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老祖祖的遗嘱1
第九条,t如果车贤重新建立新的家庭,那么请董事会一刻撤销车贤的一切职务。同时不在享誉车氏企业的任何特殊待遇。
第十条,t如果我丈夫在外成立的家庭要所要车氏企业的财产,那么就按照下面的清单来做相应的处理。
第十一条,t车氏企业,其实在我在世之时就要更名为蓝玉企业,只是我曾答应过我已经过世的婆婆,给车家留一点贴面的东西。车氏企业在我接管时已经是可以宣布破产的企业了。我丈夫走时带走了车氏企业的一切家当。我一直是碍于答应我婆婆的请求没有做任何的表示。
第十二条,t所以,给我丈夫在外的妻儿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是为了维护车氏企业的脸面。如果在我去世之后他们要来讨所谓的车氏企业的其他财产。就杰克律师出示相关的证件。
第十三条,t我的儿子车贤这些年在外置办的家,我一律不认可。所以,车贤在外的子女不可分割车氏企业的任何财产。
作为车氏企业二代掌管人。车俊的奶奶,是个很有谋略的人。老太太的遗嘱,在老太太过世后一直都没有公布,很少有人知道遗嘱是怎么写的。现在贺婕终于知道了。
车老太太的遗嘱:
第一条,t我名下的全部财产交由我的孙媳妇温迪管理。
第二条,t我的财产我孙媳妇温迪有可能不乐意接受管理时,就交由董事会来管理。所得的利益存入世间银行,等待我的重孙年满18岁成人时来支配。
第三条,t我的珠宝留一半给我的儿媳妇贺婕,还有一半留给我的孙媳妇温迪。我知道我的孙子车俊和她结婚并不是爱他,而是为了一个赌局。这很是亏待温迪这个好孩子啦。
第四条,t我在加州的别墅留给我的孙媳妇温迪。留作个纪念。
第五条,t车氏企业的全部产业有我的重孙继承。我的孙子车俊代为管理,车俊以总裁的身份管理,要是管理不善,请立刻换其他的董事会成员来管理。整个公司交由董事会做合理的决策和运作。
第六条,t我的儿子车贤,在外隐秘置办的家业,我已做了相应的处理。没收回来的那部分财产留给我的二媳妇贺婕。
第七条,t至于我的丈夫在外成立的那个家,当年已经给了他们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以后不在参与车氏企业的其他分配。
第八条,t我死之后,整个车家可能要有一个新的变动。我的儿子车贤可能要组建一个新的家庭,车氏企业的一切财产车贤将没有任何权利调用和挪用。没收车贤名下的别墅和车子。别墅的产权在车贤名下,但是作为他和贺婕的共同财产,作为过错方将不在获得别墅和车子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