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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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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有一天当我们去迪姆彻奇的时候放在车里被偷了。”他的眼神突然露出机警之色,“为什么问这个,这和那件大衣有什么关系?”

“它是深色的还是浅色的?”

然后他用力摇了摇头,像只从水中上岸的狗。

魅力。人类兵工厂里最阴险的武器。现在正有人在他面前使用这一武器。他冷静地打量着这张善良而脆弱的脸。他至少知道有一个凶手有他这样好看的长相,蓝眼睛,亲切而无辜;他曾经把被他肢解了的未婚妻埋在灰坑里。提斯多的眼睛也是那种温暖而不透明的蓝色,格兰特见多了这种男人,对他们来说,女性是必要的存在。妈妈的乖宝宝就有那种眼睛;所以有时候玩女人的男人也有。

嗯,不久他要询问提斯多。同时——

“你是让我相信在和克雷小姐相处的四天中你一点儿都不怀疑她的身份?”他等到提斯多放松警惕时才提出这个关键问题。

“我怀疑她是一个演员,从她的话里可以看出,更主要是因为在房子里有很多戏剧和电影杂志,我有一次问过她,但是她回答说:‘没有名字就没有包袱,这是很好的格言,罗宾,不要忘了。’”

“是的,我想这听上去一定让人难以置信,也很蠢,但事实如此。你看,一天晚上,非常晚了,我正站在逸乐酒吧对面的马路上,不知道该做什么。我兜里有五便士,真是太多了,因为我本打算身无分文的,当时我在想怎样把这五便士花掉(五便士也做不了什么),还是去行骗,就当这几个该死的便士不存在。所以——”

“等等,你得向一个笨蛋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五便士这么重要。”

“它们是一笔财富的终点,你了解吧。三万英镑。我从我舅舅那里继承来的,就是我妈妈的哥哥。我原本姓斯坦布威,但是汤姆舅舅说我既然拿了他的钱,就应该随他的姓,我无所谓。不管怎样,提斯多家族比斯坦布威家族要好得多——论精力,论稳重,一切的一切。如果我是提斯多家族的一员的话,我现在不会破产,但是我毕竟是姓斯坦布威的。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糟糕的榜样。继承那笔钱的时候我在建筑师事务所工作,跟普通人一样住公寓;后来我想到这笔钱可能花不完,于是辞了工作,到我想去但以前不可能去的地方。纽约、好莱坞、布达佩斯、罗马、卡普里还有天知道多少地方。我回来时只剩下两千英镑,打算存在银行然后找份工作。这在两年前会很容易——我是说存钱——那时没有人帮我花钱。但在这两年里我在全世界交了很多的朋友,他们总是十几个人同时出现在伦敦。于是一天早晨醒来我发现自己只剩下最后的一百英镑了。我有点儿震惊,像被浇了冷水一样。我坐起来,开始两年来的第一次思考。我有两种选择:诈骗——如果你是一个很好的诈骗者,你可以奢侈地在世界各地首都的任何地方白住六个月。这一点我很清楚,我就养过一打这种人。另外一种就是失踪。失踪看起来容易一些。我能够很容易离去。人们可能会问:‘鲍比·提斯多这几天到哪儿去了?’他们自然会认为我去了世界其他角落,不知道哪一天又会碰到我。你看,他们把我想象得富有得要命。离去,让他们这么想总比待在一处被他们弄清真相而嘲笑我强。我付了账单,只剩下五十七英镑了。我想最后赌一次,看能不能赢到足够的钱,再开启一番新局面。我拿出三十磅——每次十五磅;这是我身上属于提斯多的谨慎——在“日食”上押了“红花楸”。它只跑了第五。剩下的二十几磅除了沿街叫卖之外什么都做不成。我别无选择,只能流浪了。我没有打消流浪的念头——那会是一个变化——可是不能在银行存着二十七英镑就去流浪,所以我打算一个晚上把它花光。我打定主意要花到口袋里一文不剩。然后我将当掉我的晚礼服,换些合适的衣服上路。我没有想到在西欧佛星期六的午夜根本不能当东西,而穿着晚礼服上路一定会引人侧目。所以我就在那里站着,像我刚才说的,对这五个便士感到痛恨,并在考虑这套衣服怎么办以及到哪里找个睡觉的地方。我在奥德维奇街的交通灯处停了下来,在转弯去兰卡斯特的路口,一辆车在红灯下停了下来。克莉丝在里面,一个人——”

“克莉丝?”

