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少得可怜。你刚才在找什么——翻他口袋的时候?”
“我曾经认识一个抽大麻卷烟的家伙,”她说,“三杯高杯酒外加三支大麻卷烟,你就得掏出扳手才能把他从天花板吊灯上砸下来。”
“我反正从来不开。你冒了个很大的险,赖尔登小姐。”
“这些上流社会的小子们,”我开口道,“他们只拿大钞。”
“我想我刚才对你说过一模一样的话。我有枪。我不害怕。没有哪条法律禁止我到这儿来。”
我站起身来,掏出自己的钱夹。那五张二十美元还在里面。
“嗯——哼。除了自我保护的法则。这个给你。今晚不是我脑子最好使的时候。我猜你是有持枪许可的。”我把枪递还给她——枪把朝前。
“我叫赖尔登<a href="#m001"><sup>[1]</sup></a>。那又怎样?把那电筒收起来。我头发不是红的,是赤褐的。”
“你头发是红的,”我说,“看上去像爱尔兰人。”
我收起电筒。“那你的名呢?”
我又把电筒光打在她脸上,她眨了眨眼。那是一张干净小巧、充满活力的脸,脸上一双大大的眼睛。皮肤下的骨骼把这张脸绷得紧紧的,就像一把克雷莫纳小提琴。一张非常漂亮的脸。
“安。别叫我安妮。”
“对不起。”她递还了烟盒,我把它塞回他的口袋里。这些就是全部的物品了。它们只证明了一点:他没有被扒光财物。
她接过枪,塞进口袋。“想想也挺奇怪的,有时候人就是这么好奇,你说是不?我偶尔写点东西。特写文章。”
一阵窸窣声中,她沉默了片刻。然后她又开口了。
“有钱吗?”
“手电筒拿稳了。”
我喜欢她声音当中的那份冷静和沉着。我喜欢她的胆量。我们就这样站在黑暗中,面对面,一言不发地过了半晌。我能看到灌木丛和天空中的光亮。
“你在这里做什么?”
“你没必要这么粗鲁,”她一边说,一边把两只手插进外衣口袋——那是一件毛糙的长外套,肩膀部位做成喇叭形样式,“我认为你没有杀他。”
“晚上我有时候会开车出来。就是坐不住。我一个人住。我是个孤儿。我对这个街区了如指掌。我刚才碰巧开车经过这里时,注意到那个坑里有光闪烁。对小情侣来说,这天好像有些太冷了。再说他们也不开灯,对不对?”
手电筒的光垂到了地上。我收好钱夹,把我自己的小手电别回口袋,然后猛地伸手去夺她手里的那把小枪——她拿枪的手里同时也握着手电筒。她的电筒掉了,但我拿到了枪。她猛地后退了一步,我伸手抓起电筒。我拿光束在她脸上照了片刻,然后啪的关上了电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