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 大结局(13)10000字
程初夏觉得这个男人是她见过的最可爱的男人,她知道,在他的身上肯定有故事,虽然他从来都不说,但是有一次,她给他打扫房间的时候,在抽屉里看到一张合影的相片,相片上的女孩子很清纯,是那种浑身洋溢着青春的女子,她的笑容就像是冬天里的阳光一样,可以将人心里的阴霾一扫而光。
那时候,程初夏就想,她一定是他一直深爱的女子吧!
“小小,你没事吧!”李洵揽住她的纤细的腰,心咯噔一声,她,真瘦!
程初夏下意识地抬起头,正好撞进那一双幽深的眸子里,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不着痕迹地从他的怀里抽身而出,定了定神,说道:“你的浴巾,我现在去做晚饭,冰箱里还有些前两天姜大娘送过来的菜。”
李洵似也感觉到一丝的尴尬,连忙退后了一步,顺手扯下T恤挡在自己身上。
其实,这是多此一举,本来心里很平静的程初夏,看到他这样的动作,“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却又有些哭笑不得,她多看一眼,难道就会少块肉吗?
“大叔,我目前对男人不感兴趣,你不需要这样谨慎的。”程初夏一本正经地说道。
午后的阳光轻轻地洒落下来,阳台上摆了几盆花,全都是隔壁的姜大娘送过来的,这个季节正好开满了细小的花朵,就像是洒落了的满天星一样。
程初夏抬起看了一眼墙壁上的挂钟,又看了一眼紧闭着的浴室门,嘴角扯出一丝极浅的笑容,这个收留她的男人话并不多,她在这里待了一个月的时间,但是他们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他大多数的时候都出海了,即使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也没有什么话,多数的时候就是坐在一起喝茶,然后沉默。
李洵临走之前,介绍她看一本书——《老人与海》,每次,累了的时候,她都会捧一本书,沏一壶茶,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阳台上,这一个月,她几乎没有出门,坐在阳台上可以看到那一片火红的凤凰花。
Noisnotimetothinkofbaseball,hethonght.Noisthetimetothinkofonlyonething.thathichIasbornfor.(现在没有时间考虑棒球了,他想。此刻是只能思考一件事情的时候,那是,我生来是为了什么。)
这是这本书中,她最喜欢的一句话。
李洵那一张俊逸的脸庞顿时一阵青一阵红的,挡在身上的那一件T恤不知道是该扔还是该继续放在自己身上,嘴角抽搐了一下,尴尬地说道:“呃,你不是说你要去做晚饭的吗?”
程初夏微微一笑,优雅地拍了拍自己的衣服,转身离开了浴室,留下李洵一脸无奈地站在原地,哭笑不得。
李洵靠在冰冷的浴室墙壁上,眼睛缓缓地阖上,脑海里浮现出一张清秀的容颜,小小,如果我喜欢上她的话,你会不会生气?
厨房里,程初夏以最快的速度准备了饭菜,三个小菜,一个汤,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她将饭菜全都端到了餐桌上,不经意地抬起头,却看到李洵躺在深色系的沙发上,整个人就像是伫立在那里的雕塑一样。程初夏有一刹那间的失神,目光落在那一抹身影上,似是感觉到一股淡淡的孤寂。
“大叔,吃饭了,别告诉我你现在一点都不饿。”程初夏微微笑了笑说道,她喜欢每一次叫他大叔的时候,这个男人微微皱起眉的样子。
“小小,我的浴巾呢?”浴室里男人的一句话将她的思绪打断了。
程初夏愣了一下,突然想起有一天她闲着没事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扔进洗衣机里清洗了一遍,然后好像忘记将他的浴巾放回原处。
“等一下!”程初夏连忙说道,冲进他的房间,从衣橱里找出那一天她洗过的浴巾,浴室里的门开了一条小缝,她把脸别到一旁,然后将手伸进门缝中,“不好意思,我洗过之后忘记放进去了,那个……给你!”
浴室里的李洵看着门缝处伸进来的半截玉臂,嘴角勾起一抹无奈的笑意,忽又想恶作剧一次,他只脱了上衣,裤子还牢牢地挂在身上。
李洵突然把门从里面拉开,扶在门口的程初夏根本来不及反应,整个人差一点摔在地上,幸好一只长臂将她揽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