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的简约之道
米恩意识到这其中有一个非常困难的障碍,并且竭尽所能想要克服它。既然秘书想要在马克摇身一变成为罗伯特之后加害于他,那么就得让他一直演下去,最终骗过警察。既然红房子里的每个人都对马克十分熟稔,伪装就是必不可少的了。马克刮了胡子,弄糙了双手(“不像是一个保养得当的绅士的手”——证词),嘶哑着喉咙,举止粗野。但这些还不够。尸体总会落到警察手里,他们会查看尸体身上的衣服和口袋里的东西。这些地方也半点不能暴露出马克的身份。因此米尔恩使尽浑身解数,想要把马克成功地描绘成一名老到的演员,武装到内衣和袜子(秘书已经把商标都去掉了),像是一个蹩脚的演员要把全身涂得漆黑才能去演奥赛罗<a href="#m008"><sup>[8]</sup></a>一样。如果读者对这些照单全收(销售记录显示必然如此),米尔恩就可以高枕无忧了。然而,故事不管结构多么松散单薄,依然要提供给读者逻辑和推理问题。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小说就一无是处,什么也算不上。如果场景不可信,那么它连一部轻松的小说也称不上,因为毫无故事性可言。如果问题不合情理,那么就算不上是问题。如果逻辑只是幻象,那么也就无从推理。如果一旦告诉读者冒充所需的必备条件,冒充就不成立了,那么整部小说就成了无稽之谈。米尔恩倒也不是蓄意为之——他假如知道自己要面临什么样的困难,根本就不会提笔去写这部小说。他遇到了一堆足可致命的问题,却连一个也没有考虑过。漫不经心的读者也没有考虑过这些问题,他们喜欢这部小说,怎么写就怎么信。然而,探究事实真相并不是读者的职责,作者才应该是这方面的专家。这部小说的作者忽略了以下几点:
5.法医检查尸体的时候发现,死者的胡子刚刚刮过(露出未经风霜的肌肤),双手的粗糙也是假造的,而且死者是一个生活优渥、养尊处优的人,长期居住在凉爽地带。罗伯特是一个在澳大利亚生活了15年的粗人,法医是知道这一点的。要说他没有发现两者的矛盾,是不可能的。
<a href="#w031">[31]</a>沃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1819-1892),美国著名诗人、人文主义者,诗歌自由体(Free Verse)开创者,代表作为诗集《草叶集》。
4.警方知道此次罗伯特假定中的到访是带有威胁色彩的,而且显而易见,与谋杀案息息相关。但是他们并没有试图调查罗伯特在澳大利亚的情况,也没有查清他在那里到底是何种角色,人际关系如何,或是他究竟有没有来英国,是否有同行者(如果调查一下就会发现,罗伯特已经死了三年了)。
<a href="#w032">[32]</a>瑟比顿(Surbiton)为英格兰东南部大伦敦区萨里郡的一个城市。
3.警方通过直接调查,发现罗伯特·阿布利特在家乡的名声不怎么样。那么村里一定有人认识他。但是这些人并没有被审讯(否则故事情节就站不住脚了)。
同样一批作家,或是他们流派里的其他人,设计过一些比这好得多的情节。也许在什么地方,的确有那么一部作品,可以在经历了严格检阅之后还屹立不倒。这样的作品读来一定十分有趣,虽然在阅读过程中我可能需要再翻回第47页加深一下记忆,看看第二个园丁究竟是什么时候把获奖的香水月季装盆的。这种故事虽然没有什么新意可言,但是也称不上过时。我提到的小说都是英国作品,仅仅因为权威部门(如果可以称其为的话)似乎觉得英国作家在写这种老套路的故事方面优人一等,而美国作家(即使是菲洛·万斯<a href="#m015"><sup>[15]</sup></a>侦探的创造者——而这可能是侦探小说历史上最傻气十足的侦探了)只能厕身第二梯队。
<a href="#w026">[26]</a>达希尔·哈米特(Dashiell Hammett,1894-1961),美国知名侦探小说作家、剧作家、政治家,擅写“硬汉派”侦探小说。
还有些作品,尚不及此书。读《特伦特的最后一案》<a href="#m009"><sup>[9]</sup></a>(常被称为“完美的侦探小说”)时,你必须接受一个前提,那就是只要眉头微蹙就能让华尔街像只吉娃娃狗一样抖上三抖的国际金融巨头,为了将自己的秘书置于死地,而策划了自己的死亡。并且这位秘书在被逮捕之后,竟能保持着贵族般的沉默,也许身上还留存着旧时的伊顿学风吧。我自己尚且不认识多少国际金融巨头,想必这部小说的作者(倘若可能的话)所识更少。还有一部小说出自弗里曼·威尔斯·克劳夫兹<a href="#m010"><sup>[10]</sup></a>(他在不那么天马行空的时候,算是几个人当中最靠谱的一个)之手,写的是一个凶手凭借化装和分秒不差地掌握时机,成功地躲过别人的眼睛,伪装成刚被自己害死的人,在远离案发地点的地方复活。