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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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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四年,由于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几个新朋友,其中一个叫大庆,是个导演,认识我的时候,他正筹拍一部二十集的电视系列剧,我随大庆一起在他家中看了几部电影,通过观看,他把一些关于编剧的知识一股脑儿倒给了我,随后我又从他们家抱走了几十期《世界电影》,这是一本上面登有外国电影剧本的月刊,我一本本读下去,居然也就写起了剧本,于是,我辞了手边的工作,摇身一变,成为编剧。

转眼间,我一口气写了十几集的电视剧本,由于制片人回本心切,这部戏眨眼间便拍完,接着就进入发行,没过多久,全国的电视台就开始一集集播放起来。终于有一天,我在电视里看到我的大名赫然署于编剧一栏的后面,虽然接踵而至的那一集电视剧叫我汗如雨下,如坐针毡,羞愧不已,但事情就是这样,这部戏一集集播完,顺理成章,我又接到约稿,开始写下一部戏。

现在还记得一些大庆给我看的片名,有法国贝内克斯的《三十七度二》、有昆廷·塔仑蒂诺的《水库狗》、有菲利浦·考夫曼的《亨利和琼》,有吉姆·贾穆什的《地球的夜晚》,中国电影有杨德昌的《牯岭街少年杀人案》等等,补充说明一下,时至今日,在我看了上千部各种电影之后,我仍然认为这些电影值得一看。

顺便介绍一下大庆,此人个子不高,他女朋友吴莉如果穿上高跟鞋,他就得踮起脚尖,两人才能做出相亲相爱的动作,我是指接吻。当然,大庆与吴莉从来没有当众表演过这种哗众取宠的丑行。大庆上学时的外号叫钩针儿,可见他瘦得可以,现在却长得白白胖胖,但两条细腿却依然如故,站在那里活像是两根竹竿上挑着一块猪油,平日里他戴一副眼镜,眼镜不慎摔碎时立刻目露凶光。

我的生活集中在北京,我生于北京,随父母几次搬家,从宿舍到胡同大杂院,从大杂院到筒子楼,从筒子楼到居民楼,从北城到南城,从城里到郊区,总之,是在北京城里兜圈子,有一天,我算了一下,三十岁之前,我离开北京的时间加起来不过半年。

我喜欢北京,从心底里喜欢,简直可以说是住也住不厌,看也看不完。我很少真正想过要离开北京,离开它,我去哪儿呢?

北京的很多街道我都走过,我十六岁时走过的西单现在已今非昔比,菜市口大街已经完全推倒重建,更不用说如同戏法一样变幻的王府井大街,也许,北京这十几年是世界上最繁忙的工地,北京人热衷于一遍遍地把道路和房屋拆了建、建了拆,以此表明这个城市充满活力,从父母家书架下面的相册里,我可以看到我五岁时站在**广场上,面对我父亲向我举起的海鸥牌相机所做出的表情,可是,那个人是我吗?

北京的街上,永远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即使到了夜里十点以后,二环路上的汽车也是首尾相接,真是一个大城市。

大城市,一条条宽阔的带有路灯的大街,一个个夜里也能闪亮的巨形广告牌,一幢幢气派的大楼,逛也逛不完的超级市场,红灯、绿灯,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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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生涯,一点准谱儿没有,今天还在大鱼大肉,大把花钱,明天就两手空空,四处举债。由于工作时间地点都不固定,有剧本写时忙得恨不能四脚并用,没有时又闲得要死,整日无所事事,因此生活极不规律,两年下来,身体变得坏得要命。

老朋友成家立业,事业有成,渐渐与我断了往来,只在逢年过节打个电话,新朋友几乎全都是自由职业,基本从酒桌上认识,来得快,去得也快,大多数时间是自己跟自己在一起,逛书店,买录相带,在家做饭,酒吧嗅蜜,如此而已。

九五年是过渡期,对于那个浑浑噩噩的年份,我的记忆只停留在一些小事上,诸如赌博失利、一夜情之类,到了九六年,我已习惯这种生活,用四个字形容,叫做支离破碎。

人,很多人,各式各样的人,行人、醉鬼、演员、公司职员、小商贩、吸毒者、罪犯、工人、外地的漂亮娼妓、农民、军人、运动员、甚至还有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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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告诉我,一个人,一生中应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工作,对于此人,只有这个工作才是真正的工作,只有这个工作才是此人存在的借口,也可以说,此人应以这个工作得到存在这一报酬。

不幸的是,这个人并没有告诉我,我的工作是什么,于是,我的存在便失去意义。

当然,这没什么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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