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林苑镇(之一)
“我的事情总要打听清楚,对吧?”他轻佻地挑起一侧眉毛,尽管两人之间在九年前已经斩断了最后一丝孽缘,但见到伊娃脸红得像个女学生,韦索尔还是觉得心满意足。
“莱尔森把尸体拿给帕金斯·吉列斯皮,”他告诉弗洛伊德,“他觉得狗也许本来就死了,一群小屁孩当恶作剧把它挂在门上。”
“你下来晚了,所以我才问的。”
那家伙的打字机在楼上嗒嗒个没完。作家对门的维尼·亚普肖说他每天早上九点开始,中午暂停,下午三点继续,到六点结束,晚上九点又开始,过了十二点才休息。韦索尔没法想象一个人脑子里怎么能装那么多词。
“没错。”
“听着像从床上摔下来了。”她的嘴比脑子动得快,但韦索尔只是咕哝了一声。他煮熟并吃完他憎恨的燕麦片,拿起家具蜡和抹布,头也不回地走出厨房。
“被车撞死了?”
“没事,”他粗声粗气地说,“下床的时候选错了方向。”
那个夜晚既有伊娃的原因,也有他的原因,事情发生后,两人躺在伊娃黑洞洞的卧室里,她开始抽泣,说他们做得不对。韦索尔嘴里说没什么不对的,实际上他不知道也不在乎对不对;酷寒的北风在屋檐下呜咽、咳嗽、嘶喊,她的房间温暖而安全,他们最后像餐具抽屉里的两把勺子似的睡在一起。
他个子很高,沙色胡须修剪整齐,穿双股针织轻便裤和休闲运动上衣,这是他在格兰特公司的工作服。他是信用卡分部的副主任,算是漫不经心地喜欢这份工作,但睡一觉说不定就会开始厌倦。他觉得他在随波逐流,但这种感觉并不特别糟糕。再说他还有苏西——一个好姑娘。她很快就会对他回心转意,到时候他大概就必须奋发向上了。
他停下了机械的打蜡动作,心事重重地从二楼的狭窄窥窗向外看。夏天明艳得傻气的金色阳光充满天地,嘲笑着雨落不停的冰凉秋天和接下来更寒冷的冬季。
他在吧台上放下一块钱,贴着杯壁倒啤酒,迫不及待地一饮而尽,然后又倒一杯。酒吧里还有个客人,年纪很轻,身穿电话公司的连体服——布莱恩特家的小子,弗洛伊德心想。他坐在一张台子前喝啤酒,在听自动点唱机里的缠绵情歌。
想当初一九六一、一九六二年,大家还叫他爱德而不是韦索尔,他控制酒瓶而不是酒瓶控制他,当时他在B&M公司有份不错的工作,直到一九六二年一月的某个夜晚,那件事发生了。
“要是那样就不新鲜了。迈克·莱尔森发现了尸体。他去谐和山修草地,医生挂在墓园大门的尖刺上。开膛破肚。”
伊娃是最后一个仍旧这么称呼他的人。对林苑镇的其他人而言,他只是“韦索尔”。无所谓。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吧,反正已经生根了,想改也改不掉。
“狗娘养的!”弗洛伊德说,大为震惊。
“喂,爱德——”
戴尔严肃地点点头,这番话造成的冲击让他很高兴。镇上今晚还有一件热闹事在疯传,人们见到弗洛伊德的女朋友和住在伊娃公寓的作家待在一起。不过这个就留给弗洛伊德自己去发现吧。
“镇上有什么新鲜事?”尽管知道答案,但弗洛伊德还是这么问。不会有什么像样的新鲜事。也许高中里有人喝得半醉去上课,但此外他就想不出其他的了。
他一板一眼地开始给栏杆柱打蜡,思绪又回到寡妇身上。伊娃用丈夫的保险金把这地方翻修成寄宿公寓,生意相当不错。怎么可能差呢?她干起活来像拉车的马匹。肯定是被她男人驱使惯了,悲痛过后,内心的需要重新抬头。我的天,她真喜欢做那事!
“唔,有人杀了你叔叔的狗。够新鲜吧。”
话也说回来,他为人看着还不错,说不定能有机会在戴尔酒吧敲他几杯啤酒。据说很多作家喝酒像喝水。
弗洛伊德的酒杯停在了半空中。“什么?文叔的狗?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