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 在人间 第一章 失德者
朱某,男,31岁,某名牌大学博士生,毕业后回到江城工作。据了解,朱某平日里少言寡语,虽然拥有较高的学历,但处理工作一塌糊涂,对于人际关系更是一窍不通。同事们平日里都在背后称他为“门面博士”,意思是公司方面之所以不辞退他,完全是用他来撑门面的。朱某在重压之下开始虐杀动物发泄情绪,开始时他将毒手对准了流浪狗,随着虐杀数量的增加,朱某打上了领养的主意,曾多次冒充爱心人士骗取名犬虐杀取乐。
不久前朱某骗到了一只后腿有残疾的柴犬,为了达到“别出心裁”的效果,朱某将柴犬拴在车尾,并以时速80公里进行拖行,造成柴犬全身大面积血肉模糊。期间有爱心人士将之拦下,没想到朱某竟对其大打出手,声称自己是名牌大学的博士,玩玩狗怎么了。
光碟视频显示,朱某被三名凶手带到其虐狗的地点光明路后,被判处“浪费国家教育资源罪”,并立即执行。凶手们在冰天雪地剥光朱某的衣服,以烟头在其体表烫上了“畜生”两个字,然后挑断他的左脚筋,钢圈锁颈,车尾接链,大马力开车拖拽两小时,直至朱某全身皮肉脱落,露出森森白骨,再将之弃入积雪里,冻成了一根冰棍。
五宗案件里,凶手的作案模式一致,犯罪动机更是显而易见——被害人全部都是“失德者”,或者说是“道德瑕疵者”。而凶手正是从道德审判的角度出发,以“道德”替代“法律”来处置被害人。也就是说,凶手逾越了“法律”,让“道德”掌握了生杀大权。
光明路上,望着雪地上残存的斑斑血痕,宋河把电话从耳边拿开,合拢,揣进了裤兜里。
清洁员在会议室发现蒋某尸体后,同样发现了一盘光碟。与上案如出一辙,组成“地下法庭”的三名凶手宣判蒋某的罪名为“奸邪罪”,并残忍地用烙铁在其脸颊上烫了五枚五角星,而后义无反顾地将之刺死。在视频的最后,其中一名凶手还嚣张地对房产中介公司进行了警告,声称该公司如果再次出现类似事件,将会升“奸邪罪”为“沆瀣罪”,届时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尽数清除,一个不留。
2001年12月16日,年仅14岁的中学生小艾(化名)被杀于家中。
小艾生长在单亲家庭,由于父亲腿部有残疾,因此她小小年纪就非常懂事,也非常有志气,不但在学习成绩上次次名列前茅,还利用课余时间打零工以补贴家用。然而所有的一切都因为所谓的“韩流”而灰飞烟灭。自从迷上某“偶像天团”后,小艾的学习成绩便直线下降,非但如此,她还不再将打零工所赚的钱补贴家用,而是全部用来追星。甚至为了见一面偶像,偷走了父亲的“低保”,一路打车四百公里前往临市飞机场接机。
不久前父亲生病住院,为了筹措医药费,父亲忍痛卖掉了房子。可没想到,小艾居然打起了这些救命钱的主意,被发现后,她用拐杖重伤了父亲。父亲让她在亲情和偶像之间选一个,要是她执迷不悟的话,就跟她断绝父女关系。不料小艾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你不过给了我生命,可欧巴却能让我高兴。”
光碟里,三名凶手当着父亲的面判处小艾为“脑残罪”,并勒令她为父亲洗脚,喝掉整盆洗脚水,而后锤击其后脑致死。值得注意的是视频里,三名凶手在离去之前,曾留给父亲一万元人民币作为“抚恤金”,还请其保重身体。
秦烁走过来,搓着冻得通红的双手,说:“是于叔?”
宋河“嗯”一声,把手套摘了下来。
秦烁说:“让我来猜猜,他是不是又骂你了?他骂你什么了,猪脑子还是狗屁神探?”
宋河又把手套戴上,说:“于局让我问候你,天冷要注意保暖。”
汽车缓慢通过警方设下的路障。
2001年12月16日,柴某因酒驾被查处,在翌日前去交罚款时失踪。案发后八小时,柴某的尸体被发现于本市邯山县某废弃电机厂房。
柴某,男,38岁,本市三昂饮品公司销售部总监,酒驾“惯犯”。柴某分别于1996年7月、1996年12月、1998年3月、1999年3月、1999年5月、2000年9月因酒驾“六进宫”,本次被查处,则是他的第七次。
据悉,因为工作的原因,柴某平日里三天一小宴、五天一大宴,喝酒的时间比陪老婆孩子的时间还多。本月12月16日,柴某从中午开始便接连参加了四个酒局。晚七点钟,柴某驾驶着宝马车在平顺路上被交警拦下,而后拒不配合交警酒测,并用言语侮辱、攻击交警,强行将车辆横在马路中央,致使该路段交通严重拥堵,陷入瘫痪达两小时之久。
柴某被掠至废弃电机厂房后,遭到了非人般的折磨。光碟视频显示,三名凶手先是用502胶水将柴某的嘴粘住,又以弯针将之缝合,而后,他们用高压水枪,残酷地将啤酒通过柴某的肛门射入,待其腹部隆起,对其猛踢狂踹达半小时,最终导致柴某痛苦身亡。
2001年12月19日,本市某科技公司职员朱某被杀害于城郊光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