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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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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主角是“新生”里的一个女的。“新生”是我以前健身的地方。那里有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喜欢上身穿粉红色的健身胸衣,下身穿黑色的自行车短裤,挺赏心悦目的。还有,她坐上健身脚踏车,开始踩那不知要走到哪里的有氧之旅时读的东西,我还蛮中意的——不是《仕女》或《大都市》一类的杂志,而是约翰·欧文、埃伦·吉尔克里斯特这一级作家的作品。我喜欢正经读书的人,倒不是因为我自己也写书。读书人跟天下人都一样,开口讲的一定以天气为先;但一般而言,读书人更有办法把话题从天气往外面拉。

真有过呜咽的声音吗?真有过吗?

我是有两次机会离现在说的“发生关系”很近,但没一次是在拉戈岛,虽然那里约莫有两千位美女,身上只挂着零星的布条和一试就成的诱惑,打我眼前走过,供我随兴品头论足。其中一位女主角是红发的女侍,叫凯莉,在外延道路上的一家餐厅工作,我常去那里吃午餐。去了一阵子后,我们两个开始聊上两句,开一开小玩笑什么的。再之后,就会偶尔四目交投——各位知道我的意思,就是对望的时间有一点太久的那种。我开始瞄她的腿,瞄她转身时制服紧绷在臀部上的线条。她也知道我的眼神会跟着她跑。

“那么朋友呢?”弗兰克又问,他现在终于开始吃他的草莓酥饼了,“应该还是会和老朋友见见面的吧,有吗?”

“谁?”我大喝一声,朝厨房前进一步,然后停住。厨房就在玄关后面,暗沉沉、幽忽忽的。这木屋没开灯时黑得像山洞。哭声随便说是从哪里来的都可以——包括从我的想象里来的也可以。“谁在这里?”

但我想,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那时乔依然占据了我绝大部分的心,我的心空不出来地方放别人进去,即使已经过了四年。这悲伤好像变成了胆固醇。各位若觉得这说法好笑或很怪,还真该感谢上苍。

没回应……但我觉得那声音不像是我想出来的。若真是的话,那么写作障碍在我身上还不算是最严重的麻烦。

纯粹就生理需求而言,她们两个我都想要(说实在的,我记得我好像还做过一场春梦,梦里面我还真的两个一起上,同一时间,同一张床)。但话说回来,我又谁都不想要。有一部分原因在于我没办法写作——我的日子已经够惨了,谢谢你,其他的麻烦能免就免。另一部分原因在于要搞清楚朝你大送秋波的女人真正感兴趣的,到底是你的人,还是你相当可观的银行存款,这相当费事儿。

“胡说!你来过圣诞节时活像伊卡博德·克莱恩。还有,脸和手臂也晒黑了。”

哭声渐渐远去。不是愈来愈小声,而是远去,像是有人抱起那孩子沿着长长的走廊朝远处走去……只是,“莎拉笑”里面没有这样的长廊。即使是穿过屋子中央把两边厢房连在一起的那条走廊,也不算长。

“胖太多啦。”

退……再退……几乎听不到了。

“跟你在一起时,我就是忍不住要当一下犹太老妈子。”他说,“只是,这老妈子觉得烤马铃薯的疗效比逾越节舞会要大。不过,我还是觉得这么久以来,你终于有了一点起色,终于胖了一点——”

书架上那三本埃尔莫尔·伦纳德的左边,放了一把手电筒。这手电筒一次要装八节干电池,若有人拿它直射你的眼睛,准教你一时什么都看不见。我一把抓住手电筒,它却差一点从我手里滑下去。我这才发觉自己在冒冷汗。我慌忙捞住往下溜的手电筒,心脏怦怦乱跳,就等着那听了让人毛骨悚然的呜咽声再回来,或那个裹着尸衣的东西从漆黑的起居室里飘过来,说不出形状的手臂举得高高的。有一个老不死的下流政客从坟里爬出来,准备再放手一搏!投票给复活直达车吧,弟兄们,你们就会得救。

