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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爱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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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主编:</b>有点扫兴啊!

<b>保吉:</b>当然一起去。不过动身前妙子给达雄去了封信。“同情你的一片心意。但我无能为力,彼此认命吧。”——大体这个意思。自那以来妙子一直未见达雄。

<b>主编:</b>天才定受欢迎。

<b>主编:</b>那,小说至此结束了?

<b>保吉:</b>达雄是音乐天才,是罗曼·罗兰写的《约翰·克利斯朵夫》和瓦塞曼笔下的《丹尼尔·诺特哈福特》合二为一的天才。只是还很穷,所做的事还没得到任何人承认。此人我准备以我的音乐家朋友为原型。不过我的朋友是美男子,而达雄不是美男子。长相活像大猩猩,是东北出生的野蛮人。唯独眼睛具有天才特有的光闪。他的眼睛像一块蕴含恒定热能的火炭——便是这样的眼睛。

<b>保吉:</b>不,还有一点点。妙子去汉口之后,时不时想起达雄。不但如此,最后还认定自己其实比爱丈夫还爱达雄。知道吗?妙子的周围是汉口寂寥的风景——唐代崔颢那首诗中曾有这样的描绘:“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妙子终于——大约一年过后——给达雄去了封信。“我是爱你的,现在仍爱你。请可怜这个自我欺骗的我吧。”——大体这个意思。接到这封信的达雄……

<b>主编:</b>往后呢?

<b>保吉:</b>不,没那么容易堕入。不过二月间一个晚上,达雄忽然弹起舒伯特《献给席尔比娅的歌》。这是一支流火一般热情洋溢的乐曲。妙子在大椰树叶片下听得聚精会神。听着听着,开始感觉出达雄对她的爱,同时感觉出浮上眼前的金色诱惑。再过五分钟,不,再过一分钟,妙子就真可能投入达雄的怀抱。不料,正好乐曲快结束的时候,丈夫回来了。

<b>保吉:</b>往后大约过了一个星期,妙子终究忍受不了痛苦,决心自杀。但是正处于怀孕期间,没有勇气当机立断。于是她对丈夫坦白达雄爱着自己。只是,为了不使丈夫痛苦,自己也爱达雄则没有直言相告。

<b>主编:</b>一来二去就堕入情网了?

<b>主编:</b>往下决斗了不成?

<b>主编:</b>达雄是怎样一个男子呢?

<b>主编:</b>当即前往中国?

<b>保吉:</b>伯爵之子也无所谓。总之只要有西式房间即可。因我打算把西式房间或银座大街或音乐会放在第一章。……可是妙子——主人公的名字——自从和音乐家达雄往来亲密以后,逐渐觉出某种不安。达雄爱妙子——女主人公有这样的直觉。而且,这种不安日甚一日。

<b>保吉:</b>无论如何也不可能那样。因为达雄为了糊口,正在浅草一家电影院弹钢琴。

<b>主编:</b>那么,弄成华族<a href="#m1"><sup>[1]</sup></a>公子哥儿好了。不过,若是华族,该是伯爵或子爵。不知何故,公爵和侯爵小说中很少上场。

<b>保吉:</b>每天只要电灯一亮,达雄必然出现在西式房间里。若是丈夫在时倒还不怎么难以忍受,问题是妙子一个人在家时他也出现。无奈之下,这种时候妙子只好让他一直弹钢琴。当然,丈夫在的时候达雄也并非就不坐在钢琴前。

<b>保吉:</b>不,丈夫只是在达雄来时冷冷谢绝了他的访问。达雄默然咬着嘴唇,眼睛盯在钢琴上不动。妙子伫立在窗外静静吞声哭泣。此后不出两个月,丈夫突然受命去中国汉口的领事馆任职。

<b>主编:</b>我所说的现代性即是指这种爱情。

<b>主编:</b>妙子也一起去?

<b>保吉:</b>可是妙子对外交官丈夫并没有什么不满足,莫如说比以前更热烈地爱着丈夫。丈夫也相信妙子。这是不用说的事。而妙子的苦恼也因此更为深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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