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薛长久舔舔干涩的唇皮,嗯了一声,又唉了一声,好像有一大堆话堵在喉咙口,打了个转吞回肚子里。
“反正就这么过呗。然后到下半年,秋天,忽然她就翻脸,操刀子来砍我,样子可吓人。那是真砍啊。我看她神经病发作,赶紧跑了,篷子也留给她不要了。”
老冯摇摇头。
“你没兴趣立功减罪,我就不在这里瞎耽误工夫了。”
“是啊,上海啊。”
白崇德见到时灵仪重新出现在李家,是二零零二年的春天,可是一年之前,时灵仪就已经在离李家老宅不超过五百米的地方捡垃圾了。在她离婚的这几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惨事,将一个如此高傲的人打落尘埃?而她既然徘徊在离前夫和女儿那么近的地方,为何要等到一年后才正式回到李家?
有这么一瞬间,老冯感受到某种特别的情绪。模糊而抽象的图景在他脑海中浮现,阴抑的预感令他想要离开房间,不去听时灵仪的遭遇。这新鲜而细微的不快感触当然不会被薛长久觉察,他继续述说二零零一年春与“王雪莹”的相遇。
拾荒者并不四处流浪,从某个意义上说,他们是有领地的,虽然那并非不可侵犯。所以王雪莹出现在薛长久地盘上不久,就被他发现了。
在薛长久明显经过了美化的言词里,他看王雪莹风餐露宿居无定所,就邀她去自己的地方落脚,虽然那就是个铁路桥底下的简易窝棚,但也挡风遮雨,两个人就此搭伙过了日子。
所以,老冯的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关于时灵仪的形象。她回到李家后固然由于精神失常而黯淡落魄,但在那之前,她是一个典型的都市丽人,是一朵绽放的蔷薇。
蔷薇……捡垃圾?
“她戴了手套,拿一个长铗子,翻垃圾筒哩。讲究嘛,我就直接用手。”薛长久咧嘴笑笑。
“这是哪年?”
“有好几年了。”
“什么叫搭伙过日子?”老冯问,“你们的关系什么性质?”
薛长久嘿然一笑:“不就那么回事。”
“她是自愿的吗?”
薛长久赌咒发誓。
老冯沉着脸。这老头明显不是个能管住自己裤腰带的,但时灵仪已经去世,死无对证之下,纠结于此没有意义。他让薛长久继续说下去。
“确切点。年,月!”
薛长久掰着手指头数,然后说是二零零一年的事,三月或四月,总之是春天。
“在哪里遇见的?”
薛长久说了条路名,看见老冯眉头一竖,连忙补充说记不太确切了,反正就在那块附近。
“是在上海?”老冯不敢相信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