喝声下,成百上千的牲口踏着高不及脚的小草杀回村来,带起滚滚烟尘。
发呆想,这种年头最大的好处就是容易辨认牛群的位置,你只要看看牧场上的天空就得了,哪的黄土卷起几十丈高,哪就是牛群了。
发呆家的七头牛和一匹马一回来就把一大石槽的水喝个精光,然后发呆要再把它们赶到山上放一小会,由于年头大旱,牧场上草水不丰,牛马在白天一天中不能吃饱喝足,只好趁着晚上再赶去山上的“禁山区”放一会,不过有时乡政府查的紧,就不能赶进去放牧了,只好在“禁山区”割点草来喂。
这是发呆最喜欢干的活,其实这根本不是在干活,只割点草放在牛马面前,等它们吃饱了,便可以自己玩自己的了。发呆习惯带上笛子,坐下来吹上一会儿,牛和马都很喜欢笛声,也许是这声音总让它们想起痛饮河水时主人的哨声吧,不过发呆却喜欢把这个解释成笛声让它们想起了自己的童年。
有时候几家会联合起来,出几个人到山上去“放夜”,所谓的“放夜”就是在夜里放牧。一般由三四家联合,每家出一个小孩子,赶上马车,在马车上搭上帐篷,到了山上,趁着天黑,把牲口赶进禁山里,让他们大吃特吃,早晨再在太阳没出来之前把牛马赶回家,饮些水后,又交给牛倌。
大队队长有鉴于此,就派一个人专门看山,遇见有破坏禁山里的草的,是人就罚钱,是牲口就没收。不过这个对村里人来说实在不能算什么问题。有一次就有几个人商量好了,把看山人引到别人看不见的地方,突施袭击,先用麻袋把他的头套上,再大打出手,就像打沙袋一样,打完了又在他的肛门上塞上一个木塞,对他说,没事别乱放屁。
如是再三,便再也没有人敢看山了,最后薪水升到了一年100块,可还是没人干。队长唐竟显对此毫无办法,只好请老队长杨有信出面。杨有信在地庄素有威望,虽然人老了,脾气却不老,想到反正自己闲着也没事,就出面当上了看山人。村里人对他都礼让三分,这才没人敢明目张胆地在禁区放牧了。
在往年,发呆每次去“放夜”,就带上小手电筒和自己喜欢看的书,至于笛子却不敢拿了,害怕黑夜里吹笛会引来野兽。不过那年年头旱,草长的不够高,狼因为没有地方藏身,即令是在黑夜也不经常露面,所以不用害怕在深夜吹笛子会引来狼群,单只的野狼是不敢来袭击牛群的。但是最可恐怖的,若引来的不是野狼而是看山人杨有信,他可比狼更加凶狠,村里的人都要听他的,父亲又和他关系很好。于是发呆虽过不够笛瘾,也没办法,只能忍着。
这片草原早已不是“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沃土。几十年来,草原沙化严重,如今就是老鼠也不敢在草地上乱跑,黄羊早已绝迹,狼也饿得纷纷北上跑到了外蒙古去。虽然时而可以看见一两只狼,也早已对人构不成威胁,不过人对狼的恐惧感却有增无减。以往野狼多的数不清,人们家家养上几只狗,也没感到有什么可怕,现在狼已经少的可怜,却更加具有威慑力。
村西的王嘎子有一天赶着马车去他丈人家拉木头,回来时便遇上了一只狼,那狼只是跟着车走,时而远些,时而近些,时而若无其事地在路边的大石头上蹭痒,时而跑到车旁边来左闻右闻。把王嘎子吓得疯了似的赶马车,可惜那驾辕的马是一匹老马,单是拉一车的木头走在山路上已经非常难堪,若要它跑起来,除非把车卸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