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作画(十一)
至少,走人间寻常路重返此地是不可能了。
今夜,我要专心地聆听。
我知道他不乐意,看他的脸色就知道了,但没选择了——只有把这事儿办了,才无需返回此地。而如果这事没办成,我们想回来也不成了。
我们走出了石柱标志的大门。怀尔曼驻足感叹:“Abyssus abyssum invocat。”
“我还行,老板。”但他呆呆地瞪大双眼,手电光背后的脸孔白得就像羊皮纸,就连手电光也仍然在颤抖。“真的。”
14
“杰克!不许在我们面前晕倒!”我严厉地说道,“这是命令!”
怀尔曼和杰克把盖板搬回原位后,我们便向伊丽莎白的梅赛德斯走去。那段路走得缓慢而痛苦,到最后,我真的不是在走了,而是一瘸一拐。仿佛时钟倒转,又把我带回了去年十月。我开始想念浓粉屋里的复方羟氢可待因了。我决定,要一口气吃三片。三片不仅能遏止痛楚;要是运气好,还能让我倒头睡上个把钟头。
光柱摇摆起来。因为握着手电的年轻人在颤抖。
“埃德加……我的朋友……你可只有一只胳膊。”
“可不,”他说,“中了该死的头彩。来吧,杰克,帮我把爱莫瑞踢到蓄水池里去。”
“所以,杰克把梯子从洞口放下去,我下去。”
杰克面露难色,“好,不过我……我真的不想碰它。”
怀尔曼瞥了一眼手表,“我们还有……十五分钟,太阳就会完全沉下去了。多一分钟或少一分钟,所以……”
两位患难之交都问我,要不要我把手臂搭在他们肩膀上。我拒绝了。今晚,这不会是我最后的一段路;我已经下定决心了。我尚未找到最后一块拼图,但我已经有想法了。伊丽莎白是怎么跟怀尔曼说的?你会很想,但千万别。
那确实是个蓄水池,珊瑚石围的边,但在漫长的八十年岁月里,不知什么时候发生了地理变化,围边裂出了一个大口子——很可能是从最底下裂上来的——里面的水便渐渐渗漏出去。借着手电光,我们看到一条覆满青苔的水喉埋在八至十英尺深的地方,水喉直径约有五英尺。两具骷髅就在池底,身上的衣裙已成褴褛破布,她们相互依偎了整整八十年。飞虫密密麻麻,忙不迭地围住她们。白色的蟾蜍——昵称为“小男孩”吗?——在白骨上蹦来蹦去。一具尸骸边有一支短箭。第二支短箭的箭头仍然埋在南·梅尔达泛黄的脊骨上。
太晚了,太晚了。为时已太晚。
他捡起长筒手电,拨亮开关,将强烈的光柱照向地洞深处,又忍不住低声惊呼:“啊呀,上帝啊。”
想法并不清晰。清晰的,只是海贝的声响。你可以在浓粉屋内的任何一个角落听到海贝,但如果想要听得真切,你真的必须走到屋外。那时候,那声音听来才更像言语。曾有那么多夜晚,我本该侧耳倾听,却把时间耗费在画画上。
“我来帮他搬爱莫瑞,”我说,“你拿好手电筒。怀尔曼?动手吧。”
那儿,就是一尊低度威士忌陶瓷酒桶,如今压覆在沉重蓬乱的苔藓下,看起来更像是个小山丘。有只白蟾蜍蹲伏其上。它仰头看着我,眼睛不怀好意地眨巴眨巴。
我们俩把爱莫瑞推到地洞里,再把我们尽可能找到的碎骨捡起来,全都扔下去。我依然记得他在黑暗中滚落新娘身边时,尸脸上那道石化般的、珊瑚石色的诡笑。而且,有时候,我还会梦到这个笑容。有的梦里,我听到阿黛和爱莫瑞在漆黑的地下呼唤我,问我愿不愿意下去陪他们。有的梦里,我真的会下去。有时候,我会任由自己落进黑暗腐臭的地洞,为我此生的记忆画上句点。
“好。再往下照。不,左边一点。再过去一点……就是那儿。”
这种梦,会让我尖叫着惊醒,用那条早已不存在的手臂愤然拨开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