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因为宗教的历史和它所描述的世界历史,很可能完全是某个天才内心的外化。布鲁姆详细描写了摩门教的先知约瑟夫·史密斯个人的幻觉,约瑟夫在美国纽约州北的帕米亚拉荒原实践他的宗教社区,那里是接近纽约城的美国精神死角,他企图恢复与欧洲平行的远古美洲基督教起源的城邦——通过那疏离实现一种单独的时间感和空间感,但他折中地并不用“起源”这个词来解释上帝对世界的作用,他只说上帝“组织”了一个业已存在的世界,既给了欧洲一脉,又从亚当那一代就分出北美洲一脉基督教先驱(其实他多想说那就已是上帝对美国的青睐,就如好莱坞所有末日主题的电影都是以美国的沦陷代替全世界的沦陷)——后起而自称原教旨的新宗教要短期确立自己,必须将地理学掺杂进宗教哲学。
他们还针对我的孤独说,咱们应该一起思考。我们还谈到了一些诡秘的东西,如预言,本来我以为《圣经》的预言都集中在启示录中,但他说无处不在,比如在《马太福音》中读到了“二战”的预言,但我觉得如果是那样,分布又是完全无序的,上帝为什么如此无视历史中必须的因素——时间顺序?他们说不出,但我后来自己继续推测:《圣经》只是极为全面地、一次性地事先将人类行为的丰富性,铺展出来,罗列出来。当人们反复阅读它时,会发现那些行为或迟或早真地会发生,或者重复发生在生活里——这就是所谓的“预言”,完全不是神秘主义的。当然,这也是一种与时代思潮不合拍的封闭思维,但难道不也是一本堪称“人类代表作”的诺贝尔获奖小说最希望实现的吗?
所以我们不得不说约瑟夫·史密斯宗教的前提是美国,他生来已经无可逃避地享受着美国生活的基础,这甚至已经是一种亚文化。他在这民族主义亚文化的基础上,在不再有机会创造宗教经典的新时代倔强地创造伪经。他承认自己继承的是后起的信仰,摩门教是实践和纪律大于思想的宗教,是边疆的宗教,它实际是一个被自己边缘化的美帝国的私生子,如此个人化又如此美国化——这些个人偏好都构成了后来教义的核心。H.S.康马杰说它是美国土生宗教中最具有帝国主义色彩的宗教,它占有领土,并控制美国教徒的心灵,而奴役他们的,是另一个美国人的心灵。
最近发现越来越不能用一个人的言行来衡量一个人了。马尔罗说:“我们不是我们所说的,也不是我们所做的”——这时代需要强力的理解者去宽容人们与内心分裂的言行,正如布卢姆所说的强力读者。
可能出于同样的反感,库切在《耻》里描写的那个鲁睿教授会拒绝任何心理辅导或者告诫,但他的刚硬不同于那些头脑简单的无神论者,他是一个有独立思想的人,可能是没有碰到更有能力的牧师吧……
这一强力理解的过程包括2世纪犹太拉比的努力,也包含天主教甚至新教神学家看似互不相容的努力——这正是《圣经》“复杂的正典化”的过程。布鲁姆说:“评判标准居然是美学的……《雅歌》之所以被收进《圣经》中,就因为它已令伟大的犹太拉比阿基巴心醉神迷,并且这种迷醉与我们对《雅歌》的着迷,如沃尔特·惠特曼所说的‘当丁香花们在门前庭院绽放时,并没有根本的差别’。”
有时候,那男生滔滔不绝地讲,我几近被催眠。他很少容许插话——这一点我始终不能接受,宗教人员那不由分说并努力把一切思维都纳入他的寓言的态度,完全不是聆听的态度,也许他们也真是预先想好了要对我说的一切吧,我甚至怀疑他俩事先在背地里“设计”过我、讨论过我,最近一直在打电话邀请我。有时突然来电话说家里已经有一顿晚餐等我去吃,这想起来又很让人不安——我大学毕业前夕经历过一次非常严格的政审,也是后来才知道,那也是完全背着我进行的,有时候那调查的力量离我非常近,我却毫无觉察。
《圣经》的目的竟然有可能真的是某种文学抱负,就如一个医生是为了治病,反而不是因为对疼痛这奇迹的着迷而干这行,对神的记载就堕落成了安慰人类心灵的东西。或者如布鲁姆所说:“它们都已不是真正的圣经宗教。”——犹太教最终是一种口头文学,而基督教则用全部的神学艺术来替代了《圣经》本身。“只有美国宗教是真正的圣经宗教”,但它又立刻产生了爱默生、爱伦·坡和惠特曼。
我囫囵地以为,在那个漫长的下午,我是为某种美好圣洁的“瞬间体验”不断感动,它的价值是碎片式的。同时,在更大的故事里,它也只是一瞬间,感动我的不是绵延,没有导致我皈依。但这使我在归途中感觉到有什么事情压在心里沉甸甸的,想写下一些文字。当时天空像在下大雨一样,路上我像疯子一样躲避着一些看不见的东西,还想到了那个听完瓦格纳从拜鲁伊特怀着复杂的失望心情返回的尼采。那是一个真正的大雨之夜,对偶像道听途说一般的审美总是大于正式、系统地接受他、信仰他,这很可悲。
虽然最后他们暴露了他们是安利公司的成员,工作可能迫使他们改变性格,迫使他们与任何人谈心,并与魔鬼交易;生意是生活的动机,让人心安理得。但这种谜底对我已经不再重要,我仍然为交谈中的某些真诚的东西所影响。