在多萝西·塞耶斯<a href="#m011"><sup>[11]</sup></a>的一部小说里,一名深夜独自在家的男子被害,机械操作的重物掉落下来将他砸死,原因竟然是他总是恰好在这个时间打开收音机,站在收音机前的同一位置,并且总是用同一个幅度躬下身子。只要差上几英寸,观众们就只能改天再来瞧好儿了。这就是俗话说的“天助我也”。如果一个凶手需要这么麻烦老天爷,那一定是入错了行当。阿加莎·克里斯蒂<a href="#m012"><sup>[12]</sup></a>也写过这么一出,主角是天才的赫尔克里·波洛<a href="#m013"><sup>[13]</sup></a>,那个五短身材的比利时人,说话像是从中小学生法语直译过来似的。波洛先生一刻不停地倒腾了半天自己脑子里那些“小小灰色细胞”之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卧铺车厢<a href="#m014"><sup>[14]</sup></a>里没有一个人能独自完成这桩谋杀案,因此一定是大家合力而为,并且像拆分打蛋器一样,把整个过程破解成一个个小的环节。这种类型的小说,脑子好用的人读来保准会大跌眼镜。反而只有傻瓜蛋才能猜出结局。
<a href="#w027">[27]</a>西奥多·德莱塞(Theodore Dreiser,1871-1945),美国现代小说先驱、现实主义作家。
侦破案件的先生名叫安东尼·吉林厄姆,看起来有些漫不经心,人挺和气,长着一对喜气洋洋的眼睛,在伦敦有间舒服的小公寓,总是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气。他办这个案子并不收取一分报酬,但总能在当地警方找不到笔记本的时候,出现在你的左右。英国警察似乎对于忍耐习以为常,因此颇能受得了他。要是他落在我们市凶杀案调查局那些汉子们手里……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哆嗦。
<a href="#w033">[33]</a>博格诺里吉斯(Bognor Regis)是英格兰南岸西萨塞克斯郡阿朗的一处民政教区和海边度假地。
2.既然有凶手之嫌的马克·阿布利特人间蒸发了,无法自行辩护,那么在凶案发生前后他的一切行踪就显得至关重要(还包括他身上是否有钱可以跑路)。但是所有这类证据都是与凶案关系最紧密的人提供的,并且没有进一步佐证。在得到了证实之前,必然是可疑的。
<a href="#w034">[34]</a>贝尔艾尔(Bel-Air)为好莱坞富人区。
1.验尸官召集陪审团进行正式死因调查讯问,但是尸体却并没有充分、合法的身份证明。通常只有大城市里的验尸官,才会有时在尸体身份无法验明的情况下进行讯问,如果讯问记录存在或可能存在价值的话(火灾、天灾、谋杀证据等)。但是该原因在这里却不适用,也并没有人指认尸体。有几个证人表示,该男子自称是罗伯特·阿布利特,但是这纯属推测,只有在其他证词均不与其相左的情况下才能自圆其说。辨明尸体身份是讯问的前提。即便一个人死了,也仍然享有拥有自己身份的权利。验尸官也应该尽其所能保证这种权利的实施,否则就是渎职。
<a href="#w035">[35]</a>托马斯·齐本德尔(Thomas Chippendale,1718-1779),18世纪英国最杰出的家具设计家和制作家,被誉为“欧洲家具之父”。
<a href="#w028">[28]</a>林·拉德纳(Ring Lardner,1885-1933),美国体育新闻记者、幽默作家。
7.一位当地名人凭空消失了,而太平间里躺着的尸体与其何其相似乃尔。警方绝不可能立刻排除两者同为一人的可能性。想要证实这一点,再简单不过了。要说警方压根儿没想过,那简直是不可思议。这样一来,警察成了白痴,莽撞自大的门外汉反倒可以假模假式地一举破案,震惊世界。
<a href="#w029">[29]</a>卡尔·桑德堡(Carl Sandburg,1878-1967)美国诗人、历史学家、小说家、民俗学者。
6.死者身上的衣物没有姓名标记,口袋空空如也,标签也都除去了。但是穿这身衣服的人应该有个身份。几乎可以认定的假设是:他根本就不是自称的那个人。然而,面对如此奇怪的情况,警方却毫不作为,甚至不觉有异。
<a href="#w030">[30]</a>舍伍德·安德森(Sherwood Anderson,1876-1941),美国小说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