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饼女孩
说出死去女孩的名字似乎让埃姆恢复了一点力气。此刻,从皮克林的身下取刀看上去是个疯狂的主意。她头脑中时时出现的父亲的声音是正确的——仅仅和皮克林待在同一间屋子里都是在过度挑战自己的运气。那么,只剩下离开这个选择。只剩这个。
埃姆盯着后备厢里的女孩,吓得忘了活动也忘了呼吸。她突然想,也许里面的女孩是假的,只是拍电影用的替身而已。虽然理智告诉她那是胡扯,但头脑的一部分却拼命附和,想为眼前的一切寻找合理的解释,甚至编造故事来支持这个想法。德凯不喜欢皮克林,也不喜欢他对女性同伴的选择对吧?好吧,皮克林也不喜欢德凯!很可能就是个恶作剧而已。稍后,皮克林会故意打开后备厢,从吊桥驶过,人偶的金发随风飘舞,然后——
“我现在就走,”她说,“你听到了吗?”
埃姆隐约听到一声呻吟。她想都不想就冲进门去,跑到打开的后备厢前,朝里面看去。呻吟声不是里面的女孩发出的。她的双眼是睁着的,但身上不知被捅了多少刀,喉咙上的一刀从左耳划到右耳。
工作台一侧有个抽屉。她拉开抽屉,希望里面还有一把刀——或是很多把:刻刀、切刀、牛排刀、带锯齿的面包刀。真若如此,她会选一把涂抹黄油用的尖刀。但抽屉里大多数是些花哨的黑色塑料餐具:一对刮板,一把长柄勺,一种满是网眼的上餐勺,还有其他零零碎碎的东西,但她能看到的最有杀伤力的也不过是一个刮皮器。
醒来时,她发现自己被布基胶带捆在了一间大厨房的椅子上。厨房里摆满了可怕的金属器具:水池、冰箱、洗碗机,还有一台看上去供饭店专用的烤箱。疼痛从她的后脑勺缓缓地、长长地传到前面,每阵疼痛似乎都在呼喊快逃!快逃!
“听着,”她说,声音嘶哑,近乎喉音,她觉得喉咙很干,“我并不想杀掉你,可你不要逼我。我这里有一把餐叉。只要你翻身,我就把它插到你后脖颈上,一直刺到它从前面钻出来。”
似乎他要同她玩“可怕的小老鼠”。
他相信她吗?这是个问题。可以肯定的是,除了压在他身下的那把刀外,他事先特意拿走了厨房里所有的刀具,但他有把握自己也清除了所有其他利器吗?大多数男人都不知道厨房的抽屉里有什么——她是从和亨利的共同生活中得出这一结论的,在亨利之前是父亲——但皮克林显然不属于大多数男人的行列,这个厨房也不是寻常的厨房。她觉得这里更像手术室。考虑到他的晕眩程度(但他真的晕了吗?),而且他肯定也相信万一记忆出现偏差将付出生命的代价,所以她觉得自己的威胁还是有说服力的。只不过,还有一个问题:他听到了她在说什么吗?还有,就算听到了,他明白吗?要想虚张声势的威胁有效果,得被威胁的人听得懂才行。
鲁斯蒂:“不,亲爱的。别靠近他。他就盼着你过去呢。他在装。”
“于是我从她手上把刀夺了下来,然后我失去了控制。这点我承认。人们认为我是冷静先生,我也努力让自己配得上这个称号。的确如此。我努力了。但任何人都有可能失控。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任何人都有可能。在一定的环境下。”
亨利:“要么刺他的后脖颈。那也不错。刺他肮脏的脖子。”
说到“前戏”和“全戏”时,他每次都用食指和中指摆个引用符。在埃姆看来,他那样子像是要玩“可怕的小老鼠”。他看上去还很疯狂。事实上,他的精神状态毫无疑问就是那样。头顶响起了雷声,像是一堆家具轰然倒下。埃姆跳了一下——当然,绑在厨房的餐椅上,她也跳不起来——但站在双槽不锈钢水池边的男人并没理会她发出的声音,好像根本没听见。他向外努着下唇。
鲁斯蒂:“到他身下拿刀就像把手放在干草捆扎机下一样,埃米。你有两个选择。要么打死他——”
5
然而,她没有时间站在这里纠结,纠结毫无用处。她弯下腰,目光不敢从皮克林身上挪开,然后把手指伸入仍然把她困在椅子上的胶带中。右手的手指比先前更加不配合,但她强迫它听话。所幸她汗湿的皮肤帮了忙。她往前拽,胶带恼怒地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一层层断开了。她料想是会疼痛的,看胶带在膝盖骨上留下的血红斑痕就知道了(不知何故,朱庇特这个词突然闪过她的脑海),但现在绝不是顾虑这些感受的时候。胶带突然完全断开,滑到了脚踝,扭成一团,互相黏连。她把它从脚上扯下来,再后退一步,身体终于获得了自由。她的脑袋突突跳着疼,要么是由于用力过度,要么是由于看着奔驰后备厢里的女孩时被皮克林打的。
身后传来一个响声。脚步声。她想转身,却被什么东西砸在头上。她没感到痛苦,只看到眼前炫目的白色。接着,整个世界陷入了黑暗。
“妮可,”她说,“她叫妮可。”
可是,后备厢里传来了味道,血和粪便的味道。埃姆伸出手,迎着女孩圆睁的眼睛,碰了碰她的面颊。很冷,但那是皮肤。上帝啊,那是人的皮肤。
“你醒了,”他说,“好极了。很棒。你认为我想杀她?我不想杀她。她把一把刀藏在该死的袜筒里了!我不过是在她胳膊上拧了一把,仅此而已。”他似乎考虑了一下,一边用一叠纸巾捂住手肘下方带血的深色刀口,“好吧,还有乳头。那又怎么样呢,每个姑娘都有心理准备吧。或者说该有。这就叫前戏。或者,对那丫头来说,叫全戏。”
亨利听上去有些勉强但也很坚定:“要么跑——”
突然,他转过头来,眼神如野兽般犀利,让她的心猛地一沉。他的眼睛也是蓝色,但比德凯·霍利斯的有神得多。从他的蓝眼睛里,埃姆看不到任何正常的神智,这让她的心更加冰冷。地板上——和外面一样,地板也是难看的灰色,只不过不是水泥,而是铺了瓷砖——有一长条深色滑腻、宽约九英寸的污痕,埃姆觉得可能是血。眼前的情形很容易让她联想到,说不定那是皮克林拽着金发女孩的脚把她向不可知的目的地拖去时,她的头发在地上留下的。
是的,也许吧,也许不。
站在水池边的是一个高瘦男人,身穿卡其短裤和一件旧艾索德高尔夫球衫。整个厨房的金属质地反射出冷酷的光芒,使埃姆可以看到那男人眼角深深的鱼尾纹和精干短发发际线上的斑斑灰白。她判断他有五十岁。他正在水池里洗胳膊,胳膊上似乎有处刺伤,就在手肘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