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你非要提我也没办法,这是下属的一个坏习惯。”
“他去看她,然后发生了口角。那让我们感到困惑的奇怪时间对他来说会很正常。六点钟和吃午饭的时间一样正常。”
“是的,确实如此。我现在要到院长大人那里调查阿洛伊修斯修道士在一个星期前的前一天是否离开过修道院。昨天那个院长大人很傲慢,不过等他看了他最心爱的弟子的这些护照,他会愿意谈的。”
然而院长大人不见客。小窗口上露出看门人那张阴沉的脸,以千篇一律的信息回答格兰特所有的提问,不管那些话是不是答非所问。显然赫伯特的三寸不烂之舌发挥了作用。小窗口关上了,扔下格兰特无可奈何地站在小巷里。看来只有带拘捕令来才行了。他慢慢地离去,脚依然很疼;他一边心下佩服赫伯特打入这个封闭性团体的能耐,一边爬进了车子。是的,他最好弄到搜捕令。
他回到旅馆,取了他的睡裤、剃须刀和牙刷(他不想再在那里过上一夜了),当他给正在睡觉的威廉斯留言的时候,有人通知他去接苏格兰场打来的电话。
电话里问他要不要去趟多佛,那边的警察在找他。似乎有什么新发现了。
格兰特设法把靴子穿上了(脑了里努力去想别的事情,这是他小时候对待痛苦时刻的办法),但走了两三步又赶忙脱了下来,像刚才那样只穿着袜子,一跛一跛地往回走。找到回去的路并不容易,但他有很强的方位辨识力(据苏格兰场的人说,即使蒙上格兰特的眼睛,把他转迷糊了,他仍然能够确定方位),大致的方向他非常清楚。他站在街对面一户人家的门廊下,看着巡逻的警员从眼前经过,但不愿向他们问路,免得还要费力解释一番。没有哪个苏格兰场刑事调查局的人喜欢拎着靴子出现在地方警察的面前。
他写了一张便条,让威廉斯在早晨六点来的时候就给局里打电话,询问他们有没有一个叫做黎巴嫩树的宗教团体或是修道会或是诸如此类组织的资料,如果有消息就马上叫醒他。然后他就上了床,酣畅无梦地酣睡起来,那些护照就压在他的枕头下,直到威廉斯快十点时把他唤醒。
“有提斯多的消息吗?”格兰特一睁眼就问。
还是没有。
苏格兰场传来的信息是:黎巴嫩树修道会于一八六二年由一个有钱的单身汉创立,主旨是提倡禁欲的修道生活。这位单身汉被心爱的对象抛弃,这是当时众所周知的事。他本人出任第一任院长,并将所有的财富都捐赠给了这个机构。安于贫困的戒律十分严格,钱必须经过当时的院长同意用在慈善事业上,所以到现在该教会已经以广施钱财而闻名。院长是由前任院长提名,但是只要弟兄经过全体投票通过,就可以随时罢免。
他改写了给威廉斯的留言,把自己的东西扔进车里,抽空想了想他为什么要给那个泼妇那么多小费,答谢她的照顾不周、恶心的食物和凄惨的厨艺。他一边想着,一边发动车子前往多佛。
有新发现了。那应该只意味着有钱伯斯的消息了,而且是不寻常的事情。如果他们只是查出钱伯斯那晚在哪里过夜,通常只会在电话里报告。但是——有新发现了。
负责该案的警探瑞梅尔——一个看起来忧郁的善良男孩,他最大的资本就是看起来根本不像是一般人心目中的警探——已经在警察局门口等着格兰特了,格兰特把他拉上车。梅瑞尔说,经过锲而不舍的追查,他找到一个叫席尔的老家伙,他过去是干水手的,那个星期三夜里十二点半的时候——或者应该说是星期四凌晨——他离开孙女的订婚宴,往回家的路上走。沿路只有他一个人,如今几乎没有人会住在海港边上,人们都想住山上那些华而不实的别墅,在里面你连打喷嚏都得小心翼翼。走到可以看见海平面的地方,他停了一两分钟,想看看海港。晚上看着锚泊灯让他感觉很好。开始起雾了,不过他仍然能够看清周围事物的轮廓。他知道派特罗号要进港——在去参加喜宴之前,他就透过望远镜看到了这条船——所以他寻找着,结果发现船不是停在突堤边,而是下了锚停在水面上。他正在看着一艘小汽艇从船的一侧驶出并向岸边驶去,速度很慢,发出低沉的声音,好像不太想引人注目。小艇一靠上突堤的阶梯,一个男人从码头边的阴影里走了出来。小艇上也出现了一个高高的身影,他断定那是爱德华勋爵(他以前经常见到他,还曾在他哥哥的前一艘游艇上工作过),他说道:“是你吗,哈默?”那个矮些的男人说道:“是我。”然后低声问,“海关没问题吗?”爱德华勋爵说:“一点儿麻烦都没有。”接着他们就一起走进汽艇,离岸而去。之后雾很快就降了下来,遮蔽了港口。大概十五分钟后席尔才离开。不过他走上大街的时候,听见汽艇离开派特罗号的声音,不知道是上岸还是离开港口。当时他认为这些事情无关紧要。
“我的天哪!”格兰特说,“我不能相信。这真是——这两个人可是毫无共同之处。”(他的潜意识不由地加上一句:除了一个女人。)“这样两个毫不相干的人,居然如此亲密无间。”他坐了一会儿,没有说话。“好吧,梅瑞尔,干得好。我要去吃午饭,好好地把这件事情想个清楚。”
“好的,长官。我可以给你一条友好的建议吗,长官?”
格兰特一边喝着旅馆提供的难喝至极的咖啡,一边思考着。“那就是我们的赫伯特要的东西:修道会院长的职位。他把现任院长耍得团团转,难以相信像院长那样的人会是这样一个傻瓜。不过也没什么!想想我们知道的那些傻瓜,威廉斯。”
“我正在想,长官。”威廉斯随口说道。
“有不少脚踏实地、白手起家的企业家,偏偏被一个在饭店大厅出没的混混几句花言巧语所蛊惑!不过话说回来,赫伯特也不是省油的灯。也许他在美国搞教会就是想得到院长这个位子。不管怎样,他现在是院长身边的红人。只要今后几周他的牌不出错,一大笔钱就可以得手。难怪他害怕出错。他想知道他妹妹给他留了多少钱,但又怕他的弟兄们知道此事。如果足够,他就可以不用再修行了。我认为这种生活不会对他有多少吸引力,即使他能偶尔偷空到别墅去找找乐子。
“你认为他会待多长时间,长官?”
“直到他把足够多的银子转入自己的名下为止。哦,嗯,这些,”他指着护照说,“足够起诉他了,所以当我们需要的时候,随时都可以控制他。让我失望的是,威廉斯,杀人犯到底在哪里?我并不是说不是他干的。我确定,当时他二十四小时都不在教会。但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他听说他妹妹要来英国,就也跟着来到了英国。我想,通过他女人的衣服来看,他到英国的时候可能已经破产了。那就是他投奔黎巴嫩树修道会的原因。那边一定很快就让他觉得有机可乘了,这样的话为什么他还要杀他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