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别怪我没提醒,我饥渴难耐——今晚要外出觅食;再做一个人偶,放上空空的架子,被我玩弄之后——她咽下最后一口气。
“真这样就好了。”
爸爸妈妈尖声喊,可惜已经太晚,年轻的美女,埋在我的塔尖之下;我勒紧包带,开始准备涂抹,我听见她最后的喘息,好像在说“博——斯——”
“看来你的官司提前结束了。让我猜猜,直接裁断,法官把财迷钱德勒扔出了法庭。”
博斯合上文件夹,放进公文包,关上电视,往警察局后面的停车场走去。出门时,两名警员押着一个醉汉走了进来,博斯帮忙把着门。醉汉双手被铐在身后,使劲挣扎,还朝博斯蹬了一脚,不过博斯躲开了。
“你什么时候上证人席?我想去旁听,我能请一天假。”
此刻坐在埃德加的对面,博斯才明白贝尔克的陈述没任何效果。贝尔克的说辞苍白无力,钱德勒的陈述则很吸引人、很有说服力,官司的开局已经对自己不利。博斯发现埃德加没接着说下去,他自己也无话可说。
“别,别担心,就是走个过场。我不想让你担心我的官司,你了解的已经够多了。”
钱德勒引用了尼采的话,贝尔克则引用《孙子兵法》作为反击。他说博斯踢开丘奇的公寓门的那一刻已经陷入了“死地”,当时的他要么奋力一搏,要么死路一条,要么开枪,要么被枪击,事后再来质疑他的行为是不公平的。
“为什么?这是你的官司啊。”
“就这儿。”
他开着那辆随想曲朝北驶去,经过前哨路,上穆赫兰道,接着驶入伍德罗·威尔逊山道。他把车停进车库,没有马上下车,而是在车里坐了很久。他想起那两封信,还有人偶师在死者身上的签名,也就是涂在脚趾上的十字架。丘奇死后,他们才明白那个签名是什么意思。十字架指的就是尖塔,教堂<a href="#note_1" id="noteBack_1">[1]</a>的尖塔。
贝尔克向陪审团做的陈述非常简短,这让博斯有些不安,但贝尔克告诉他无须为此担心。他从后门走进警察局,穿过走廊,来到侦缉部。下午四点,侦缉部一般都没人了,博斯走进办公室,屋里只剩杰里·埃德加一人。他正坐在一台IBM打字机前填写表格,博斯认出那是“第五十一号表格”——调查日志。埃德加抬起头,看见博斯走了过来。“上哪儿耍呢,哈里?”
<a href="#noteBack_1" id="note_1">[1]</a>原文为Church,也表示姓氏“丘奇”。
刚过四点,博斯把车停到好莱坞分局的停车场。分配给贝尔克做开庭陈述的一小时,他只用了十分钟,于是凯斯法官宣布提前休庭,表示不想在开庭陈述的当天传讯证人,以避免陪审团把证人的证言和律师的陈述记混。
埃德加说没有进展,暂时没查到死者身份。博斯坐到自己的办公桌前,松了松领带。庞兹的办公室里没有开灯,所以这会儿可以抽根烟。博斯想起刚刚结束的庭审和财迷钱德勒的陈述,她的大部分发言都能抓住陪审团的心,她实际上是把博斯当作杀人凶手来发起猛烈的攻势,调动听众的情绪。贝尔克的发言则像一篇论文,声明依照法律,警察有权在危险迫近的紧要关头使用致命武力。他说即使最后证明没有危险,枕头下没有枪,丘奇的举动也营造了危险的氛围,致使博斯做出反应。
“不是我的官司,是律师的。”博斯说明天再打给她,然后挂了电话,接着他盯着桌上的电话发了一阵呆。他和西尔维娅·穆尔每周都有三四天一起过夜,这样的状态已经持续了将近一年。虽然西尔维娅说要改变现状,而且已经把房子挂出去卖了,博斯却一直回避这件事,他喜欢两人现在的感觉,害怕打破脆弱的平衡。他对她撒了谎,新的案子的确跟他有关,但他一天的工作已经结束,准备回家了。之所以撒谎,是因为他想单独待一晚上,理理头绪,想想人偶师的案子。
“有什么进展?”
他打开另一个文件夹,最后面贴着几个透明的证物袋,里边是人偶师前几封信的复印件,一共三封。媒体开始疯狂报道案情并给凶手取名为人偶师之后,凶手就开始写信了。在第十一起——也就是最后一起杀人案发生后,他给博斯写了封信。另外两封寄给了《时报》的记者布雷默,分别是在第七和第十一起案件之后。博斯仔细观察信封的复印件,上面的地址和姓名都是大写的印刷体。他打开信纸,看了看上面写的那首诗,也是同样的倾斜的大写体。他念了一遍那些早已烂熟于心的句子。
“哎呀,我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