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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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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了那块地,西方开阔的景色每一尺每一寸都像N.描述得那样壮观——事实上,是令人叹为观止。即使是太阳高照,金光耀眼,并不是血红的残阳悬在地平线上。我也看到了石头,就在下坡的大约四十码处。是的,它们看上去确实像个圈,尽管与我们在巨石阵能看到的圈完全不同。我数了数。八个,正像N.所说的。

只是说,通常情况是这样,并非永远。发生一个小事故,十四就会变成十三,八就会变成七。

(除了他说石头有七块的情况。)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一直想着阿克曼地。它像阴影一样笼罩了我的人生。那时候,我已经在数很多东西了,还要摸很多东西——以确保我明白它们在世界上的位置,真实的世界,我的世界——同样,我也开始摆放东西。通常都是偶数的东西,把它们摆成圆圈或对角线。因为圆圈和对角线可以把东西挡在外面。

要么……假如它们根本就不是选择呢?假如它们只是徒具选择的表象呢?

我当时一定是告诉自己,那不过是巧合罢了,拥有那片树林和那块地的人——那人不一定叫阿克曼,但有可能——每年秋天都会用铁链和那块牌子吓唬狩猎者。现在想来,捕鹿季直到十一月才开始,就连猎鸟的季节也要等到十月。肯定是有人看管着那块地,也许是用望远镜,也许是用非常人的方法。有人知道我来过这里,而且可能会再来。

我把这些想法暂放一边,从拴铁链的一边柱子旁挤了过去。病人和同行们——我想后者是在开玩笑——都曾叫我巫师医生,但我绝不愿意这样评价自己,也不愿意在盥洗镜前看着自己,想,这个男人在关键时刻所做的决定不是依靠自己的思维判断,而是一个死去病人的幻觉。

然后,我翻过了男孩山——我敢打赌你知道它在哪里——开过了静园墓地。我在那里拍了些好照片,但从未把它们放进月历里。不到五分钟,我就来到了那条土路。我刚要开上去,就忙踩刹车。幸亏及时,要是慢一点,我的丰田的前保险杠就被撞成两截了。路中拦了一条锁链,上面挂了一块新牌子,上面写着:绝对禁止侵入。

没有横着的树挡路,但我看见几棵——大多数是桦树和松树——躺在靠上坡路一边的沟里。也许是今年倒下被拖过去的,也许是去年,或是前年。我无法判断。我对树木并不了解。

可是一到那个地方——甚至就在山脚下,还没跨过铁链时——我就感到一种沉静的力量,我突然想到,其实现在的选择简单得多:要么走上那条无人的土路到阿克曼地去,要么转身回到车上,开车离开这里。忘记想写的书,忘记更有可能写成的论文,忘记N.,继续我自己的生活。

然而,我仍然想要去那样做。想……怎么说呢……跳过前戏直奔主题。

但是。但是。

还是七块石头。只有七块。在它们中间——我不知道该怎么描述才能让你明白——有一块褪色的区域。说是阴影并不准确,更像是……比如说,你最喜欢的蓝色牛仔裤洗了很多次后,颜色会慢慢褪掉,明白我的意思了吗?特别是膝盖这样磨损严重的地方。石头中央的区域就给人那样的感觉。草的颜色像是被水洗得只剩下油腻的石灰色,就连石圈上面的天空都不是蓝色的,而是灰白的。我感觉,要是我走过去——我身体的一部分想要走过去——就能伸出一只拳头,击穿现实的织物。而如果我这样做了,就会被某个东西抓住。另一端的某个东西。我确定。

开车离开可能——我只是说可能——意味着,在某个层面,在我潜意识的深处——那里残存着对古老迷信的敬畏,一并生存着所有的欲望冲动——我已经接受了N.的信仰,相信阿克曼地里有一个被魔法石圈保护的薄弱地方,如果我到那里去,说不定会再次激活某个可怕的程序,某场可怕的斗争,曾经逼得N.不得不以自己的死亡来阻止(至少是暂时的)。那样做就意味着我已经接受了——还是同样的潜意识深处,我们就像在地下洞穴里忙碌的蚂蚁一样——我将会成为下一个守卫者的可能性,接受了我是被召唤而来的事实。而如果我真的相信这些……