必须承认,从上述任何接受方式来讲,我都如此喜爱宗教的语言,或者它带来的语言,我在西方作家的作品看到了它们那神秘的指引——如果将西方宗教视为一个语言库,《圣经》和那些正典包含了最简洁的核心词语和与宗教紧密联系的艺术,甚至有激情的神学,还有诗歌以及对诗歌的那些精彩的评论语言包含了它外围全部华丽的部分,叶芝和T. S.艾略特都在其中飞翔。,还有成千上万的作家。这其中也包括哈罗德·布鲁姆代表的生动的文学批评传统。
于是我几乎手拿着筷子睡着了,他也曾在一次冗长的硬座火车旅行时,站在过道上讲了一夜,用那悦耳的语言,为他人打发了十几个小时难以熬过的时间,那讲话完全成为了无词歌。
布鲁姆在《西方正典》中用一种倒置的口气说:“我相信我所感受到的东西,即所有的宗教都是一种诗歌的流溢,不论好坏。”宗教之于文学,除了“预先写下”的先知力量,还教会诗歌完全从外部去审查事物。它们完全没有兴趣进入其他事物内部,它们遥远地言说着自己,像一个比喻一样叙述着自己,比喻的本质是远离它要比喻的世界,并不需要像科学那样力图接近事物,从内部分析它们。
我想惠蒂埃最后感觉到的,也是那“预先写下”的先知的力量。
可能因为人在写作的时候——无论是谁——都力求写得好。博尔赫斯试图使人类的信仰由宗教转向语言本身,这也正是诗人和哲学家的共同本质:他们发现现实无解之后就回头来探究语言曾经的虚伪,对现实(我强调的是“对现实”)不再具有建设性,而不像科学家和小说家、社会学家继续在现实和人的泣血心灵里寻找答案。在这一点上,博尔赫斯和荣格一样,如此俏皮、机智;他们是局部的无神论者和有神论者,单独地相信一些事物,又怀疑一些事物——这也是我在这天下午聆听布道时体验到的一种内心要求,但他的语言又恰好完全有着撰写经典石板刻的能力。
贵格派诗人和废奴主义者惠蒂埃(John Greenleaf Whittier)1847年在马萨诸塞州的洛威尔参加摩门教的礼拜仪式后写道:“在聆听这些现代先知们的言语时,正如我认为的,我发现了他们成功地使人皈依的伟大秘诀。他们的言语打动了公众的情感;他们迎合了人们普遍的需要。他们把福音书启示时刻的神奇力量与我们名义上的基督徒的当下状态加以鲜明的对比。他们寻找神圣力量的象征;那能战胜一切的信念为传道者打开了牢狱的大门,给予他们胜过一切的力量,使他们能抵御疾病和死亡本身的侵袭,能看见活生生在场的上帝。他们在经文中寻找一切论断,去说明信念这种不可思议的历史力量早就事先存在于基督教的第一批忏悔者那里。”
最后,布鲁姆像一个唯心主义历史学家那样写道:“和文学或任何文化的历史一样,宗教的历史也是由天才创造的,是由极少数的神秘人格创造的。比如我不相信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对摩门教(美国独有的圣经宗教)历史的研究。”美国就是一个人创造的神话脚本,那么宇宙也可能是一个脚本。连黑格尔这种反戏剧的人也摆脱不了基督命运的脚本。
所有宏伟的小说都是用一种天才预言色彩的封闭性,去吞噬未来的开放性。古希腊人听到一句智慧的语言,很可能不会称赞它“多么深刻”,而是会称它为“一句真正的预言”。那时的作家忧郁而智慧,在和平的时候心事重重,在动荡的时候充满信念。预言也即哈罗德·布卢姆所指的“经典性”——这个词本身也来自宗教。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预言能力,只是时间太短——一毫秒——提前一毫秒知道事情,这太普通了,有些人要干超人的事。
只是,我当然也不会为了能整天谈论精神方面的东西而加入宗教。
布鲁姆还天才般地用一种倒置的口气说,真正的经典蕴涵了这样的行为,它不是“被主流社会、教育体制、批评传统所选择”,而是“那些古代名家在选择后起的作者……”——这和博尔赫斯所说的“我们创造了我们的先驱”也正相反,后者把人性的荒谬完全化为了语言的二律背反。
而且,我也不喜欢最终将信仰变为某种宣誓。我为什么不是自然地就成为了某种人呢?我可不会轻易陷入那彼此都很和谐的“精神温室”中,“加入”这个词本身就是魔鬼。我看这年月加入宗教比不加入宗教更容易,你只要放弃就行了——请滑入吧。否则你就是一个流亡者,你只有行动,你的思想也只是无名的行为。无论加入的是什么,更深邃的上帝或者魔鬼都存在于动词,而不是名词中。我读历史最后也在头脑中储存了一大堆人类行为——一堆动词,而不是时间和名称。可这不正是《圣经》写作的起点吗?
布鲁姆还认为,我们现在感觉到的《圣经》的力量,有过一个“强力阐释”的过程(他认为莎士比亚和弗洛伊德都是“强力阐释”的人,这个词在他笔下几乎成了“有力量的文学”本身的代称,这也颇似我前些时的一篇文字里所提到的希尼关于“语言需要被激活”的感受,而其他人只把“阐释”视为一种并不高明的文学批评手法)——但有人的确正是怀着这一动机去进行真正的创造的。
也因此,我喜欢真正的好牧师胜于任何人,因为他们从来不打听别人,他们总是梦想能从外部看到人的本质。和一些优秀的诗人一样,你总是很惊奇:他那么陌生和自闭,却写下那么熟悉你、那么富于洞察力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