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调解的艺术
双方应该向彼此表明立场,而不是诉诸调解员。调解员请求允许做笔记,但向他们保证笔记将被销毁,调解期间所说的一切都将保密,所说的一切都不得在法庭上作为呈堂证供。双方首先做开场陈述。这是调解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点。双方的冲突可能已经持续数月了,且在此期间,他们很有可能没有互相交流过。现在,他们终于有机会直接向对方陈述自己的立场了。双方能这样做的益处极大。他们都为自己终于有了发言权而感觉心情舒畅了很多。与此同时,完成陈述之后,他们也卸下了心理负担。这使他们具备了良好心态,愿意接受妥协。
随后,调解员向每一方解释这个过程(例如他们什么时候见面、如何沟通)。他再次强调,这个过程是经过验证的,如果遵循这个过程,成功的可能性很大。接下来,调解员需要断绝每一方诉诸“更高权威”的后路。他应该明确要求在场参加调解的人员拥有达成协议的权力。他在这方面可能不会成功,原因很简单,就以一家大公司为例,它不太可能全权委托一线人员,但调解员还是应该做些努力。他至少可以设法排除虚构的上级机关,并防止调解进程后期突然冒出不愉快的情形。
如果任何一方提出一个论点,但无法证明,调解员会温和地提醒他们,重点应该放在能够验证的事实上。在此过程中,调解员会设法了解各方为人处事的方式及其品性。如果他们以事实为依据,相互尊重,很有可能无须多费口舌即可达成和解。如果双方只会相互攻击,调解员就会面临非常艰巨的任务。第一次联席会议要完成的工作如下。
调解员通过召开电话会议来实现这一点。虽然调解员可以在联席会议前与各方联系,但这种做法没有任何好处。如果一方认为调解员在调解开始前与另一方过从甚密,这可能会破坏调解员立场中立的形象。在电话会议中,调解员将重申调解意味着双方具有妥协的意愿。他告诉他们,如果任何一方始终坚持初始立场,绝不退让,一心要证明错在对方,那么整个调解就不会成功。他强调双方需要具备一定的灵活性,以防止以后出现死胡同的局面。这对该过程的成功至关重要。
· 每个人都明白导致争议的是哪些问题。
调解员告诉双方,在第一次联席会议期间,他们都将有一次开场发言的机会,陈述各自的立场。接下来,调解员应尽快安排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如果双方急于开始,并对达成协议抱有极大期望,最好尽快行动。调解员通常会安排一整天的时间进行调解,因此会议将于早上开始。会议地点应该安排在调解员的办公室,否则,应该在一个中立的地点举行。调解员将以开场陈述开始,强调以下几点。
· 双方要求的解决方案。
· 调解员在争议领域的专业背景和既往调解业绩。
· 争议造成了哪些损害。
· 调解员并非仲裁员或法官,且双方当事人并没有授予调解员强制达成协议的权力。
与双方的初步接触
· 双方都知道另一方想要什么。
· 将运用一种被证明会成功的流程。
· 调解员强调了关注事实、摆明道理的重要性。
· 双方想要解决的问题。
· 调解员来此的目的并不是要证明谁对谁错。
· 争端的来龙去脉。
· 调解员是在采取调解的方式,讨论各自的立场,并希望能达成双方均感到满意的和解方案。
调解员随后要求双方各发给他一份书面说明,阐明各自的立场,并附上对理解其立场至关重要的任何辅助性文件。他要求双方提交的书面声明要力求简洁明了——四五页即可。同时,双方也应将这个书面说明分别抄送给对方。由于双方都知道调解员与对方收到的信息是一样的,也就没人会在文本上做手脚,试图影响调解员。调解员还要告诫双方不要发送大量辅助性文件。双方的书面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