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听到他的声音后,乔眨了眨眼睛。布莱泽久久地盯着他,被他迷住了。孩子的皮肤洁白无瑕,头上有一撮金色头发。但最吸引布莱泽的还是他的那双眼睛。布莱泽觉得那双眼睛非常成熟,透着智慧,颜色是西部电影中沙漠天空的那种淡蓝色。他的眼角微微上翘,像中国人的眼睛。那双眼睛瞪着他,流露出武士般的坚毅。
孩子在我们手里,如果你们想让他活着见到你们,准备好一百万美元,钞票上不能有任何记号。把钱装在手提箱里,时刻准备按吩咐付款。您忠诚的
“要是他再吐一次,我们就举手表决。”他说。这原来是乔治的一句妙语。
“嗨,傻瓜蛋,”卫生间里传来了乔治的声音,“你要去哪里?”
他又将第二张纸揉成一团扔了,然后重新开始寻找不同字母,用剪刀将它们剪成一个个整齐的小方块。
布莱泽直起身,腰部啪地一响。他丢下篮子,转身向卧室走去。
孩子在我们手里。如果你们想让他活着见到你们
孩子的眼帘慢慢沉重起来,眼角也不再像刚才那样上翘得厉害,但他还在望着这个人,望着这个正弯腰注视着他的巨人。这个巨人身高超过两米,胡子拉碴,一头乱蓬蓬的棕色头发像个稻草人。然后,他闭上了眼睛,拇指从嘴里掉了下来。他睡着了。
“噢。”
“乔治?这部分我忘记了。”
“放在冰箱里就不会了,需要的时候加热一下就可以了。”
乔治没有吭声。
“牛奶会变酸的。”
这样好多了。这就对了。布莱泽细细欣赏了一会儿,然后过去察看一下孩子。孩子还在睡觉,脑袋侧向一边,一只小手握成拳头,压在腮帮子下。他的眼睫毛很长,颜色比他的头发深一些。布莱泽喜欢他。他从来不觉得小宝宝有什么好看的,可这个孩子确实长得很好看。
乔的一根大拇指已经伸进了嘴里,开始吸吮起来。布莱泽起初以为他可能想要一个奶瓶(他还没有琢磨出如何使用那套倍得适奶瓶器),不过那孩子暂时好像对自己的拇指很满意。他的脸颊仍然红扑扑的,不是因为哭泣,而是因为夜晚这趟旅程。
“你可真是匹种马。”他说,然后揉了揉孩子的头发。他的手比孩子的整个头颅还要大。
“你是个斗士?”布莱泽问,“小家伙,你是个斗士吗?”
布莱泽将注意力重新转向摆了一桌子的杂志、报纸和剪下来的字母。他咬着手指思考了片刻,手指上粘着的浆糊进到了他的嘴里。然后他接着写那封信。
他一手托着下巴,正儿八经地开始思考。他得保持冷静,像乔治那样冷静,像他们那天逃往波士顿时约翰·切尔兹曼在长途汽车站所表现出来的冷静。你得用脑子,得用你的脑袋瓜,用你的智慧。
“亏你想得出来。你得琢磨出奶瓶那玩意儿怎么用,然后准备好四五瓶,给他醒来时喝。”
他得假装自己是团伙的一分子,这一点是理所当然的。这样的话,即使在他取赎金时,他们也不会抓他。如果他们抓住他,他就会要他们放了他,不然他的同伙会杀了孩子。吓唬吓唬他们,玩个小花招。
“去睡觉。”
“我们就是这样干的,”他低声说,“是不是,乔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