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案 宅男之死
我挥挥手打断了大宝的背书,说:“这个就不要细说了。总之,当颅骨受力导致整体变形骨折,骨折线的方向是和受力的方向一致的。”
说完,我用激光笔点着照片说道:“第一处损伤,左额部砸伤,只伤到皮下,虽然有可能导致头痛头晕,但是不可能致命,即便是做伤情鉴定,也不过就是轻微伤级别。这一处损伤,咱们果断排除。第二处损伤,摔伤。从损伤来看,着力点是后枕部偏左,导致了脑挫伤,但也不至于致命。同时,因为对冲作用,导致右额部脑挫伤。右额部头皮是没有损伤的,证明这是一处对冲伤。摔跌的作用力,恰恰就是从后枕部偏左到右额部的方向,这和颅盖骨上的骨折线方向是一致的。再看第三处损伤,虽然也造成了脑挫伤,但也不足以致死。受力点和骨折线有一段距离,而且受力的方向是从顶部至下颌方向,这和骨折线走向是方向不一致的。说明撞击伤不具备直接形成骨折线或整体变形形成骨折线的条件。有印证、有排除,我们可以果断判断,死者是在从担架上摔跌到地面上形成了致命伤。”
“家属肯定不满意我们的结果。”赵法医担忧地说道,“舆论还得热。”
“头皮有三处损伤,提示三次受力。”赵法医说,“结合调查,左额部的损伤是砸的。枕部损伤,对应额部有脑挫伤,这是对冲伤<a id="jzyy_0_22" href="#jz_0_22"><sup>(1)</sup></a>,所以这一处是摔跌的。顶部位置不容易摔跌到,所以顶部头皮损伤是仰卧位时和车厢板撞的。”
“嗯,没问题,头皮损伤情况,和调查的情况是非常吻合的。”我说。
“可是,打开头皮,颅骨这一处骨折究竟是怎么形成的,这个我们还是挺困惑的。”赵法医说,“骨折线最宽处,就是受力处。死者头部的骨折线最宽处,大约是在骨折线的正中间。而这个地方,和顶部的皮下出血之间距离五、六厘米呢。骨折线最近的头皮损伤就是顶部的撞击伤,但又不完全对应。所以我们倒是想倾向于头顶部撞击致死,但又不敢定。”
“既然不对应,就不能说这一处骨折线是外力直接作用导致的骨折线。”我说。
“那这个骨折线从哪里来的?”赵法医问。
我和大宝听得面面相觑,大宝说:“这,这孩子,也太倒霉了吧。”
“是啊。”赵法医说,“现在问题就来了,家属最关心的问题是,死者被砸中头部、摔跌头部、撞击头部,头部一共受力三次,看起来损伤都不轻。问,哪一次作用力致死?”
“这,这老师怎么能体罚学生呢?还有,这么瘦弱一女孩,两人抬担架都抬不动?这么没用?”大宝还在心疼死者。
“是两个更瘦弱的女孩抬的。”赵法医说,“这个夏令营,是什么女德班,学生、老师都是女性。”
“女德?”大宝似乎没有听过这个名词,“女德是什么鬼?”
“整体变形啊!”大宝说,“颅骨的整体变形导致的骨折。颅骨是一个球体,在两侧受力的时候,球体发生整体变形,受力的方向轴距变短,而受力垂直方向的轴距变长。变长的轴距会让颅骨遭受拉应力<a id="jzyy_0_23" href="#jz_0_23"><sup>(2)</sup></a>,当拉应力超出了颅骨承受的范围,就会被‘拉’骨折。整体变形的骨折,通常骨折发生部位都不是受力的直接部位,骨折线最宽的地方也只是颅骨最容易被‘拉’骨折的地方,而不是受力点。”
“这个我知道,听过相应的课。”赵法医挠挠头,说,“不过说老实话,还是没搞得很明白。而且,整体变形导致的骨折,不都是在颅底吗?”
“也不是。”大宝继续解说,“容易在颅底发生整体变形骨折的原因是颅底的骨质薄,承受不了太大的拉应力。但是在不同的个体中,不同的受力方式以及受力时死者处于的姿态不同,都会导致骨折发生的部位不同。颞骨同样也很薄,也容易被拉应力导致骨折。”
“不同的受力方式。”赵法医沉吟着。
“是啊。”大宝说,“颅骨整体变形的受力方式有很多种,比如一侧颅骨减速运动受力,双侧颅骨受力,颅骨持续受力,颅骨内弯外曲式局部受力……”
“所以说,如果是老师砸死的,学校要承担全部责任,老师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抬担架摔死的,学校责任相对较小;如果是交通事故致死的,还有保险理赔。”我说,“对家属来说,第一、第三种都可以,就怕是第二种。”
“不管家属满意不满意,我们力求客观公正就好。”赵法医说,“可是,完全搞清楚致死作用力,这似乎有点难。”
“多次损伤中,寻找致命伤,确实很难。而且,需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并不是所有案件都是可以分析明确的。”我说,“但,有的案件中,损伤情况特殊,也不是完全没有分析明确的可能,比如这一起。”
“其他部位损伤都很轻,不足以致死。”赵法医说,“从颅内情况看,死者右侧顶部纵贯的骨折线下,有大量出血,所以我们认为这一处骨折,就是致命的原因。”
我点了点头,表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