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 自白书 续
“白宫”的女招待进入房间后,我终于安心了。女招待倒完咖啡离开后不久,外面便响起了九点的报时声。这也在我的计算之中。该做的都已做了。我将红色套衫重新穿回尸体身上,这费了我不少时间——看来我果然还是很惊慌的。然后,我摘下头上的绷带塞进口袋,拿起客厅圆桌上的大衣搭在臂上。我将门悄悄地打开一条细缝,一边脱鞋一边窥视走廊——空无一人。于是,我蹿出门去,从走廊拼命跑到后门,一头冲进了巷子。来到大街上后,我才想起应该穿鞋,大衣也还被我抱在怀中。我又穿上了大衣。
只有一件事比较棘手,那就是绷带。若要扮成徐铭义,绷带必不可少。倘若借用尸体身上的,用完后再归还,这样做既花费时间,也会令人心生寒意。于是,我只能前往东亚大街的药店购买。
终于结束了——我将手伸入口袋,碰到了那根铁丝。还没结束,必须把铁丝扔掉。而立交桥下的垃圾箱便是它的归属。
不过,我很快便恢复神智。化装道具本就并不重要。我打算确认走廊无人后,再悄悄潜入,因此,化装只是为了以防万一。雨衣和帽子都不是必需的,我可以竖起大衣的衣领,墨镜和口罩也都在西服里面的口袋里,有这些就足够了。鞋子可以直接脱掉——不,似乎连这个也没有必要。
除旅行提包遗失外,计划大体已经完成,我也松了口气……不对!我想我当时一定脸色大变。我突然想起,我忘记在手提保险箱里乱翻一气,好装作是小偷所为。不,这个并不重要。但是,在我离开时,那个手提保险箱的箱盖应该是开着的,而当我过了十分钟左右回去后,看到箱盖已经合上了——我当时果然太过惊慌了,竟然没有在意。直到我踏上明亮的街道、长舒一口气时,才终于想了起来。箱盖的确是合上的!我的双腿突然颤抖起来。箱盖不可能自动合上,也不可能有风吹进那个房间。是因为门的开闭吗?不会,我应该已尽量做到悄无声息。自然,也没有地震发生。很明显,在那十分钟里,有人进入了徐铭义的房间。不用说,那人肯定已经发现了徐铭义的尸体。
我和徐铭义都很瘦,只是我比他稍高一些。不过,只要弯腰曲背地坐在椅子里,应该就不会被识破。只要装作在下象棋就行了。头上夸张的绷带、遮住半张脸的口罩,以及极其惹眼的红色套衫——只要有这三样,想必任何人都不会发现破绽。我特意挑了与徐铭义极为相似的裤子穿着,但不可能完全相同。若是徐铭义没有这三个显著的特征,我肯定不会想到要假扮他。总之,我先前扮作李源良,此番又装成了徐铭义。
我偷偷溜进五号房间,从里面悄悄将门反锁。钥匙串上一共挂了六把不同的钥匙,我只用第一把便顺利地锁上了门。看来这是个好兆头。我脱下大衣,放在客厅的圆桌上,然后摘下了墨镜。我走进卧室,任凭钥匙插在锁孔里。徐铭义仰面朝天地躺在床上,似乎一切都毫无变化。我站在衣柜镜子面前,开始往头上缠绷带。然后,我又强忍不快,从尸体身上剥下红色套衫,套在了西服外面。
装有象棋棋盘和棋子的盒子放在桌子最下面的抽屉里。我取出盒子,放在低矮的方桌上,然后将桌子的位置尽量摆偏。必须让其他人进入“客厅”,那人将会成为目睹徐铭义活着的有力证人。按照计划,那个证人将端着咖啡壶,来到客厅的圆桌旁。
在确认左右无人后,我便偷偷溜进了后门。幸运的是,走廊里空无一人。自我离开后,已经过了十多分钟,或许已经有人进入徐铭义的房间,发现了尸体,并立即报了警。不不,不会的——我对自己如此说道。倘若果真如此,附近应该早已变得一片混乱。
我将咖啡杯洗净,放在圆桌上,然后向里屋望去。里屋——也就是卧室,摆在那里的方桌一端被墙挡住,站在圆桌旁无论如何都是无法瞧见的。也就是说,“白宫”的女招待是不可能看到同徐铭义下象棋的人是谁。总之,她所能确认的就只有背对着她的徐铭义正在和人下象棋这一事实。
我走出“鸥庄”的正门后大步前行,进入狭窄的巷子后便开始奔跑。不知为何,仅仅半个小时的时间里,那堆锯末堆成的小山竟然消失不见了!附近澡堂的烟囱正向夜空吐着浓烟,锯末堆或许已被搬到了澡堂的燃料放置点,连带那个旅行提包。是因为天黑而没看清?还是已经交给警察了?我脑中不禁一阵眩晕。
那个夜晚十分寒冷,我却一边走,一边用手帕擦汗。我当时走路的姿势必定十分难看。我心跳得厉害,简直像要蹦出胸口,为了平息心跳,我本欲放缓脚步,却突然觉得难以忍受,不由自主地迈开大步,匆匆前行。我在心中不停地责备自己……尸体在遇害之后立刻便被发现了,凶手就是在发现者来之前离开的人。我一味地耍小聪明,却反受其害,故意让管理员看到我的模样更是决定性的失败之举。没错,这就是弄巧成拙!
