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你看得到我手中的血?难道不怕吗?”方羽脸上有着复杂情绪。
“人有分正邪,警察的枪用来消灭罪恶,所以正气凛然不见血腥,而恶人伤害无辜必有难闻气味,你却介于两者之间,很难有分野。
“你对他的十指特别喜好吗?”他一提及,雷刚的身子绷得死紧。
东方味不解地说:“他的手指很奇怪。”
“怪?!”
三个男人都浮起古怪的神色。
“十指间沁着鲜红血液,可是我却闻不到半点血腥味,这种情况叫人想不透。”
“别作戏,恶心。”
“小弟弟,快过来哥哥身边,他是坏心的大野狼,专吃可爱的小白肉。”他清秀得不像男人。
“闭嘴,方羽。”瞎了他的狗眼,味儿明明是女孩。
贵人多忘事,雷刚已将第一眼错认东方味是男孩的事抛向脑后,反怪别人眼盲识不清真相。
依偎在他怀中的俏佳人仍是一袭简单宽袖白色毛衣,下罩米色窄管长裤,分不清性别的五官略显阴柔,配上那比真男子还薄削的短发,怎么看都像个俊美男孩。
风向天望着她口中的那双手;方羽收起嬉闹表情,反复地瞧着如常的十根手指,不见半滴红色。
惟有雷刚了解她的意思。
方羽是个杀手,杀过的恶人无数,是四大护法中以杀人当消遣,夺人命为兴趣,所以手上沾染鲜血最多的一位。
在龙门,杀人是常事,每人或多或少都有洗不掉的残红。
“通常杀人的手布满血腥的恶臭,而那双手虽然有血却无味,实在很特别。”她确定他杀过人。
两人窝在一起的画面十分突兀,一头黑色的巨鹰用羽翅包着白色的鹂鸟,不协调中有一种超乎世俗的美态。
“小气雷,人生一张嘴就是用来开口,你怎么可以忤逆上天的好意……”
“方、羽——你真想送只手臂当礼物吗?”他很乐意卸了它。
“你……算你狠。”方羽认输的撇撇唇。
暂缓的局势不因他的退让而平静,风向天玩味的眼神透着一丝精明和审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