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晚上好,长官。”威廉斯说,他刚喝完晚茶,脸上红扑扑的。
“在马林佛附近的小路上。”
“不知道。很可能。在我看来,好像在斯特恩斯,一年没有哪个时候没有小动物的。你最佳的接班人来了。晚上好,警官。”
“引用一下威廉斯警官最喜欢的名言:‘作为一个侦探,我是一个伟大的农民。’谢谢你,我愿意去吃晚饭。艾丽卡小姐能想到我,这真是太好了。”他伸手去够帽子。
“谁告诉的?”
格兰特的笑容加深了,他太累了。这一周真是漫长。想到在一间安静的房间里和轻松的人们一起吃饭,如同重新拾回几乎快忘记的很久以前的幸福时光。他很自然地把桌子上的文件收拾好。
“提斯多先生!”
“这是我的电话号码,万一你要找他。”
“正是如此,格兰特,正是如此!她不再是个孩子了。她应该出来了,去参加舞会,跟她城里的姨妈们在一起见见世面。但是她不想,只是待在家里,或者到处乱跑。她不像同龄人一样注意穿着打扮这种事情。你知道,她十七岁了,这让我感到担忧。她成天开着那辆小车晃来晃去,有一半的时间我都不知道她在哪里。当然如果我问起来,她也会告诉我。她总是一个诚实的孩子,但是这让我担忧。”
格兰特机械地接过大衣,开始仔细检查。
“我想她是一个迷人的孩子。”格兰特诚恳地说道,回应局长一本正经的语气和担忧的神情。
“看在上帝的分上,你是在哪里弄到的,艾丽卡?”她父亲问道,非常惊讶。
“哦,是的,在奥林匹亚,我记得。我不知道怎么带大孩子,你知道,格兰特,”他走出警局去开车的时候说道,“艾丽卡是我唯一的孩子,她妈妈在她出生的时候就去世了,我没有让她去托儿所,而是把她当做同伴。我和她的老保姆常常就这个问题争论。奶妈很喜欢和我为教育小孩这种事情争得面红耳赤。然后她上了学。必须有自己的同龄人,教育就是这个目的:学会和人打交道。她不喜欢,但是仍然坚持下来了。她是很有勇气的人。”
“谁?”三个男人异口同声地说。
“非常高兴,长官。好好吃上一顿对探长有好处。”
“我星期三碰巧遇见他,从那时起我就开始寻找大衣,很庆幸能够找到。”
“我要带格兰特探长到我家吃饭。”
“你遇到他了?在哪里?”
“我花了十先令从派道伍德的碎石工那里买来的。他是从一个流浪汉那里买的,只花了五先令,他觉得很划算,不想轻易转手。我不得不陪他喝杯凉茶,听他说边界军团七月一日的奇迹,看他胫骨上的弹痕,他才愿意出让这件大衣。我一定要立刻拿到大衣,否则我以后会找不到他。”
“恐怕我有一个很强的情敌。”
“你为什么会认为这是提斯多的大衣?”
“艾丽卡总是想到你,她通常不容易动感情,但是似乎就是很崇拜你。”
“这个,”她指着那个被香烟烧过的地方说,“他告诉我找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