绕行一圈需要两分钟。至于从巷子角落里的锯末堆中挖出旅行提包、脱下大衣、换上雨衣、再将鞋换成海绵胶底的运动鞋,我准备了一分钟的时间。共计三分钟。
然而,我走着走着,心中开始生出一丝希望。根据我的手表显示,我回到五号房间是八点四十一分。而在我乔装打扮、叫来“白宫”的女招待,然后收拾好绷带和套衫,最后离开五号房间时,我那慢了五分钟的手表显示的是九点整。就算我第一次离开时前脚刚走,那位不明人士X后脚便到,从尸体被发现到我第二次离开的时间,无论如何都不会超过二十分钟。那么,从我离开到现在又过了多久呢?我看了看手表——九点十五分。虽然比实际时间慢了五分钟,但我的计算与几点几分无关,而与时间的量有关。也就是说,从尸体被发现到现在已经过了半个多小时,但我却没有听见任何警车或救护车刺耳的警笛声。说不定那个不明人士X是个小偷。倘若果真如此,他就不可能去通知警察。我总觉得这个猜测是正确的。我在心中祈祷,希望X存在这方面的弱点,如此一来,他就会保持沉默。
我宛如得救一般转过身去,管理员确切无误地看清了我的模样。我又说道:“这块手表已经买了六年,一向很准,我还在想怎么会突然慢了五分钟呢?不禁吓了一跳。”管理员恍然大悟般地笑了笑——做完这些便足够了。
一对情侣正在“鸥庄”的后门附近缓缓漫步,我不得不超过他们。我竖起大衣的衣领,戴上墨镜和口罩,一动不动地躲在电线杆后面——那时的时间慢得真是令人难熬啊!
准备完毕。墙上的电话号码一览表中记有“白宫”的号码。我模仿徐铭义的做法,稍稍掀起口罩,故意将声音弄得含混不清,要了咖啡。
那孩子慢吞吞地将放绷带的地方指给我看。交钱时,光是找零钱就核算了两次,焦虑不安的我不禁恶语相向。我说的是中文,那孩子应该听不懂,但我很清楚,在这种地方说中文实在过于引人注目。我似乎给那少年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我知道自己做了一件蠢事,但当时情绪激动,也由不得我。
我转动门上的钥匙,将门打开。在“白宫”的女招待来之前,若有其他人进来,我就完了。不过,一切都是赌博,只能碰运气了。下象棋的客人已经回去了,徐铭义不是说很少会有客人来吗——我明显感觉到浑身冒汗。我一边用颤抖的手摆弄象棋棋子,发出“啪啪”的声音,一边等待。我觉得已经等了很久,但手表指针显示,其实只过了不到五分钟。“白宫”就在公寓旁边,所以女招待很快便送来了咖啡。
我跑进巷子,向药店奔去。但来到大街上后,就不能再奔跑了,因为我觉得路上的行人似乎都在看我。药店里,一个孩子正在看店。我开口说道:“来卷绷带。”正在看漫画的少年猛地抬起头来,一瞬间,我在他的脸上看到了一丝近乎于惊惧的表情,而我比他更加害怕。不过,我很快便恢复了冷静。悠闲地看着漫画时突然被客人叫住,只怕谁都会大吃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