重回阿克曼地的那天,天色晴朗,万里无云。树叶还是绿的,但清朗的空气足以说明季节的变换。我的前妻曾说过,这样的初秋天气是我们忍耐了三个月同游客和消夏的人们挤在一起排队买啤酒的补偿。我还记得,当时我感觉很好。我确定会结束这该死的玩意儿。我听着皇后乐队的某张畅销专辑,心里想,弗莱迪·麦卡瑞的声音真是美妙,听上去那么纯净,让我不由自主跟着哼唱。我开到了哈洛镇的安德罗斯科金河——贝尔路桥两旁的河水亮得晃眼——看到了一条鱼跃出了水面,这情景让我大笑出声。阿卡曼地的那个傍晚以来,我还是第一次放声大笑。感觉很好,于是我又笑了一次。

我来到一座小山的上坡处,两边树林的边界往后退了许多,露出一大片明亮的夏日天空,此情此景就像是行走在N.的头脑中。山爬了一半的时候,我停了下来,不是因为喘不过气来,而是最后一次向自己确认是否真的要这样做。然后,我继续向前。

路上,我在洗照片的地方停了一下,发现那晚在阿克曼地拍的照片都没有洗出来,上面只是些灰色的方块,像是被浓雾遮住了。为此,我犹豫了一下,却没放弃。我向一位店员借了一台数码相机——就是后来被烧坏的那台——再一次朝莫顿开去,而且是飞驰过去的。我有个很愚蠢的想法,想听听吗?我如同严重毒葛过敏的人飞奔到药店去买炉甘石洗剂。因为我正是像染上某种浑身奇痒的病症一样。计数、触摸和放置就像挠痒痒,但挠痒痒最多也只能暂时舒服一会儿,更多的是扩散引起瘙痒的东西。我想要的是根治病症。回到阿克曼地并不能治好我,但当时我怎么知道呢?常言道,实践出真知。而通过尝试而后失败,我们学到的更多。

我希望当时没有那样做。

九月初,小女儿来看我,说我看上去十分疲惫,问我是不是总在加班。她还注意到,起居室里所有的小玩意儿——离婚后,她妈妈没有带走的东西——都被摆成了她称为“麦田怪圈”的形状。她说:“你上了年纪后有点奇怪,是不是,老爸?”正是那时,我决定重回阿克曼地,在白天的时候。我想,如果光天化日之下看到的只是几块毫无意义的石头站在荒芜的草地上,我就会明白,这整件事是多么愚蠢,而我的强迫症就会像蒲公英,大风一吹就散了。我想要那样一个结果。因为计数、触摸和放置——那些是很繁重的工作,也是很重大的责任。

我把车停在静园墓地的停车场里,然后步行回到了土路上,借来的相机装在它的小拉链包里,挂在肩头。我跨过了铁链——那很容易——沿着路朝阿克曼地走去。事实证明,就算没有铁链,我也必须步行,因为一路上竟有六棵树挡在那里,而且不像上次那样只是腐烂的桦树。五棵是粗大的松树,最后一棵是成年橡树。它们也不是自然倒下的,而是被电锯锯断的。但甚至它们都没能减缓我的步伐。我翻过松树,绕过了橡树,紧接着就爬上了通往阿克曼地的小山。经过上次那块牌子时——阿克曼地,禁止狩猎,不得入内——我也丝毫没有理会。我看见接近山顶处,树木越来越少;我看见阳光闪耀着微尘,照在离山顶最近的树上;我看见大片大片的蓝天,明亮而晴朗。正是中午。远方不会再有流血的大蛇,只有陪伴我长大、我深爱的安德罗斯科金河,美丽的蓝色大河,以它最好的模样呈现在我的眼前。我发足狂奔,亢奋而乐观,直到我到了山顶。看到那些像毒牙般耸立的石头的那一刻,我的好心情就烟消云散了,取而代之的是恐惧和害怕。

“我的人生将会永远改变。”我大声地自言自语道,“我再不会以同样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

然而,我是绝对不可能停下来的,并不是因为我认为自己会在阿卡曼地里发现其实那里什么都没有,然后就会感觉好一些。而是因为,就在我告诉自己这块地的主人已经向我发出警告,而我应该尊重他的意愿的同时,我也在数牌子上的字母数。我得到了二十三,一个可怕的数字,比十三还要糟得多。我知道那样想很疯狂,但我的确就是那样想的,而且,内心有个声音告诉我,那一点也不疯狂。

突然间,这件事看起来似乎非常严肃。有时候,我们只是随波逐流,不是吗?总会漂到一些节骨眼,面临的选择不再简单,错误的决定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也许威胁到的是生命,或是心智的健康。

“那就别去了!”我对自己说,“除非你想被人以侵入罪起诉,说不定你的照片会登报。你觉得那样对工作有好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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