凯莉年约三十,阿德里亚可能比她要小一点。凯莉离了婚,阿德里亚还没结过婚。对于她们两个,我都还不算老牛吃嫩草。而且,我想,她们两个也都愿意视需要和我上床,算是某种“随性而来”的甜蜜之事。我处理凯莉的方式,是换到另一家餐厅吃午餐;基督教青年会送我健身试用券后,我也马上抓住机会办了手续,没再回“新生”去健身了。我记得,在我换健身房后约六个月吧,有次在街上偶遇阿德里亚·邦迪。我虽然跟她说了一声“嗨”,但硬是不去看一下她不解又伤心的眼神。

我抓牢了手电筒后马上按下开关。一道光束笔直射进起居室内,打在鹅卵石壁炉上方的一个大角鹿头标本上面,照得鹿头的两只玻璃眼珠像两盏灯在水里面晃漾漾地发光。我看到了那几张老藤椅、旧的长沙发和坑坑疤疤的餐桌,这张桌子有一条腿要用两个啤酒杯垫或折起来的纸牌垫一下才站得稳。但就是什么鬼影儿也没看到!所以,我看这顶多是装神弄鬼嘉年华吧。那就借科尔·波特的不朽金曲一用,“到此为止”吧。我若一回车上就朝东开去,午夜的时候就可以回到德里,回我温暖的床上入睡。

这位爱穿粉红运动背心加黑色短裤的金发佳丽,叫做阿德里亚·邦迪。我们两个有一次并肩踩脚踏车踩到云深不知处时,聊起了书。后来,我在重量训练区一个礼拜要陪她做一两次重训,当她的防护员。防护这件事,会给人怪怪的亲密感。我想,举重的人平躺的姿势固然是其一(尤其举重的那人是女人的话),但也未必尽然。主要还在于彼此间有依赖关系。虽然不能说是真到了生死相许的地步,但举重时,一个人真的有一点像是把身家性命都交给了做防护的人。到了一九九六年冬天,我们四目交投的时刻开始出现。她躺在长椅上,我站在旁边,看着下方她仰卧朝上的脸庞。我们眼神的交会开始比平常要长一点了。

我关掉玄关的灯,站在那里,手里的手电筒在漆黑里划出一道光束。滑稽的菲力猫钟滴答滴答走个不停,一定是比尔重上了发条。冰箱马达也发出轧轧声。听着这些声音,我才发觉,我其实一直没想过会再听见这样的声音。至于那呜咽……

我站在一片漆黑里面,全身寒毛直竖,手还搭在电灯开关上面。我心里有一部分很想立刻使出飞毛腿功,让我这两条短腿能跑多快就跑多快,像姜饼人一样飞奔逃命!但我心里也还有另一部分——理性的一部分——已经开始巩固阵脚。

“弗兰克,”我说,“你讲话怎么跟犹太老妈子一样?”

我按下开关。想逃命的那部分骂道,算了吧,灯不会亮的,你在梦里面,笨蛋,你做的梦变成真的了!但灯真的亮了。玄关的灯倏地一亮,驱散了黑暗,照出乔那一小堆陶器藏品就摆在左边,书架摆在右边。这些东西我有四年多没见,但还在这里,依然如故。书架中间的那一格,看得到有三本埃尔莫尔·伦纳德早年的小说——《赃物》《大反弹》《梅杰斯蒂克先生》——我特地放的,准备在碰上霪雨天的时候读。在荒郊野外过日子,一定要为下雨天做一点准备。没一本好书在手,树林子里连下上两天的雨准会逼得你抓狂。

“有啊,”我说,“还不少。”又撒谎,但我真的有很多字谜可以做,有很多书可以读,有录像机可以在晚上看很多电影。我连片尾联邦调查局关于不得盗版的警告都背得出来。但要谈到有血有肉的真人,我离开德里时打电话辞行的人,就只有我的医生和牙医。那年六月我寄出去的信,多半是寄给《哈珀》和《国家地理》等杂志,为了更改邮递地址。

那饮泣又再微微传来细弱的一声后,就没有了声息。而在那一声饮泣里,也听得到厨房里有滴答、滴答的声音。那是炉子上的钟,乔难得品味失足的宝贝,菲利猫的造型,两只大眼睛会跟着尾巴上的钟摆一下摇向左,一下摇向右。我老觉得这样的钟也只有在乱拍一通的恐怖电影里才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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