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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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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猛地从梦里醒来,惊叫压在嘴里,痛苦得抽搐一下,差一点就从床上滚下去。我睡得不久——脸颊上的泪痕都还没干,眼皮也有哭过一场才有的怪怪的、胀胀的感觉。只是,梦里的情景太鲜明,所以我真的侧翻过去,把头伸到床沿下面,朝床底下看。我要看她是不是就躺在那里,脸上盖着书;要看她是不是会伸出冷冰冰的手指头,朝我摸过来。

只是,还用说吗?床底下什么也没有。梦,就只是梦。尽管如此,那一晚,我还是改到书房的长沙发上睡觉。我想,那是正确的决定,因为那天晚上我再也没做梦。一夜好眠,什么也没梦到。

“说的比唱的好听。”我自己在房间里咕哝一声;现在,这房间全归我一人所有。

我翻过这一页,就读到下面这一段:思特里克兰德的这种叫人无名火起的冷静叫施特略夫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一阵狂怒把他攫住;他自己也不知道做的是什么,一下子便扑到思特里克兰德身上。思特里克兰德没有料到这一手,吃了一惊,踉跄后退了一步,但是尽管他久病初愈,还是比施特略夫力气大得多。不到一分钟,施特略夫根本没弄清是怎么回事,就已经发现自己躺在地上了。

“你这个小丑。”思特里克兰德骂了一句。

这时,我忽然想到,乔再也不可能翻页,看到思特里克兰德骂可怜的施特略夫小丑了。刹时像是灵光一闪,开了天眼一般——那感觉我永远不会忘记!我怎么忘得了?那是我这辈子最痛苦的一刻——我知道了,这不是可以改正的错误,这不是醒来就不见的梦。约翰娜死了。

悲伤顿时带走了我全身的力量。若不是床就在身边,我准会一头朝地板栽下去。我们的泪,是从眼里流下没错吧,我们身上也只有眼睛会流下泪水。然而,那天傍晚,我却觉得全身上下的毛孔都在哭泣,我整个人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在哭泣。我坐在她睡的那半边床上,手中拿着她那本满是灰的平装本《月亮和六便士》,号啕大哭。我想,我那时心里的惊,不亚于痛。虽然已经在高清晰度的荧光屏上认过尸,确认了身份;虽然已经办过葬礼,皮特·布里德洛夫也用他甜美清润的高音唱过《有福的确据》;虽然已经在坟边办过祈祷会,说过尘归尘、土归土,我却始终没真的相信过。这一本企鹅平装书,帮我做到了那一具灰色大棺木做不到的事:这一本书明确跟我指出,她已经死了。

“努南先生,不用这么多。”她说。

“不管多是不多,我就付这么多,”我说,“你们要做吗?”

她说她做,怎么会不做。

说不定大家都猜得到,那天傍晚在她们到达之前,我自己就先在屋子里巡了一圈,做一次大扫除前的小扫除。我想我是不想让这几位太太(这里面可有两位是我根本不认识的人)看到她们会脸红或我自己会脸红的东西吧:搞不好会有一双约翰娜的丝袜塞在沙发靠垫后面(“我们常忍不住在沙发上哎,迈克,”她跟我说过,“你有没有注意到?”),或露台的情人座下面躲着几个啤酒罐,要不就是马桶没冲!其实,我根本说不清楚我在找什么,那种梦游的感觉还是牢牢扣在我的脑门儿上。那几天我脑子里最清楚的,要么是我正在写的小说的收场(疯子杀手把我的女主角骗到一栋高楼上,想把她从楼顶推下来),要么就是乔死的那一天买的“诺可居家验孕剂”。鼻窦炎的药,她说;鱼,晚餐时用,她也说,而她的眼神看不出一丝异样需要我再端详一下。

***

“你这个小丑。”思特里克兰德骂了一句。

我躺在我们的床上,双臂交叉盖在脸上,哭到力尽睡去,跟小孩子闹脾气时一样,结果做了一个噩梦。我在梦里醒了过来,看见《月亮和六便士》还放在我身边的被单上,就决定把书放回床底先前找到它的地方。各位也知道梦境会有多混乱——梦里面的逻辑可以像达利画的钟一样,轻软得可以挂在树枝上,像毯子般翻折下来。

我把纸牌书签夹回第一〇二页和一〇三页之间,食指一翻,就把“你这个小丑。”思特里克兰德骂了一句这一句盖掉,一劳永逸。然后我侧躺着,头垂在床沿,想把书放回原先找到它的地方。

但乔就躺在床底下的灰尘里!一张蜘蛛网从床底的弹簧垂下来,像羽毛般轻拂在她的脸颊上。她的红发看起来很干,眼睛倒是幽深、警醒,在惨白的脸上显得很哀怨。她一开口,我就知道死把她逼疯了。

“把那给我!”她气呼呼地说,“那是我的集尘网!”我还没来得及把书还给她,她就一把把书从我手里抢走。我们的手指头碰了那么一下,她的手指冰得像霜降后的树枝。她把书翻到她原先摊开的地方,纸牌便从书里飘落。她把这一本毛姆盖回脸上,像是她的文字裹尸布。等她交叉起双手摆在胸口,躺着不动之后,我想起来了:她穿的正是我替她选的蓝色连身裙寿衣。她从坟里跑出来躲到我们的床底下!

等我的“小扫除”快要完工时,我看了一下我们的床底,看见乔睡的那边有一本翻开的平装书摊在那儿。她没死多久;只是,居家的领域少有地方会像“床底国度”那样可以积那么多灰。我把那本书拿出来,蒙尘的封面刹时让我想起了约翰娜的脸和双手在棺木里的样子——乔已经到了地底的黄泉。棺木里会积灰尘吗?当然不会,只是……

我把这念头硬压下去不想。虽然看起来像压下去了,但那一整天它就是不时要探出头来,像托尔斯泰的白熊。

约翰娜和我都在缅因大学主修英语文学。我想,我们跟很多人一样,都爱上了莎士比亚的音韵和罗宾逊的蒂尔伯里嘲谑吧。只是,真能把我们两个紧紧绑在一起的作家,不是学院派偏好的诗人或散文名家,而是毛姆这位老前辈。这个走遍世界的小说家、剧作家,爬虫类的脸后(在相片中好像老是遮在氤氲的烟气后面),藏着一颗浪漫的心。所以,发现床底下的书是《月亮和六便士》,我并不那么意外。我自己高中时就读过了,读了还不止一次,而是两次,对书里的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一角,大感心有戚戚(不过,我想去南洋当然是写作,不是画画)。

她从废弃的扑克牌里拿了一张来做书签。我翻开书时,不禁想起我们刚认识时她跟我说过的话。在“二十世纪英国文学”的课堂上讲的,可能是一九八〇年吧。约翰娜·阿伦那时是热情急躁的大二学生,而我已经四年级了,会选“二十世纪英国文学”,纯粹是因为在大学的最后一学期比较闲,有这时间。“再过一百年,”她那时说,“二十世纪中叶的文学评论家会因为拥戴劳伦斯、忽视毛姆而蒙羞。”这番话立刻引来一阵没有恶意但不表苟同的轻笑(他们都知道《恋爱中的女人》是人类笔下有数的伟大邪书),但我没笑。我就此坠入爱河。

那张纸牌夹在第一〇二页和一〇三页中间——戴尔克·施特略夫刚发现妻子已经离开他,投向毛姆版的保罗·高更——就是思特里克兰德。叙事者想给施特略夫打气:好兄弟啊,别伤心,她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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