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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网络热议《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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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一位位热心的观众不断叙述说自己的看法,大部分人都觉得这回国家做得不错。

已经将娱乐圈的相关行为形成《条例》出现,这种规范性的政策文件一出现,往后娱乐圈里所有从业人员的行为将会受其约束,受到管制。

这对于圈内的弱势群体来说,将是一次巨大的好事。

比如说不能签订相应的格式条款合同,不能约定“天价”的违约金,否则合同直接可以作废。

公司不得以“雪藏”、“封禁”等手段来限制明星艺人,而明星艺人也不得在“合理范围”内进行所谓的“罢演”或“临阵脱逃”等等。

这一点毋庸置疑。

此前,一些受过惩罚的人纷纷表示苦涩。

是不是自己也曾为这《条例》的出台做出过相应的贡献呢。

大概率是有的。

只是,他们心里更苦了。

具体的行为表现和符合的内容条款,在《条例》都有明确的约定和制定。

这一次,经过陆诚带领专项整治小组团队一起修订、补充、完善的《条例》不仅仅是针对娱乐公司,还针对其旗下的明星艺人,这里面就包含歌手、演员、模特等等。

当然,除了针对这两大类之外。

还有针对一些圈内的工作人员,诸如普通的工作人员、经纪人、保安等行为都有具体的要求与约束。

同样的,还有针对娱乐圈粉丝的行为。

其内心更茫然,更无措,更不知所以然。

办公室里,陆诚哈哈大笑不已,“《条例》出台以后,必定能在圈内引起巨大的地震。”

“不过,某些人确实应该敲打一下。”

“娱乐圈里,确实应该树立一个规矩,也的确应该规范某些人的行为了。”

长期以来,娱乐圈里都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乌烟瘴气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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