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是他,博斯心想。是他。
他把工作服扔进后备厢,又点了根烟,然后站在自己那辆随想曲旁边,望着庞兹召开他一贯擅长的即兴新闻发布会。从摄像机和记者们昂贵的衣服来看,大部分媒体来自电视台。博斯还看到了布雷默,就是《时报》的那个家伙,他就站在人群外围。博斯有一阵没看到他了。他长胖了,还留起了胡子。博斯知道他之所以站在外围,是在等电视台记者问完,再向庞兹甩出几个得费一番脑筋才能回答的敏感问题。
下车前博斯看了看手表,他只能待一个小时,然后就得回法庭参加开庭陈述。
博斯抽着烟等了五分钟,庞兹才结束了发布会。他之所以冒着出庭迟到的风险,是为了马上看到那张字条。庞兹回答完了记者的问题,打了个手势示意博斯上他的车。博斯坐进副驾驶座,庞兹递过来字条的复印件。
工程车后是验尸官办公室的蓝色面包车,庞兹就站在面包车旁,像是在故作镇定,但博斯看到他也是满脸苦闷,和那两名工人一样。虽然庞兹是好莱坞分局的高层,凶杀案调查组也归他管,但他自己从未真正办过凶杀案。和许多部门的管理者一样,他的升迁靠的完全是考试分数和拍马屁的功夫,不是办案经验。每次见到庞兹这种人有机会体验一把真警察的日常工作,博斯总会心中暗喜。
博斯仔细研究了一会儿。字迹是潦草的印刷体,勉强可以辨认。可疑文件调查组的分析员说这种字体叫费城大写体,还说字迹往左倾斜是因为写字条的人用的是不常用的那只手,很可能是左撇子用右手写的。
“是的,房主刚刚还在这儿,说这里以前被隔成了好几间储藏室,都是单间。人偶师,呃,那个凶手,不管他妈的是谁,都可以租一间,干他想干的勾当。唯一的问题是砸碎地面时会弄出声响,可能是夜里干的,房主说晚上一般不会有人来。每个租户都有巷口那个大门的钥匙,凶手可以夜里来藏尸。”
博斯知道他根本就没有什么行头。有机会上电视,庞兹才冒险前往犯罪现场,这样他就能抛头露面,并且他只对电视台感兴趣,纸媒就算了。接受报社记者采访,你必须能连着说两句以上有意义的话,然后你的话就被固定到一张纸上,一连几天甚至可能永远让你不得安宁。从政治学意义上来说,接受纸媒采访是下策。电视采访则转瞬即逝,危险系数小得多。
下一个问题非常明显,所以不等博斯提问,埃德加就说:“房主没法给我们提供租户的名单,至少不能确定,记录在大火中烧毁了。他投保的保险公司受理了大部分租户的索赔,那份名单我们能拿到,但是有好几个租户在暴乱后没有提出索赔,也没联系过房主。他也记不住所有名字,哪怕凶手真是其中一个,也可能用了假名。要是我租一间房子,在地上凿洞埋尸,我一定不会报上真名。”
“好主意。”庞兹说,“可惜我没带我的行头。”
博斯点点头,看了下手表,他必须赶回去了。这时他才感觉到饿,但恐怕已经没时间吃东西了。他低头看了眼壕沟,发现新旧混凝土层之间有一条明显的分界线。旧的混凝土颜色偏白,埋着女尸的混凝土是深灰色。他看见壕沟底部一个灰土块里嵌着一片红色的纸。他跳进壕沟,捡起棒球大小的土块,在旧混凝土板上敲碎,取出了纸片,那是一个空的、皱巴巴的万宝路烟盒。埃德加从西装口袋里抽出一个塑料证物袋,打开让他把烟盒放了进去。
博斯把车停在路边,看见一辆工程车旁站着两名市政工人。两人表情苦闷,猛吸着香烟。他们的手提钻放在车后面的地上。他们在等待——盼着早点干完这摊活儿。
报纸说审判刚开始人偶师大案将宣判博斯的子弹准又真玩偶知道我的事业还没完她躺在宾氏的地下我的心在西大街歌唱可惜博斯杀错了人多年后我还在继续玩耍
宾氏台球厅只剩下三面焦黑的墙,围着一堆烧焦的瓦砾,没有屋顶。警员已经在后墙顶上挂起了蓝色的防水布,另一端系在屋前的一排铁栅栏上,把整片废墟遮了起来。博斯知道这样做并不是为了给调查员遮阳。他往前探了探身子,抬眼透过挡风玻璃往天上一看,果然看见那些东西在空中盘旋,它们是城市的“食腐鸦”:媒体的直升机。
博斯知道字体可以模仿,但这首诗里似乎有某种东西渗入了他的意识。和其他字条一样,蹩脚的押韵就像出自小学生之手,只有半文盲的水平却偏要用夸张的辞藻。博斯一阵慌乱,胸口仿佛被猛戳了一下。
博斯驾车沿着威尔希尔大道驶出市中心,穿过麦克阿瑟公园,拐上了西第三大街。沿西大街往北行驶,他看见左侧停着一列巡逻警车和侦查车,还有犯罪现场勘查车和验尸官办公室的面包车。远处北面的山坡上立着好莱坞标志,那排字母在雾中几乎无法辨认。
博斯脱下外套放到车座上,又从后备厢里取出一件宽松的蓝色工作服套在身上。这样会很热,但他不想弄一身尘土回法庭。
“一定是和尸体一起埋进去的。”埃德加说,“好眼力。”
“随时乐意再检查一具尸体,警督。”
博斯爬出壕沟,又看了眼手表,真的得走了。
“哈里,”庞兹走了过来,“你能来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