“我那时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她看了我一会儿。大街上非常安静,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离得很近,她看似很自然地笑着对我说:‘先生,送你一程吧?’我说:‘好的,去地角。’她说:‘有点儿不顺路。查塔姆、法弗舍姆、坎特伯雷,或是东岸,可以吗?’嗯,这也是个办法。我不能一直站在那里,我也编不出一个无懈可击的故事到朋友家去借张床睡。再说,我已经感觉和那些人疏远了,所以没有多想就上了车。她对我来说很迷人,我没有告诉她我正告诉你的一切,但她很快就发现我已经不名一文了。我开始解释,但是她说:‘没关系,我不想知道。让我们接受表面的彼此吧。你是罗宾我是克莉丝。’我要告诉她我的名字是罗伯特·斯坦布威,可我还没有告诉她,她就用我在家里的小名称呼我。以前身边的人都叫我鲍比,再次听到又有人叫我罗宾我感到很舒服。”

“我明白了。格雷小姐给你买的行头包括一件大衣吗?”

“不,有一件防水衣,大衣我自己有。”

“你在晚礼服外面穿了一件大衣?”

“是的,我们出去吃饭的时候外面下起了毛毛雨——我说的是我和那伙人。”

“你现在还有那件大衣吗?”

“你为什么不说你姓斯坦布威?”

“我也不知道,可能想摆脱和财富有关的身份吧。反正我也没能给这个姓带来多少光彩,在我的心里我一直认为自己姓斯坦布威。”

“好吧,继续。”

“没有什么可讲的了。她对我很热情,告诉我她一个人住,但是——嗯,但是我只能是个客人。我问她:这样不是在冒险吗?她说:‘是的,不过我一生都在冒险,而且结果证明到目前为止运气很好。’对我来说这似乎是一个令人难堪的安排,可结果恰恰相反。她是对的,事情很简单,仅仅是彼此接受。从某种程度上说(很奇怪,但似乎就是如此)好像我们已经认识很多年了。如果我们从一无所知开始相处,几个星期才能达到同样的阶段。我们非常喜欢彼此,我不是说感情上,尽管她非常漂亮,我是说我觉得她很棒。第二天我没有衣服穿,就一整天都穿着浴袍和别人留下的睡衣。星期一早晨皮茨太太来到我的房间说:‘你的箱子,先生,’然后把一个我从来没有看见过的箱子放在地上,里面有一套全新的行头——斜纹软呢外套和法兰绒裤子、短袜、衬衫……应有尽有。是从坎特伯雷的一个地方送来的。箱子是旧的,上面有我名字的标签。她甚至记住了我的名字。嗯,我不能向你描述当我看到这些东西的感觉。你瞧,这是多少年来第一次有人‘送’我东西。和那些人在一起的时候他们总是索取,索取。‘鲍比会付钱’,‘鲍比会借他的车子’。他们从来不为‘我’着想。我想他们也从来没有停下来看我一眼。反正那些衣服打动了我,我愿意为她死。她看我穿着它们的时候大笑起来——它们当然不是定做的,但是很合身——说道:‘不是从名店街来的,但是还看得过去。别说我不懂男人的尺寸。’就这样我们同住下来并相处得很愉快,悠闲地打发时间、读书、谈话、游泳,皮茨太太不在的时候就自己下厨。我没有想过以后会发生什么,她说大概十天后她会离开农舍。待了一天后,我出于礼貌要走,但她不让。那以后我就没有再说要走的事。这就是我会待在那里以及不知道她的名字的原因。”他坐下吸了一口气,发出长长的叹息声,“现在我知道这些心理分析师是怎么挣钱的了。我很久没有像现在对你坦白之后这么舒坦的感觉了。”

格兰特不自觉地笑了笑,这年轻人有种动人的孩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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