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作画(三)
我没用拐杖,跛足走到窗前。夕阳还有几个小时才会沉落,但阳光已然大幅西斜,由西向东地在海面上投下红影。我强迫自己直视那耀眼的光迹,几次三番抹去眼角的湿润。
我试图劝自己相信,这幅画可能只是臆造之景,毕竟我的神智仍在努力自愈。但这种劝说只是徒劳。心中的两个自我对峙不下,字字句句都掷地有声、条理分明,我明白自己知悉了什么。帕姆在棕榈滩和马科斯上床,当他提出要更长久深入地交往时,她拒绝了他。帕姆也和我最老的老朋友、也是生意上的拍档有染,或许和他的性关系仍未结束。唯一缺失答案的问题就是:在这两人之中,是谁说服她在乳房上文了一朵玫瑰。
“我得忘记这事儿。”我说着,把血管怦怦直跳的额头抵在玻璃上。在我身后,火红夕阳在墨西哥湾里燃亮。“我真的需要忘记。”
那就打个响指,心里的我说。
我撑起身子,再次坐上椅子。臀部如有万般纠结,但那种疼痛似乎深埋在体内。我用左手抓起刚刚清洗过的画笔,夹在左耳上。再洗了一支,放进画架下的笔槽里。接着洗了第三支,也放在笔槽里。本想洗出第四支,但我决定不再耗时间了。饥饿感,那种高烧般的热浪又将我卷走了。就像我暴烈的怒火那样倏忽即至,又凶猛异常。如果此刻楼下的烟火探测器轰鸣而起,宣布房子着了火,我也不会去管的。我撕去一支崭新画笔上的塑料纸,蘸满黑色颜料,开始作画。
和《游戏结束》那幅画一样,我不记得《福利之友》的真正作画过程。我只知道,那是在一番暴力冲动中完成的,和夕阳一点儿关系也没有。画面上主要是黑色和蓝色,瘀伤的颜色,画完后,我的左臂累到酸痛。手上溅满了颜料,手腕上也是。
画完后的画布让我想起小时候读的平装本通俗小说,尽说些没头脑的浪荡夫人们是如何沉沦的。在那些封面上,这些少妇总是一头金发,青春貌美。但在我的画里,她一头黑发,足有四十多岁。这位夫人分明就是我的前妻。
她坐在床上,床单揉得乱七八糟,除了一条蓝色内裤,周身上下一丝不挂。配套的蓝色胸罩肩带挂在一条腿上。她的头微倾,但毫无疑问能看出她的五官;虽只有寥寥数笔,我竟能用粗犷写意、如同中国象形文字般的几笔黑色传神地刻画出她的神色。画面上唯一的、真正的亮点落在凸起的前胸上:一朵玫瑰文饰。我在想,她什么时候去文的?又是为什么呢?有文身的帕姆对我来说非常奇怪,就和她去米逊山参加自行车比赛一样难以置信,但我丝毫没有怀疑这不是真的;画上所言就是真相,就和穿着托瑞·亨特球衣的卡森·琼斯一样。
画中还有两个男人,都是赤裸的。一个站在窗前,半转着身体。他的身材属于典型的五十岁中产阶级白人男性,我猜想,你随便挑家黄金健身房就能在更衣室里见到一两个:小肚腩,扁屁股,松垮的胸肌。他像文化人,挺有教养。但现在的神态却悲伤之极,恍如大势已去,伊人不再。一副听天由命、无可补救的神情。那就是棕榈滩的马科斯。好像他脸上也有名字似的。去年丧父的马科斯,先给帕姆送咖啡,又送别的。她接受了他的咖啡,别的也笑纳,但不会强求得到他的所有。这些都明摆在他脸上呢。你不能一眼洞穿,但能看到的也绝不止光屁股那么简单。
我把思绪从断臂转向我妻子的手套:手拿开,说得没错。
伴着一声叹息——或许其中有点释怀的口吻,我记不清了,但很可能是——我把它们放在我摆放模特物件的桌上,从松节油罐里取出一支笔,用抹布擦干净,用清水涮一涮,然后瞪着空白画布发呆。难道,我真打算画一副手套吗?为什么,凭他妈的什么理由呢?为什么?
