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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其他小说 >单读06:逃离·归来 > 随笔

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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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学会去维护那神圣感。可能以后不要老没事就在文字里自嘲。或者说是为了达到某一种效果而背叛自己。是则是,非则非,努力甩开那些隐藏读者对自己的影响。他们从来都是好发言、瞎指挥。他们会经常对我这样一个基本阴暗定性的作者提出无理要求:你怎么就不能写点温暖的东西呢?

他们总是用一种群体的无形力量控制着作者的大脑。我想做那个潘家园的卖书人。有一天我在潘家园碰见一个卖旧书的,当我挑好一本书,将钱抛下去时,他捡起来,将找的钱也抛下来。让我去捡。我当然可以不买他的书。但是我在想,为什么我就比对方多一点权力呢?我付费,他付书。无非是对等交换。他没必要躬下身子来给你掸掸灰尘。

我在努力克制心中这个群体的影子。我不教给别人什么,也不想别人教给我什么。重要的是不写什么,而不是写什么。重要的是克制,是做减法,去除那些花枝招展的东西,保留人的基本含义,而不是四处兜售一个正确的自己,一个在道德和智慧上所向披靡的自己。重要的不是诺兰、博尔赫斯,而是加缪、陀思妥耶夫斯基。不是魔术师。

自我训诫课

昨夜好像来了一点激情,一气写了三千字。那是关于一个丑闻的描写。然后上床睡觉,睡不着。那文字中的不妥感像癌细胞,慢慢长大,最后让我觉得百无一用。半年前我就想清楚了一个问题:“对一个习惯于写作的人来说,重要的不是写什么,而是不写什么”。可现在我又在采取一种极其错误的方式写。我在写的时候,就像一个可耻的孔雀,轻佻、取悦,尽量在展示自己。我感到可耻。

这可能跟这些天接受过一些采访有关系。我一辈子没接受过采访,这次四个面访的都是女子。长得都好看。因此我夸夸其谈。就好像不是对方在采访我,而是我在向对方倾诉。或者说是一种展示。有时为了让话语显得更有效果,更容易征服到对方,我会在讲述过程中修饰一些事情,使它成为便于传奇的东西,而不是事实本身。我能感觉到对方眼神里放射出的鼓励光芒,这就像一个相声演员看见台下的鼓掌。他会记得那让人鼓掌、发笑的方式,而屡次走向这一轻便的河流。他掌握了技巧。

我掌握了对读者进行心理暗示(或者说心理按摩)的技巧,但我远离了那神圣的书桌。远离了加缪、陀思妥耶夫斯基、卡夫卡这些先师为之矜持的东西。我感到自己下贱不堪。因此我在失眠当中决定停止继续写这篇不妥的文章。

—不是它的内容不妥。

但亚里士多德告诉我们,不可能发生但却可信的事比可能发生但却不可信的事更为可取。那个兄弟冷冰冰地回答道。

如果以宽泛的角度看,所有文艺作品都有传奇的欲望。只要存在虚构,就存在这撒旦。因为这是作者与读者的契约。这是一份根本无法摆脱的订单。我昨夜就像被什么东西纠缠着,还一下不知是什么让你不得安生,迟迟不能入睡。后来在梦中遇到审判。一个长得像老师一样的模糊身影对我说:注意,你写的是朝天放枪。因此今晨起来我将那句话—“蓝烟像粉尘从枪口撒出来”改为“蓝烟像粉尘从枪口喷出来”。只有水平直射,烟雾才像面粉一样猛然撒出来。这并不是一个好的形容,但它至少避免了穿帮。以前也有一次纠结,我要呈现一个律师的聪慧,因此将他的话,“一个体重六十二公斤的青年男子,在面对手无寸铁的只有三十九公斤的被害人时,怎么可能会强奸未遂?”改为“一个体重一百二十四斤的青年男子,在面对手无寸铁的只有三十九公斤的被害人时,怎么可能会强奸未遂?”有好几天我高兴得不得了,认为制造数据之间的落差会渲染出一种效果,就像“两块五一斤”与“十元四斤”的效果不一样。但是同样是在那甜蜜蜜的自赏中,我看到耻笑。几天后,我将这句话改回去。因为,一个律师固然在生活中会这样表演,但在小说中就存在是否合法的危机,他可能给自己带来被动。我想他是行事深思熟虑的人,不会说这样不妥的话。因为只要公诉人站起来说,别玩这把戏了,一百二十四斤不就是六十二公斤吗,他的品格就会遭到怀疑,往下他排山倒海的演说也将受到影响—我可不想让他披上狡诈的外衣作这段演说。

