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奶要嫁人吗?奶要结婚吗?奶要┅┅喂!吵死人了,安静听我念完广告词好吗?”荼靡将手中的权杖一挥,成功地让眼前那“只”尖叫不休的人类安静,让他得以顺利地念完小抄上的所有字句:“奶要嫁人吗?奶要结婚吗?奶要找人来养奶吗?那就得寄望我们地狱了!所有福利制度完全比照天堂,将来成了我们的公民之後,每年只要表现良好,还会举办大摸彩,以兹奖励!本人──荼靡,仅代表地狱,来请奶签下这一份合同,同意死後成为地狱公民。好,完毕。奶可以动手了。”他开心得意地施展自大王那边借来的法力,轻松愉快地让指令依他的咒语去进行。这会儿,那只呆若木鸡的人类手上已出现一枝笔,而他带来的第一份合同即将有了完美的成果。多美好呀┅┅
“我不!我不要出卖灵魂!我不!”
那只握笔的手死命乱挥,硬是不肯将大名签在合约书上。颜茴经过多年意外事件的训练,已能成功地在最短的时间内去适应各种天灾**的情况。
站在自己公寓门口,她抬头低叫:“一定是您不公平,也有身材歧视!惫我一个公道来!至少要让我有丈夫可以嫁!”
当然,她还不至於精神错乱到以为老天会理她,不过,喊完了,心头总是比较不会那麽郁卒。叹了口气,安分地打开门,打算进屋去准备一份丰富的大餐来安慰自己今年度第七次失业。
突然,一阵黑烟浮现在她与门板之间的空间中。
“失火了!?”她尖叫着:“救──”
才尖叫出一个字,立即被吓得一个字也蹦不出来!
堡作没有着落还不打紧,反正身为女人,万不得已到混不下去时,大不了钓一个长期饭票等人养了。
唉!说到这一点倒真的是颜茴心中永远的痛。其实她眼光不高,心也不傲,她甚至要求卑微到只求有人肯娶她就成了。可是,一个女人一旦到了二十七岁这当口,依然没有追求者的话,大概都注定了晚婚,甚至不婚的命运。
她没有大女人主义,她没有男女平权的观念,她更没有事业企图心;理论上而言,随便一个男人都会愿意娶她这种女人当妻子的。
二十七岁,年纪尚可,不会太老;身高一五八公分,不会太矮;长相中等,至少不是麻子满面,也算能看┅┅但,但是,她最致命的缺陷是有一“点”胖!不过,其实也还好啦,六十公斤配上一五八公分,属於“肿”但并不能叫“胖”;她对这个分界是很坚持的!
而且她身上的肉大约平分在上围与下围,腰身只有二十七
她一定乱视了!她一定眼花了!她一定精神失常了!她一定是想嫁人想疯了才会出现这种幻像!
她居然“以为”自己看到了一名怪物平空出现在她眼前,太可笑了!都已经二十世纪末了,哪来这种怪力乱神的事?而且她勉强算是“佛教”的信徒,即使大限将至,没理由下来迎接她的会是一个西洋魔鬼──并且是个小表,太扯了吧?
“万圣节还没到吧?老实说我也不知道万圣节是哪一天,所以我一定是乱视了,否则哪会幻想出这麽一个小表?是不是要死的人,至少会看到死神呢?我得躺在床上好好休息才行┅┅嗡帺┅”颜茴喃喃自语地“闪”过荼靡,进屋去,并且没胆回头地甩上门,头昏脑胀地想找张床来躺。
怎知,一张开眼,就见到一双圆大的绿眼近在咫尺,吓得她尖叫出来──
“啊──”
,还看像完美的葫芦;要是她生在唐朝,搞不好可以名列唐代十大美女之一哦!可惜,她生在现代,而且该死的生在以“瘦”为美丽标准的近几年,害她没有人追,并且死死地认定“有点肿”的女人一定又笨又懒又贪吃。真是冤枉呀!如果这时代还有包大人,她一定会去击鼓鸣冤,讨回一个公道!
她是一个倒楣的女人,不仅生错朝代,更被人以有色眼光看待,在她不得意的二十七年生涯中,生活的等级只有“倒楣中的不倒楣”、“倒楣中的一级至九级不幸”、“倒楣中的超级倒楣”。也就是说,她从没有称心如意过日子过。所以,今天的被裁员事件,并不值得她过分哀悼。
是的,也许男人中意事业心弱的女性,但在男人还没来到女人生命中时,女人们最好还是保有一点斗志,以求三餐温饱,才不会像她被公司请了一瓶“约翰走路”回家吃自己。
明明据人口统计表上,显示出台湾的男人比女人多,那麽男人理当有娶妻的恐慌才对,怎麽就没有人看到她这名最佳贤妻良母?真是的,搞不懂男人的眼睛都被什麽东西给塞住了!
一定是老天与她过不去!颜茴自认这辈子即使受迫害也依然只会认命,不敢怨老天爷不公平,不过,此时勾上所有新仇旧恨,她忍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