突然之间,想到我一直在画画,我竟自觉荒谬之极。不知为何,这想法似乎能赢来满堂喝彩。如果我把这支笔蘸上黑色,在禁区般的白色空间里落笔,搞不好就能妙笔生花,接连不断绘出干巴巴的小人:十个印第安小小人,为了吃饭出门去,一个自己淹死了,那就只剩九个啦。九个印第安小小人,深夜不寐——
太神经质了。我起身离座,巴不得更快点。突然间我不想逗留在此,不想在小粉红,也不想在浓粉屋,不想在杜马岛,更不想留连在我愚蠢无用、瘸腿又白痴的退休生活中。我说了多少谎话?说我是个艺术家?荒唐!卡曼可以用他专有的电邮文体里的粗体字高呼口号,<b>大为震惊!不能停笔</b>!但卡曼最擅长拿恶性事故受害者开玩笑,让他们相信自己过的苍白黯淡、尽力模仿生活的生活就像真实生活一样美好。要说积极鼓舞废人,卡曼和康复女王卡迪·格林是旗鼓相当,联袂出手便所向披靡。他们实在太他妈聪明了,他们感恩戴德的病人大多数都在高呼<b>不能停笔!坚持到底就是胜利</b>!我还自说自话,说自己有特异功能?拥有一条幻觉中的臂膀就能看到不可知的神秘事物?那不算荒唐,而是可悲可怜又疯癫。
诺科米斯有家7—11超市。我决定练练驾驶技术,去买一两包六罐装的啤酒,然后喝个大醉。明天在宿醉的晕眩中醒来,一切就会好起来。我不觉得宿醉会让我显得更糟。我伸手去摸手杖,我的脚——左脚,好的那只脚,上帝啊——却还绕在椅腿下。我就这么绊倒了。右腿的力量不够大,没法撑住我,整个人就要跌出去的时候,我伸出右臂撑住了。
另一个男人靠在门口,脚踝交叉地站立着,那令他的两条大腿压叠起来,阴囊也就自然而然地前凸而露。他似乎要比窗前的男子年长十岁,但身材保持得更好。没有肚腩。没有救生圈。大腿肌修长紧实。双臂抱合在胸脯下,他正带着一丝微笑看着帕姆。我很熟稔这种微笑,因为汤姆·赖利当我的会计——也是朋友——已有三十五年了。要不是我们家有邀请父亲当伴郎的传统,我肯定会问汤姆愿不愿意。
我看着他赤身裸体站在门道上,看着我妻子在床上,我记起他曾帮我从法伦湖里搬出来。也记得他说你不能就这么放弃豪宅呀。你怎么能在主场获利的决胜局里弃权呢?
再想起他热泪盈眶,老板,看到你这样,我真不习惯。
那时候他已经和她上床了吗?我想,还没有吧。但是——
我要给你一个建议,你回头转告给她。那是我亲口说的。他也转告了。只不过,他做的事情可能不止是口头转告。
当然,只是本能反应……但它确实撑住了。撑住了。我没有看到它——我的双眼死死紧闭,只有当你决定牺牲自己时才会那样死死紧闭——但如果毫无支撑地跌倒,我几乎不可避免地会受重伤,不管有没有地毯垫着。可能会扭伤脖子,甚至可能折断颈骨。
我在那儿躺了一会儿,确定自己还活着,然后跪起来,臀部疼得火烧火燎,并将悸动的右臂平举到眼前。没有手臂。我把椅子立好,再用左前臂撑住椅子……然后将头猛地冲上前去,咬了一口我的右臂。
我感到自己的牙齿在肘窝下留下新月形的咬痕,深深陷进皮肉里。那种疼啊。
还有别的感觉。我感到前臂的肌肉抵在我的唇间。我退回身,喘着粗气。“上帝!上帝啊!发生了什么事!这到底算什么?”
我几乎在期待,期待能亲眼看到一条胳膊在漩涡中浮现。它没有,但它就在那儿,好吧,我探起身,把它伸到椅子对面去够一支画笔。我能感觉到五指在抓取,但画笔纹丝未动。我心想:就是说,它像幽灵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