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第一章
“我接到报案来到庄园……被告说,‘一定是鱼糜坏了’……我搜查了房间……一个已经洗过的鱼糜空罐子摆在厨房的沥水板上,另一个还剩一半……我又进一步搜查了餐具室……”
“没有。”
“那么,事实上,吗啡也可能是单独服下的——也就是说,不放在任何载体里,是吗?它也可以是以其原本片剂的形式直接吞服,是吗?”
“是这样的,当然。”
埃德温爵士坐了下来。
塞缪尔·阿坦伯利爵士重新质询。
法庭短暂休庭后重新开庭。接下来几个小时都是医学专家做证。著名病理分析师阿兰·加西亚医生津津有味地用满篇的术语解释了死者胃里的残留物。面包、鱼糜、茶、吗啡等等——更多专业术语和各种小数点。死者服下的剂量估计有四格令(重量的最小单位,1格令等于0.065克。——译者注)。而一格令的剂量就足以致命。
埃德温爵士仍然面无表情地站起来。“我希望能厘清一件事。你在死者胃里发现的除了面包、黄油、鱼糜、茶和吗啡之外,还有没有其他食物残留?”
“没有了。”
“也就是说,死者在死前一段时间里,只吃过三明治和茶,是吗?”
“是这样。”
“尽管如此,依你看来,不管吗啡是以何种形式服下的,它是和其他食物在同一时间服用的,是吗?”
“是的。”
“谢谢你。”
4
布里尔警探机械而流利地宣誓。他以军人的笔挺姿态站在那里,用训练有素的自如态度说出他的证词。
“有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表明什么东西是吗啡的特定载体?”
“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我把这个问题简化一下。吗啡有可能是放在鱼糜里,或者在面包里,或者是面包夹的黄油里,或者茶里,或者加到茶里的牛奶里吗?”
“当然。”
“有没有特殊的证据表明,吗啡是放在鱼糜里,而不是其他媒介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