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出发
“不用担心,不是还有小镇在这吗?小镇三千多人,每年光是税收都有几枚金币,不用担心我。”
“老爷,两位少爷,该起程了,他们都在等着呢。”管家走到格雷身边道。
格雷领着史密斯、珍妮、丹尼尔、管家和其余近百名下人走出贝克汉姆宅。史密斯问道:“火火呢?没了火火,我怎么去国都?”
“安拉,你爸爸我还不知道吗?火火已经让饲养员带到城门了。”
史密斯料想不到的是,整个俄斯镇的居民在贝克汉姆宅前排成两排,一直向北门延伸。
次日一早,史密斯醒来,坐在床上静静地看着珍妮。“真能睡。该不是担心我会趁你睡着再侵犯你,害怕得整晚没睡吧?”
声音并不大,却把珍妮吵醒。她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刚睁开便看见史密斯坐在床边,吓了一跳。连忙缩到角落,冰冷地脸庞带着几分怒色斥问:“你,你做了什么?”
“小白痴,我要是对你做了什么,你的衣服还会完好地穿在身上吗?起床啦,今天要去国都,路程很远哦。”史密斯把珍妮拉起,稍稍梳洗一番便领着她向迎客厅走去。
“大少爷早,大少奶奶早。”一路上,下人看见两人,十分恭敬地低头问好。
“我不习惯被称为‘大少奶奶’”珍妮细声道。
“镇长、大少爷、大少奶奶、二少爷好。”镇民如同事先排练过一样,同声问好。
一路走到城北门,数千人整齐地排列好。小孩们一副崇拜、羡慕的表情望着史密斯和珍妮,即使昨天很不情愿地看着珍妮嫁给史密斯,今天都忘记了那沉重的心情,十分向往到国都的生活。
“从没有过的事情。”丹尼尔兴奋地说:“哥,他们好崇拜你。”
“这是当然。”史密斯自豪地说:“十四岁的少年迈向国都,到国都的学院学习。谁不崇拜?伊恩那老头,二十多岁的时候才敢和欧文他们结伴走向国都。”
“不许你说我爹。”珍妮冷声哼道:“你不用自豪了,他们只是想你快点走,不要再在这里充当混世魔王罢。”
“过了今天,再也没人会叫你大少奶奶。放心吧。”
来到迎客厅,丹尼尔、格雷、管家等人一早就聚集在迎客厅等候他们二人。
“哥,我们什么时候能再见?”两年时间,丹尼尔和史密斯这对异姓兄弟建立了深厚的友谊,突然要分开,丹尼尔真的舍不得。
“丹尼尔,时间还早呢,不用那么快告别,真是的。”格雷站起,拿过几桌上的那个装满的袋子,走到史密斯身前,放到他手上。道:“这是两千枚金币,让你到国都用的,省着点花,国都不像我们俄斯镇消费那么便宜。剩余两千枚,留给将来你弟去国都用。要好好照顾自己,知道了吗?”
“那你呢?”史密斯拿着钱袋问道:“四千枚金币让我们两兄弟用光了,你用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