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一九九八年六月三日,我把两个行李箱和我的笔记本电脑扔进我那辆中型雪佛兰的后备厢,开始从车道倒车,但马上又停下车,再次走进屋里。屋里空荡荡的,有一点凄凉,像忠贞不渝的爱人忽然被人甩了,却百思不得其解。家具都还没盖防尘套,电也没断(我心里清楚我的“旧怨湖大实验”可能很快就宣告彻底失败),但这班顿街14号给人的感觉却仍然像没人住的废屋。一个个房间满是家具,应该不至于会有回音,但我走在中间,却有回音传来。到处都是游尘飘移的蒙蒙光线。
有时候——至少在我身上是这样吧——“醒”和“睡”在转换时会稍微颠簸一下。但那一晚没有。我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阳光从窗外洒进来才醒。我连床头灯也没关。我想不起来做过梦没有,只依稀记得夜间好像醒过来一次,短短那么一下子,好像听到了铃铛在响;很轻、很远的铃铛在响。
比尔在电话上核对这些开销,不时会大呼小叫一下,发一发牢骚,我就随他去。一旦第五代或第六代扬基佬和花钱的事情搅和在一起,你最好是袖手旁观,随他们一吐胸中不快。要扬基佬把一张张绿油油的钞票送出去,简直有如要他们在大庭广众之下亲热一样离谱。至于我自己呢,倒是一点也不在乎这些开销。我大部分时候过得相当节省,不是为了什么勤俭持家的大道理,而是因为我的想象力在许多地方都会活蹦乱跳,唯独碰上花钱的事就不太会动了。我所谓的“摆阔”,就是到波士顿玩上三天,看一场红袜队的比赛,去淘乐音乐城逛一逛,外加到剑桥的华兹华斯书店去一趟,就够了。这样的生活,连利息都用不了多少,遑论本金,何况我在沃特维尔的财务经理很出色。我锁上门离开德里朝TR-90去的那天,我的身价可是五百万美金不止。我和比尔·盖茨当然没得比,但在这一带算是大富翁了。因此,修房子的花费就算高一点,我也不至于摆脸色。
我在屋里四处走,摸摸这个,看看那个,像以前从没看过一样。到处好像都有乔的身影。过了一会儿,我颓然倒在电视前的一张藤椅里面。倒下去时,坐垫扑哧一声。我好像听到乔说我一句:“注意点儿,迈克!”
比尔雇了肯尼·奥斯特重修木屋的屋顶,也雇了肯尼的亲戚蒂米·拉里布帮木屋“刮痧”:用原木盖的屋子,有时跟马桶一样也需要好好刷一刷。比尔又叫来了水电工检查管线,征得我的同意后,换掉了一部分老旧的管线和水井泵。
我把手往脸上一盖,失声痛哭,心里还想,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的悼亡仪式了,但也没有因为这样而觉得好过一点。我哭个不停,哭到最后都觉得再不停下来都要肝胆俱裂了。等到力尽声嘶哭不动时,我已经满脸是泪,抽抽噎噎,只觉得一辈子从没这么累过。全身肌肉紧绷——一部分原因应该是我那一晚走了很多路吧,我想,但最主要还是因为回到这里来的压力……还有决定留下来的压力。留下来应战的压力。至于我先前进屋时听到的怪异的鬼娃娃哭声,在那时已经觉得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因此发挥不了作用。
在这之前,我有好几次真的很想回湖边一趟,看看整修的工程做得怎样——那次的整修工程,到后来比比尔·迪安原先想的要大很多。挡下我没去的理由,是我心里有一种感觉,用理性说不清楚却依然很强烈的感觉:我不应该去。我回到“莎拉笑”的时候,就应该是打开行李长住下来。
他瞅着我看,没吭声。我也看着他,几秒钟后,开始摇手里的汤匙,搅拌浇在酥饼上面的发泡奶油。酥饼刚出炉,还热着,奶油遇热即溶。我想起一首很好笑的老歌,讲一个人把糕饼留在雨里忘了拿走。
哦,那就好了嘛,对不对?