有时我不得不绞杀这些自以为是的聪明。

甚至可以说,一个像这样可怜的写作者,始终都得在自我卖弄与自我打击之间取得一个危险的平衡。也许有一天,当我放下包袱,以佛教一般的诚心去写,就不会有这些困扰了。但是,至少是现在,我在提醒自己,只要是虚构,就会存在被人揪出是说谎的危险,必须承受这苦行,你并不是巴别尔、陀思妥耶夫斯基,简直只需要从自己大把的经历里择取一点写就可以了。你暂时还不是他们,或者永远不是。

我在写作中时常遭受的痛苦就是这个。我常在某一时刻懊丧,觉得一切都不合法,创造的不过是泥沙铸就的城堡或者见热就化的雪人。有时我对自己热爱的作家也会极尽挑剔。我承认《平凡的世界》是汉语世界里罕见的大推土机、大规模式写作,有一种接近失传的俄罗斯式写作野心,但同时我也憎恶他让农民子弟孙少平与县领导的女儿晓霞上演纯洁的恋爱。我相信在中国大地上,一定有这样的伉俪,一定有这样的故事,但从普遍性与合法性考虑,我觉得农民子弟攀附县领导女儿的故事会显得更真实可信。虽然这样直说会让人不舒服。我觉得路遥表达的只是一种卑微而美好的愿望,是一种梦,类似于民间流传的牛郎织女的故事,是一种意愿,有可能就是意淫。我认为是白话文最杰出作家之一的余华,也在长篇《兄弟》中显出败笔,他写一个男人隆胸,虽然在生活中可能有这样的事发生,但是呈现在小说文本里,却极为怪异、突兀。虽然小说的目的就是要写社会的荒诞,但这样的怪诞行为发生在一个老实的男人身上而不是一个本身品性就很怪异的人身上,着实让人想不通。

—而是一种可憎的、孔雀开屏的讲述方式不妥。我决定将这个线索留着,如果我焦躁不堪,最近也许会重写。但是我决定站在那主人公身边,体察他那恐惧的内心,而不是将他拎出来,作为一个取悦于他人的礼物。我想让他变得不那么远离。

我写了很多个故事、很多篇小说,但是能让我感到像石头一样扎实的只有几篇。剩下的带给自己的是耻辱。我写过三个怪异的故事,《火星》、《狐仙》、《春天》,它们都是在内心献给人的,采用的是蛊惑对方的方式,因此它们轻佻。《巴赫》几乎是最痛恨的东西,因为在这个题材里,这种写法几乎是所有方式里最愚蠢的一种,我当时走的是阿利桑德罗·巴里科的路线,我给主人公起的名字叫巴礼柯。而这个意大利作家除开能带给人一种小资般的廉价忧伤,什么也不能带来。

我无法原谅像《两生》、《翡翠椅子》这样的作品。它们油滑。不堪一击。

有一天我读了余华的《兄弟》,感到对这个作家的迷信动摇。这部作品砸伤的不是自己,还有他此前所有的作品。我开始看到《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里暗藏的投降之河。与其说是余华在宣扬一种老庄的生活忍耐力与超脱感,不如说是他在寻找一种蛊惑读者的方式。甚至这堕落还直接撼动了他在成大名之前写的《现实一种》。《现》是一部神作,但是最后一段纯属狗尾续貂,那油滑、乖张而卖弄的描写表现了一个作家对自己作品的恋恋不舍。他没有刹住这个车,也许他以后一直也没刹住这个车,他一路滑向那些对一个读者来说比较好但是对作者来说是耻辱的境地。

因此,我看到的余华之河,是一条堕落之河,他逐渐取消了自己的神圣。

就我认为,汉语短篇小说里,传奇与合法性,震撼与合情合理,既让我们觉得像噩梦一样不真实,又觉得它真实得就像刚在窗外发生的作品,是余华的《现实一种》与刘庆邦的《神木》。两篇堪为神作。

明显的错误就像是脑袋上长的瘤一样醒目,我们没办法总是遮掩它走过街市。而我大多的痛苦都纠缠在此。一位写作者凭空建立一个世界,第一步是取悦,紧接而来的便是取信。有时,这种质疑就像四面八方的风吹着写作的破庙。

很多年前,我不知道小仲马为什么在《茶花女》的开头如此絮叨:因此,我请读者相信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故事中所有的人物,除女主人公以外,至今尚在人世。此外,我记录在这里的大部分事实,在巴黎还有其他的见证人;如果光靠我说还不足为凭的话,他们也可以为我出面证实。

后来我懂了。一名叙述者,不是你想说就能说的。写作者在设定叙述人时,一定要让他具有那种在场或参入的条件,一定要让他具备知晓的资格。否则还不如采用上帝视角。虽然来自受限者的讲述天然要比全知的上帝视觉更可信。

这是我最早接受的合法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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