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一日
“我来这里,因为这些都在我的脑子里,”他边说边用指关节敲了敲太阳穴,像是要确保我知道他的脑袋在哪里,“但也有可能不是这样。我也不清楚。我说我陷进去了,就是这个意思。而如果这一切不是臆想——如果我在阿克曼地看到和感觉到的是真实的——那么我身上携带的就是一种感染源,可能会传染给你。”
那片黑暗。耶稣啊!它基本上充盈了整个石圈中央。还有别的东西。
我对他说我不太明白。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日
他叹了口气,说道:“是在莫顿。安德罗斯科金河的东岸。”
那里出事了。第八块石头在衰弱。告诉自己情况并非如此毫无意义,因为我身体的每一条神经——皮肤的每一个细胞!——都在为其真实性而呼喊。数书——是的,还有鞋,是N.的直觉,也不适宜深究——有些帮助,但无法解决<b>根本问题</b>。哪怕是摆放对角线也起不了很大作用,尽管确实……
“告诉我阿克曼地发生了什么。”
比如厨房工作台上的面包屑。用刀刃把它们排成一条线。还有桌子上用白糖排成的线,哈!但谁知道有多少粒面包屑呢?有多少粒糖末呢?太多了,数不过来。
我想,镇顽癫可能有用。尽管严格说来它是一种抗癫痫药,但据悉它在治疗类似案例中有效。这是当然……
“好。”N.说,他仰起头,咧咧嘴,牙齿露了出来。我确信,这并非挑衅的表情,而是一个人准备举起足以让他明天腰酸背疼一整天的重物。“我不知道能不能表达清楚,但我会尽力的。要记住的重要一点是,八月的那天之前,我最接近强迫症的举动只是上班前去下洗手间,看看自己的鼻毛是不是都修理干净了。”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日
我答应了他。事实上,我有十五年没有回过缅因州的那个破落的小镇了。那里对我而言虽然距离上近在咫尺,心理上却远在天边。在为其鸿篇巨制命名时,托马斯·沃尔夫一如往常般一语中的:《无处还乡》;并非对所有人都是如此——妹妹希拉经常回去,她和儿时的几个朋友还保持着密切联系——可对我来说是这样。若是我写一本书,书名恐怕要叫做《不想还乡》。我对那里的记忆只有长着兔唇、在操场上横行霸道欺负人的家伙们,还有空荡荡的房子,没有玻璃的窗户像眼睛一样空洞地瞪着行人,车辆破破烂烂,连天空都总是又白又冷,常有乌鸦飞过。
我在开什么玩笑?根本没有类似的病例,镇顽癫也没有丝毫用处。完全是隔靴搔痒。
他发出空虚而落寞的一声笑。“那样就好了。”他说。
必须结束。我要到那里去。
我告诉他我要碰碰运气,最后说——为了给他更积极的心理暗示——我确定我们都会没事的。
我会带一台相机去。
阿克曼地。尽管所有的谈话都有录音,我还是在纸上记下了这个名词。小时候,妹妹和我生活在一个叫哈洛的小镇,安德罗斯科金河的岸边是我们的学校:阿克曼小学。那里距此不远,最多三十英里。
“永远别去那儿,医生,”他说,“甚至别去找。答应我。”
可是,计数有作用,它意外地令人安心。还有别的。钥匙不该放在桌子的那一边!这是直觉,而直觉是<b>无法深究</b>的。我重新放置了钥匙。好些了。我再在另一边的抽屉里又放了一把(保险柜的),似乎这样才平衡。六六顺,喜成双(玩笑)。昨晚睡得很好。
我的话并未出口。然而,他眼神锐利地看着我,几乎像是看透了我。也许他真的知道我在想什么。我并不相信所谓超感觉,但也并非全然否定这一可能性。
不。我做了噩梦,梦见了日落时分的安德罗斯科金河。红色的伤口。一条产道。却是死的。
莫顿,离切斯特米尔镇很近。我母亲曾在莫顿的“男孩山农场”买牛奶和鸡蛋。N.说的那个地方距离我长大的农庄超不过七英里。我差点脱口而出,我知道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