“没有,我谁也没有。”
对。这就好了。我坐进车里,发动引擎,慢慢朝小路开下去。开到了“莎拉笑”前的车道时,就拐弯转进去。
“你看什么看?”他问我,脸上露出了世上九百大莫名情绪之一——“好笑”又“好气”。“我不觉得你这样是对乔不忠,到八月份她就过世四年了。”
我在厨房的洗涤槽里洗了一把脸,拿手掌草草抹掉脸上的水,再清一清鼻涕,就拎着行李箱朝北厢的客房走去。我不想睡在南厢我和乔以前睡的主卧室里。
我离开屋子,锁上后门,坐进车里,开车离开德里。而且,就此一去不回。
布伦达·梅泽夫在这件事上倒有先见之明。客房的梳妆台上摆了一瓶鲜花,还附上一张卡片:“努南先生,欢迎回来。”若不是已经哭累了,那时节我看到那张卡片,看到梅泽夫太太长长尖尖、铁划银钩的笔迹,准会再哭上一场。我把脸埋在花束里面,深吸了一口气。真好闻!阳光的味道。接着,我脱下身上的衣服,随便往地板上一扔,一头钻进床上的被单里去。新的被单。新的枕套。精疲力竭的努南躺进新被单下面,把头往新枕套上放。
我书房里的电脑显示器蒙着防尘罩,看起来活像刽子手的脑袋。我跪在书桌前,拉开一个抽屉,里面有四令纸。我拿起一令纸夹在腋下,刚起身走开,又回过头来。乔那张穿着泳衣的惊艳照片,我收在中间的大抽屉里了。我拿出照片,撕开我拿的那一令纸的包装边缘,把它像书签般夹在中间。我若真有幸能重拾写作,而且还写得下去,就可以在写到第二百五十页时,和乔重逢。
我躺在那里,留着床头灯没关,看着天花板上的憧憧黑影发呆,不太敢相信我居然已经回这地方来了,还就躺在这床上。当然,没有裹着尸衣的妖怪朝我冲来……只是,我总觉得它会在我入梦后才来找我。
等我这次再进屋的时候,就没听到小娃娃哭的声音了。我慢慢在楼下各处穿梭,手电筒一直拿在手上,直到打开每一盏灯。那时,若还有人在湖的另一头摸黑玩快艇,“莎拉笑”这栋老屋可能就有一点像斯皮尔伯格电影里在他们头上盘旋不走的怪飞碟了。
六月中旬,我在“星光咖啡屋”和弗兰克·阿伦约了一起吃午餐。这一家“星光”开在刘易斯顿,正好在他那边和我这边的中间点。我们吃甜点(“星光”最有名的草莓酥饼)的时候,弗兰克问我有没有再交女朋友。我看着他,很惊讶。
我老觉得屋子都有它们自己的生命,在和屋主不同的时间之流里浮沉,而以屋子的时间之流比较慢。屋子的过去,尤其是老屋的过去,离现在更近。在我的生命里,约翰娜已经死了近四年,但对“莎拉笑”而言,约翰娜死的时间应该要短得多。直到我真的进到屋子里,把所有的灯都打开,手电筒也放回书架原来的地方,我才发觉我实在很怕回这里来。我真的很怕这屋子里的点点滴滴会提醒我约翰娜猝然早逝的事实。比如沙发边的茶几上还放着一本书,有折角的记号,乔以前最爱穿着睡衣歪在那里,一边吃李子一边读书。比如装桂格燕麦的硬纸板盒子还放在餐具室的架子上,她早餐只要有桂格燕麦吃就好。比如她的绿色旧浴袍还挂在南厢房浴室门后的钩子上。比尔·迪安到现在都还叫这南厢房“新厢房”,虽然南厢房早在我们初识“莎拉笑”之前就已经盖好了。
那一年的晚春和初夏对我来说相当特别。我的日子大部分都耗在等待,耗在理清我在德里的杂事,耗在回比尔·迪安打电话来报告又出了什么最新的乱子,还有,耗在想办法不去多想。接受《出版人周刊》的访问时,记者问我“丧妻过后”重拾写作有没有困难?我板着脸,斩钉截铁回他一句“没有”。哪有?真的。我的问题是在写完《从巅峰直坠而下》之后才开始的,在那之前,我可是像扫黑大队一样虎虎生风!
但布伦达·梅泽夫的大扫除做得还真不错——很有人情味——她把这些点点滴滴都清得一干二净,可惜还是有漏网之鱼。乔那一套塞耶斯的精装温西探案全集,仍然端坐在起居室书架中央的尊贵宝座上。乔以前爱叫挂在壁炉上面的那个大角鹿头标本“本特”。有一次,我不记得是为什么,她居然挂了一个铃铛在鹿头毛茸茸的脖子上(这当然是很不“本特”的装饰)。那个铃铛现在还挂在那里,也依然绑着一条紫红色的缎带。梅泽夫太太一定搞不懂这铃铛是怎么回事,拿不定主意是该留着还是取下。她不知道每一次我和乔在起居室的长沙发上嘿咻的时候(对,我们常忍不住就在那里天雷勾动地火),都会说我们这是在“摇本特的铃铛”。布伦达·梅泽夫下的工夫没话说,只是每一桩美满的婚姻都有其秘密基地,都有社会的地图里留白不画的一块必要领域。别人不知道的,才是真正属于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