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阿榴
是宁默石出手救了她。他依旧不会功夫,可半个开封城的势力那时都已聚在他的手下。他不是进京赶考去求功名了吗——女人当时想,怎么最后却在开王府里做了一个师爷?
女人看着他的吃相,嚼动的下巴像刀把子一样的硬,方直直的。一件薄棉袄下的身体似乎也铁镌的似的。他的下巴铁青的,刮得干净净的峥嵘,女人的身体就似热了一热。她的手软软地搭向了那男人的肩上:“人家问你话你还没答呢。”
她更不懂他了,只是他那一身惨白的衫子下面,瘦瘦的骨头更加爽俊得让她窒息。
客人的眼睛扫了她一下,眼珠子漆黑漆黑的,并不放光。那女人有一会儿工夫才有心思端详他的鼻子——那么大、高而且阔的鼻子。男人不说话,不一会儿呆二爷的馄饨煮好了,端了上来,那客人就只管吃。
她那时那个恨!她师门的功夫要想修到大成离不了一个“恨”字。以后她就失了宁默石的消息,却在出师门后在江湖上闯出了头等狠辣的名声:“锥心女”!
那男人刚好吃完了,一抬眼:“那都是那些年轻小伙子的事儿。”
这三个字直到十来年后,三年前才开始在江湖里沉了下去,不再有什么人提起。
那男人只一口口吃着馄饨,吃完了开始一口一口地呷汤,很认真的样子。女人的手却已趁势搭在了他的脖子上,簌簌地去摸他的喉节:“难道,你就不怕?”
这一切只为——她重新遇到了他,那个狠心短命的——但,却让她觉得自己活得有盼头的那个宁家子弟。
女人照了照镜子,又一次看到了那瘤疤的狰狞。
那男人的眼看向她:“怕?为什么怕?除非你就是那场‘艳祸’。”
……从那以后,她一学艺就是十多年。学艺时唯一的安慰就是偷偷回城去,偷偷地看宁默石。她看着他怎么从一个清秀小童长成了那样爽俊的一个子弟。她爱极了他那一身月白色的衫子,还曾用了才学得的功夫偷偷进他房里半夜里把它偷了出来。
那男人这时却不避了,他的身子是热的。女人的身子倒下,一条腿顺势踢了起来,光溜溜的腿在袍衩里露出了点儿真肉:“你真的不怕?”
可她敢偷那衫子,却不敢偷偷亲一下那个睡熟了的十七岁少年鼻峰下面的唇齿。她后来还是把那衫子偷偷地放了回去,因为,他只有那一件像样的长衫。他很穷。可让她安心的是,自己把那衫子的襟襟角角都吻遍了,他再穿在身上,就是不知道,自己也等于吻遍了他全身上下的每一块地方了。
她晃出了自己没被头发遮住的那半张脸:“我算不算是你的一场艳遇?”
女人默默地回想着她的半生。她和默石是始终不同的:她就是街头市井打滚出来的一个小野女子;而他家,虽说穷,却终究还是诗礼传家的清白子弟。这一生,她对于他,本来只能远远望着的。
她哧哧地笑着:“怎么,你是不是也想来一场艳遇?”
……那一次重见却是因为她受到仇家追杀。她亡命地逃到了开封城里。可开封城里也有仇家的陷阱。
男人一扭腰,女人的手就落了空,她却笑了起来:“出了这么多事,街上出了那么多光着屁股的男人的尸体,你还敢半夜里出来?”
笑罢她就倒,一倒就向那男人怀里倒去。
她还偷偷帮他洗过内衣裤,脸红红地看到上面的硬邦邦的痕迹;她夏天半夜里隔着帐子看到过他睡梦中一些自己不自觉中流露出的秘密……而这些,他都不知道。
一阵风吹过,那女人冷得一缩。她缩得有些夸张,咧嘴一笑道:“有意思。”
可这样的好日子没过上三年,他就进了开封赶考去了,她却为了习艺离不开师门重地。
他的眼中黑洞洞的:“对于我来说,一碗馄饨比什么女人都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